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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20 21:56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总结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总结的主题,即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主要内容、成果和经验教训。确保作文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2. 结构清晰:总结作文应具备良好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背景和目的;正文部分详细阐述工作内容、成果和经验教训;结尾部分总结全文,提出改进措施。
3. 突出重点:在正文部分,要突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重点内容,如案件类型、代理策略、沟通技巧、法律依据等。通过具体案例和事例,展示律师在代理申诉工作中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 数据支撑:尽量使用数据、图表等形式,对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成果进行量化分析,使总结更具说服力。例如,代理案件数量、胜诉率、客户满意度等。
5. 严谨论述:在论述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经验教训时,要严谨、客观地分析问题,避免主观臆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a. 案件分析:对代理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b. 法律依据:阐述在代理申诉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c. 沟通技巧:总结与当事人、法官、律师同行等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以专业与责任铸就正义之路
一、经典案例:多年申诉终见天日的司法正义
陈炜律师团队深耕民事申诉领域十余年,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推动多起重大冤假错案重审改判。以下为代表性案例:
1. 运输合同纠纷案:从“证据不足”到“实际履行”的逆转
某机械制造公司委托承运人小王运输设备,后因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毁损。一审法院判决小王需支付运费13万元,但二审中,陈律师敏锐抓住核心争议点——“实际履行抵顶损失”的合意。通过分析《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责任条款),并结合小李在另案中已起诉肇事方并主张损失的行为,成功论证双方已通过实际履行达成抵顶协议。二审法院最终撤销原判,驳回小李诉请,为委托人小王挽回13万元损失。此案凸显陈律师对“法律行为推定”和“证据链闭合”的精准把控。
2. 民间借贷纠纷案:笔迹鉴定揭开“虚假债务”真相
在一起长达8年的债务纠纷中,原告手持被告签名的百万元借条主张债权。陈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笔迹鉴定发现借条签署时间与被告境外居留记录冲突,并调取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再审程序中,陈律师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新证据规则)为依据,推翻原审事实认定,法院最终裁定债务不成立。此案体现团队“证据挖掘”与“技术手段结合”的突破能力。
3. 房产继承权争议案:遗嘱效力与程序瑕疵的双重攻破
某家族因房产继承纠纷缠讼十余年,原审以公证遗嘱为依据剥夺部分继承人权益。陈律师团队通过公证程序合规性审查,发现见证人身份不符合法定要求,并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确认遗嘱书写时间与公证日期矛盾。最终,法院以“重大程序违法”撤销原判,重新分配遗产份额。此案印证陈律师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权利”并重的代理理念。
二、成功翻案的核心经验:四大制胜关键
陈炜律师团队总结多年申诉实务,提炼出民事案件翻案的共性规律:
1. 证据重构: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案例1中,通过小李另案起诉行为推定“抵顶合意”;案例2中利用时空矛盾击破借条真实性。团队擅长挖掘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尤其注重书证、物证与技术鉴定的交叉验证。
2. 法律适用: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与“法律漏洞”
如案例1援引《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结合最高法关于“实际履行”的司法解释,将复杂运输关系简化为责任归属问题。陈律师的“法律检索深度”与“类案比对能力”常成为翻案突破口。
3. 程序正义:以程序瑕疵撬动实体改判
案例3中,公证程序违法直接导致遗嘱无效。团队深谙《民事诉讼法》再审事由,擅长从送达瑕疵、举证期限超期、审判组织违法等程序漏洞切入,迫使法院启动再审。
4. 策略协同:刑民交叉与检察监督联动
在涉经济犯罪民事案件中,团队通过刑事报案倒逼民事中止审理,或申请检察机关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提出抗诉,形成多维攻势。
三、普通当事人申诉指南:五步重启正义之门
针对遭遇民事冤案的当事人,陈炜律师提出以下实务建议:
第一步:及时固证,避免证据湮灭
行动要点:立即封存原始合同、票据、通讯记录等书证;对易篡改的电子数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保全。
