林蛙养殖技术大全(林蛙养殖技术)

林蛙养殖技术手册?

1、搭建养殖场地


林蛙喜欢没有强烈光照、湿润凉爽的环境中生活,对于养殖环境无特别的要求,可利用一闲散空地搭建养殖场地。最好时地势较高、有清洁水源、排水方便的地区,也可利用河水、井水和自来水。在搭建时用没有薄膜、网片或者修剪墙将养殖场地围成防逃网,高度在1.5米左右,还要做好防鸟网,顶部要做好遮阴避阳措施,场地中可适当的种植一些树木或植物进行遮阴保湿。这样一个适宜林蛙的生存环境就搭建好了,在养殖场地中可挖掘几个小面积的池塘,供林蛙产卵和孵化之用,池面的水位在30-40cm即可。



2、饲料管理


在蝌蚪孵化后,经过50天的左右后即可变为幼蛙上岸,这时幼蛙主要以小虫类为食,所以这时的饲料主要是小虫,蚊蝇、黄粉虫、蝇蛆等,到了温度适宜的时期,林蛙机会自行捕食。将虫类均匀撒在养殖场地的四周地面,要另外生长快速,必须提供的充足的饲料,现在饲养一般使用黄粉虫和蝇蛆,而购买会增加养殖成本,一般养殖户会自行培育。黄粉虫可用稻壳、米糠配,蝇蛆可用动物血加入玉米或稻壳,装入容器放置在室外,2-3天后即可繁殖出大量的蝇蛆,这种方法方便快捷,而且数量大。



3、养殖管理


在每年四月时在养殖池中投放足够的蛙卵,在孵化后后要注意养殖密度,每平米建议不超过2000尾,在蛙卵孵化期,要注意水质的清新,及时换水。要注意卫生环境,及时对孵化池消毒,如果消毒使用的是石灰粉或其他药剂,要在10天后等毒性消除后,在开始孵化,以免毒性正常蛙卵死亡。在幼蛙变态后,及时将其引入养殖场地中饲养。在饲养时哟注意温度和湿度,高温时及时增加湿度,来到达降温的效果,将湿度保持在70%以上,才能使林蛙能正常的呼吸,在养殖场地可安装喷灌设施,方便增湿。

东北林蛙怎么养在家?

用网片或者是围网做一个逃离网,高度必须保持在一米半以上,还要做一些防鸟网,这样防止青蛙逃走也防止林蛙它们的天敌出现,对林蛙造成损伤,顶部必须要有遮阴遮阳的措施。

林蛙的养殖条件?

选择森林茂密、水源充足、面积在100-200公顷以上的流域建立林蛙养殖场。在养殖场内,每10公顷修1一2个越冬池。池面要有排水孔和排水道。


越冬池的面积不得低于100米2,水深1. 5米以上。水质清新。孵化池要选择向阳面,面积大小因地而宜,最好选择离森林较近的位置,以利幼蛙变态后及时上山。

林蛙颗粒饲料养殖方法?

幼蛙阶段就要吃小虫,比如蚊蝇、黄粉虫、蝇蛆等


2成蛙阶段可以喂一些较大个体的饵料,如6-7龄的黄粉虫或蚯蚓等,同时要防天敌,防逃逸,防病害,提高育成蛙的商品率。


4饵料具备许多优点:在水面停留的时间适度,不污染水质,可以一次性投喂;


5易于储藏,不易变质,成本也较低。每日投喂2次,上下午各1次

2022年林蛙养殖新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名录调整


  根据专家研究论证意见,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对其他蛙类,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将本着科学性优先和兼顾管理可操作性的总体原则,共同确定分类划分方案,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


  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衔接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相关蛙类管理调整工作交接到位;要做好相关证件撤回注销和档案资料移交,主动告知从业者相关管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全交接到位的,可协商通过设立一定过渡期等措施,确保有关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三、加大保护力度,打击违法活动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保护力度,利用活动仅限于增养殖群体。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确需捕捞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经相关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蛙类保护与当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捕捞利用活动;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出售、购买、利用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的行为。


  四、规范养殖管理,科学增殖放流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蛙类的养殖管理,强化苗种生产审批和监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从事养殖生产的,要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科学合理安排蛙类野外增殖放流,扩大种群规模,加强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保护种质资源。


  五、加强科学监测,强化保护宣传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底调查,准确掌握蛙类野生资源状况,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保护体系,全方位提升野生蛙类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蛙类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域、重要栖息地等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严防破坏野外生境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建立信息发布和有奖举报机制,主动公开蛙类野生资源和栖息地状况,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开展蛙类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蛙类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