团队支持:陈律师团队配备专业取证小组,可协助调取银行流水、监控录像等隐蔽证据。
第二步:专业诊断,评估翻案可行性
审查重点:原审是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13项再审事由,如“主要证据系伪造”“法律适用错误”等。
团队优势:陈律师曾任检察官、纪检干部,擅长从司法人员思维反推案件弱点,提供“胜率预判报告”。
第三步:申诉文书:以“法律+情理”穿透审查壁垒
文书核心:避免情绪化表达,聚焦“原审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适用偏差”,辅以类案检索报告(如最高法指导案例143号)。
团队经验:陈律师撰写的申诉状曾因逻辑严密、引证精准,被某高院称为“教科书式范本”。
第四步:检察监督:借力公权力打破僵局
路径选择: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驳回再审申请案件,可申请检察机关调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或提出抗诉。
团队战绩:近三年推动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再审改判率100%。
第五步:心理建设:以韧性应对司法周期
现实预期:民事申诉平均周期23年,需做好长期准备。
团队承诺:陈律师坚持“一案一专班”,全程透明化流程管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进展。
四、结语:以专业守护信仰,用责任诠释法治
陈炜律师团队始终秉持“证据不灭,抗争不止”的执业信念,其成功源于三大基石:
学术底蕴:法学硕士背景与持续研读最高法判例的深度积累;
跨界思维:曾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的复合阅历,形成“战略布局”与“战术突击”并重的代理风格;
社会责任:团队常年开展公益法律咨询,代理多起农民工讨薪、消费者维权案件,践行“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共生”的理念。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既是陈炜律师团队的执业信条,也是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庄严承诺。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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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程晓璐律师做客大康会客厅,接受采访。(此视频为片段截取,来源:大康会客厅视频号)2024年代表性案例2024年,程晓璐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代理、刑民交叉、公司纠纷诉讼等多种业务领域纵深发展。其中新接办刑事案件10件,民商事案件13件,未结在办刑事案件26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有20件,代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代理刑事控告、刑事被害及刑民交叉案件4件,在办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案件15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或阶段性成果,其中刑事不起诉案件2件、二审改判2件、减少罪名3件、降低指控3件、刑事控告立案1件、最高院不予核准死刑1件,民事案件胜诉5件。
以下仅列代表性案件:
(一)刑事辩护案件1、宋某某、钟某等人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罪案(合同诈骗无罪)【团队业绩丨程晓璐、葛宇翔:精雕细镂,3亿元财务造假合同诈骗案二审终获撤销】
主办律师:程晓璐、葛宇翔;协办律师:王平
案情简介:此案系并购对赌交易引发的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近3亿元。经不懈努力,团队律师于二审环节争取到改判结果,原判关于合同诈骗的认定被二审法院撤销,当事人刑期由一审两罪并罚后的十六年有期徒刑,降至七年有期徒刑。
2、周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获从轻量刑)
主办律师:程晓璐、齐佳奇
案情简介:本案为北京市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周某某为某环境监测机构股东和技术负责人,被控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报告。辩护团队研究了数十份行业规范和法规,在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促使检察机关作出幅度刑量刑建议,并最终取得法院就低量刑的判决结果。
3、柏某某诈骗案(二审大幅改判,获押期判决)【业绩 | 安徽某诈骗油补案,二审获重大改判】
主办律师:程晓璐、齐佳奇;协办律师:程晓琳
案情简介:安徽某地公交公司总经理柏某某涉嫌诈骗国家油补案,辩护律师收集了十余名证人的证词,并成功争取到两名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最终认定的诈骗数额从289万降低到26万,刑期由10年改判为五年半。
4、刘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案(缓刑)【业绩 | 历时四年半,为某操纵证券案第一被告争取到降档起诉并终获缓刑】
主办律师:程晓璐
案情简介:前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刘某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该案涉及如何认定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操纵,共同犯罪评判及操纵时间起止点认定等争议问题,重大疑难复杂,办理持续时间长,经有效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减少指控事实、数额以及降低量刑档。起诉至法院后,通过专业性、精细化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缓刑。
5、B某职务侵占案(不起诉)
主办律师:程晓璐、王平;协办律师:齐佳奇
案情简介: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通过申请回避等程序性辩护,G区法院将本案退至G区检察院,并推动市检察院指定至D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人将67余份证据提交至检察院,同时委托某鉴定机构对印章同一性进行鉴定,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历时一年多,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6、林某故意杀人案(最高院不核准死刑)【程晓璐律师团队有效辩护,最高院对某故意杀人案不核准死刑】
主办律师:程晓璐、王平;协办律师:葛宇翔、齐佳奇、杜静颐
案件简介:一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我们在死刑复核阶段接受委托,辩护人调取多名证人、当年媒体报道等证据,从案发原因、存在医疗过失等七方面论证本案不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最高院作出不核准并撤销省高院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发回重审。
7、马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等待一审判决)
主办律师:程晓璐、齐佳奇
案情简介:本案发生在2001年并在当年作为群众性治安案件,因涉恶案被牵连,在2019年被立案,案发地检方以案件超过追诉时效决定不起诉,但省公安厅却另行指定异地公安重新办理。辩护律师向有关证人走访调查,聚焦是否存在追诉时效延长情形展开辩护,指出案件存在的系列程序违法问题,同时向省检和最高检进行申诉、控告。目前案件已完成庭审,等待法院判决。
8、T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王平;协办律师:齐佳奇、杜静颐
案情简介:本案属于辽宁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我们为第一被告人辩护,本案涉及26名被告人、200余起事实、15个罪名,审查起诉阶段,经有效辩护,去掉部分事实罪名;在法院阶段,提交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等16份申请,在庭前会议时就管辖违法、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等展开辩护,庭后就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导致原定开庭时间推迟,目前仍在庭前会议阶段。
9、郑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牵头律师:程晓璐;主办律师:齐佳奇、金燕
案情简介:郑某某合伙开设玉石交易平台,从中抽取上架费并给予人返利。起初郑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拘留,经有效辩护未批捕,检方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审查起诉。辩护律师通过收集有利证据和研究类似案例,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上提出辩护意见。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10、邓某贩卖、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协办律师:齐佳奇
案情简介:邓某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麻古)超过二十千克,被判处死刑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辩护律师在会见、阅卷后,结合类案,指出本案的程序和证据瑕疵,并着重强调相比于同案犯,邓某被判处死刑罪刑失衡。目前,该案件正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中。
11、王某某职务侵占案(无罪辩护)
主办律师:程晓璐、王平;协办律师:葛宇翔
案情简介:山东某地检方指控Y集团财务总监王某某(台胞)协助母公司职务侵占2亿元。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在庭前、庭后、开庭期间向法院提交申请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提级管辖等共计21份申请、法律意见书,组建30余组逾1000页辩方证据,历经三次庭审,坚持做无罪辩护,目前,该地法院两次延期审理、三次报请最高院延长审限,等待一审判决。
12、李某某、段某某合同诈骗上诉案(无罪辩护)
主办律师:程晓璐、葛宇翔
案情简介:段某某系山东J公司法律顾问,在帮助顾问单位处理法律事务中,被控告帮助他人实施合同诈骗。团队律师于二审介入此案后积极开展无罪辩护,并同时开展了提出申请、调查取证、检举控告等工作。目前,已成功争取到二审开庭,日期尚待通知。
13、黄某某受贿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 ;协办律师:杜静颐
案件简介:某市副厅级干部受贿1000余万元,在一审阶段辩护律师介入案件,经多次会见和调查取证工作后,发现案件涉及非法取证问题,目前已向法院提交多份申请证人、调查人员出庭以及调取证据申请书,因案件争议较大,目前等待二次开庭。
14、黄某贪污案(无罪辩护)
主办律师:程晓璐;协办律师:王平
案情简介:黄某为某副厅级干部,被控当年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占有价值4100万余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辩护人做无罪辩护,本案涉及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罪名的区分,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目前等待二审判决。
15、长春某疫苗案(最长开庭待机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
案件简介:长春某疫苗案,曾经备受关注,轰动一时,程晓璐律师自侦查阶段担任董事长高某某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5项罪名,卷宗册数高达500多本。因案件重大,法院已向最高法提请十余次延审申请,历时5年有余,仍在等待一审开庭。
16、C某串通投标、贪污案(去掉一罪)主办律师:王平
案情简介:C某系某区医院党委书记,因涉嫌串通投标、贪污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经有效辩护,去掉串通投标罪,仅以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在法院阶段,辩护人调取大量书证、证人证言,证实部分指控事实不当,公诉机关当庭减少指控数额并变更起诉书,目前等待一审判决。
17、罗某盗窃、帮信案(去掉一罪后押期判决)
主办律师:王平
案情简介: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辩护人调取证人证言,做无罪辩护,一审法院去掉盗窃罪,刑期由检察院建议的四年四个月降为一年(押期判决),二审阶段辩护人继续做无罪辩护,目前本案仍在二审程序中。
18、刘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
主办律师:葛宇翔
案情简介:2023年年初,刘某某因涉嫌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此事因该村原村支书“涉黑涉恶”而“沉渣泛起”,律师介入后积极开展无罪辩护,先在审查起诉环节争取到“量刑降档”,又在一审开庭前申请法院将变更强制措施到取保候审,此案目前仍未作出判决。
19、崔某某涉嫌诈骗案(不起诉)
主办律师:葛宇翔
案情简介:崔某某因民间借贷被控诈骗罪,或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介入后,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与承办机关交换意见,先帮助当事人获取保候审,后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结果。
主办律师:程晓璐、齐佳奇、张晓粉、程晓琳
案情简介:A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秘密被H公司申请专利,导致商业秘密泄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代理律师通过法律分析、咨询专家和委托鉴定,打消检察机关对商业秘密性质的疑虑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三名H公司员工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三被告自愿退赔近千万元,对于未获赔偿部分,律师将继续通过其他诉讼途径追偿。
21、K公司被挪用资金刑事控告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葛宇翔;协办律师:杜静颐
案情简介:受北京某农产品科技公司委托,协助对前高管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司利益行为进行刑事控告,涉及金额1200多万,公安机关正式刑事立案。
22、钟某某与谭某某等因民间借贷引发的合同诈骗刑民交叉案主办律师:程晓璐、程晓琳、葛宇翔
案情简介:此案系民间借贷案件引发的刑事控告案。团队受债权人钟某某委托,就其被骗2300多万元提起刑事控告,并同时代理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此案目前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刑事申诉案件23、某国有保险公司被挪用资金刑事申诉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吴迪;协办律师:田薇
案情简介:Z某某作为某国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被指控挪用存放于保险公司的客户资金五千余万元进行放贷牟利,后因资金链断裂,被客户民事起诉后移送刑事。经一、二审判决Z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因认定Z某某系职务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从而相关民事案件判决保险公司需赔偿客户三千七百余万元。律师团队经过对案件的细致梳理以及调查取证形成了详细的被害单位提请抗诉申请书和证据清单,并与控申部门检察官进行细致交流,目前本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某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移交刑事检察部门立案复查。
24、曾某职务侵占、贪污和逃税罪刑事申诉案
主办律师:程晓璐、葛宇翔
案情简介:上世纪90年代至2000年初,曾某曾先后担任某央企无锡分公司领导职务和某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控人。因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曾某被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后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职务侵占、贪污和逃税罪。团队律师介入后,认为此案生效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目前正在协助当事人积极开展申诉工作。
25、林某、苏某虚假诉讼刑事申诉案(刑事申诉受理复查)
牵头律师:程晓璐;主办律师:葛宇翔、齐佳奇
案情简介:涉案当事人系广西梧州市下辖县级市法院前法官及其爱人,一审、二审被判虚假诉讼罪。我们介入代理刑事申诉。经过对案件的细致梳理以及调查取证,律师团队形成了详细的申诉代理意见和证据清单,目前已在向梧州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的环节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即梧州市检控申部门经审查认定案件“原判决、裁定或者处理决定存在错误可能的”,并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复查。
(四)民事案件26、淄博某公司、李某与广西某公司对子公司控制权之争的系列纠纷
牵头律师:程晓璐
主办律师:张晓粉、程晓琳
案情简介:淄博某公司、李某与广西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因广西某公司长期控制子公司,淄博某公司、李某无法行使股东提议权、任免董事等权利,遂委托本律师团队分析争夺子公司控制权的法律途径。目前,通过召开股东会、多次往来函件、七起诉讼,主办律师为淄博某公司争取到两次对方主动和解的谈判机会,生效判决亦实现免去某董事原董事职务的目的,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7、李某某与冯某某等人的合同纠纷
主办律师:张晓粉、程晓琳
案情简介:李某某与冯某某等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股权受让人承担全部税款的80%,李某某交付税款后,向法院起诉追索税款,主办律师代理冯某某等人参与诉讼。李某某主张冯某等人支付税金1580余万元及利息492万元,经二审判决,法院采纳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冯某等人承担税金较李某主张金额减少169万元,且不予支持利息。
28、继承实际出资人资格后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主办律师:张晓粉、程晓琳
案情简介:汪某某和赵某某是宿迁某房地产公司原股东汪某某2的继承人,已有二审判决认定两位继承人享有股权投资权益,即继承了汪某某2的实际出资人资格。汪某某2作为公司创始人和股东,与名义股东签署的隐名投资协议约定汪某某2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因此,两位继承人在法院仅认定股权投资权益的情况下,主张在名义股东协助下行使股东知情权。此类案件较少,该案若判如所请,会给司法实践带来助益。该案已开庭审理,等待判决。
29、宁夏A公司与宁夏B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主办律师:张晓粉、程晓琳
案情简介:基于“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宁夏A公司将计划用于项目建设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于宁夏B公司,双方约定案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至B公司名下以及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向A公司支付尾款。B公司取得预告登记后恶意拖延办理转让手续近2年,阻止付款条件不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该案已开庭审理,等待判决。
2024年12月15日,程晓璐律师出席北京信用学会司法公信建设学术研讨会,作“依法保障辩护权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为题的发言。
2024年12月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期青年刑辩律师培训班为期5天,在怀柔培训基地举办。程晓璐律师于12月11日下午,就“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与注意事项”为青年刑辩律师培训班授课。
2024年12月8日,程晓璐律师在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金融风险防控系列沙龙第二场中,就“财务造假法律认定疑难问题”,结合所处行业领域及实务经验进行专题分享和建言献策。
2024年12月7日下午,第十九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专题研讨“当前辩审关系的反思与完善”,程晓璐律师在论坛上的作以“辩审冲突的表现形式”为题的发言。
2024年11月21日,程晓璐律师作为与谈人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数据量化研究中心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的“明德慎刑——经济犯罪治理讲堂”第三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若干问题”。
2024年11月26日,程晓璐律师再次获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控辩审实务》校外授课教师并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和硕士的同学们带来刑法学案例课。
2024年11月16日,程晓璐律师参加第三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本次会议有最高检、最高法、全国律协、北京市公检法司领导到场致辞、发言,400多刑事法律人共襄盛举。
2024年11月6日,程晓璐律师受邀出席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大讲堂第九讲,作“涉企经济犯罪有效辩护的路径”的主题分享。
2024年9月27日至29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与甘肃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天水市律师协会承办的刑事辩护培训交流会在甘肃省天水市隆重召开。程晓璐律师作为获选全国律协典型案例的律师代表之一以“涉黑案件有效辩护的实战策略与应用”为题作交流发言。
2024年9月21日,第十八届“刑辩十人”论坛暨西政刑辩大讲堂第五讲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成功举办,专题研讨“证据辩护实务:原理与方法”。程晓璐律师担任主持人,并作主题为“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的发言。
2024年8月24日,程晓璐律师出席“明德慎刑——金融证券违法犯罪防范与治理研讨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行刑界分问题进行了主题分享。
2024年8月17日,程晓璐律师受邀到京律学苑主任分享栏目,主讲“新时代修法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的有效辩护”。2024年7月27日至28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全国刑事司法制度专业论坛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协办、烟台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全国刑事司法制度专业论坛2024年度研讨会上,程晓璐律师在第五单元作为与谈人发言,针对《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从律师实务角度提出了多项修改建议。2024年7月,程晓璐律师接受《法人》杂志采访,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感悟谈企业反舞弊。(网址:
http://www.farennews.com/magazine/content/2024-07/31/content_9030909.html)
2024年7月26日,程晓璐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刑专委年会,会议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诉护制度的完善”。
2024年7月7日,程晓璐律师受邀参加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玉华教授主持的财政部、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法律责任研究”调研会。
2024年6月26日,程晓璐律师作为未检专业委员会理事,参加未检年会,并分享学习心得,未成年人检察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先锋阵地,以其前瞻性的司法理念和革新措施,为成年司法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2024年6月16日,第十七届“刑辩十人”论坛研讨“《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程晓璐律师作题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法法衔接与辩护权保障问题”的发言分享。
2024年6月4日,程晓璐律师应邀前往北京大学为法学院本科和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刑法学实务案例课,并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进行课程总结。
2024年4月21日,程晓璐律师应江西省吉安市律师协会的,出席2024年度吉安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暨第九期庐陵律师大讲堂,为全市500余名律师就“刑修十二背景下职务犯罪的有效辩护”主题授课分享。
2024年4月20日,第十六届“刑辩十人”论坛专题研讨“金融证券类犯罪辩护难点及路径”,程晓璐律师作题为“对赌收购型合同诈骗案的辩护路径”的发言。
荣誉2024年10月29日,国际评级媒体LegalOne“2024年度中国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杰出女律师(华北)15 强”榜单公布,程晓璐律师荣列其中。
程晓璐律师代理的王某立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和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经北京市律师协会报送,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2024年06月22日,知名法律评级机构LegalOne公布了2024年度中国区LegalOne 「客户信赖律师」(Blue Ribbon)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 15 强榜单,程晓璐律师荣获此荣誉。
2024年4月24日,由法佬汇联合名律堂发起的2024《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律所》推荐名录正式发布。程晓璐律师荣登《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2024年度客户精选律师榜。
2024年4月3日,程晓璐律师荣获2023年度GRCD中国合规大奖“刑事卓越合规律师”。
实务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大讲堂第九讲 | 程晓璐:涉企经济犯罪有效辩护的路径
原创 | 程晓璐、齐佳奇:最高法财务造假典型案例透视及其合规启示
齐佳奇:在法律体系中寻找辩护的曙光——中国政法大学商事犯罪刑事辩护高级培训班学习笔记
程晓璐:对赌收购型合同诈骗的有效辩护路径——公司对赌并购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的性质判断
程晓璐:办理商事犯罪辩护案件的五大关键能力——在政法大学商事犯罪案件办理实务论坛的发言
原创 | 程晓璐:恒大地产行政处罚后的刑事风险与上市企业合规启示
程晓璐律师参加人民大学“明德慎刑——经济犯罪治理讲堂”第三讲进行与谈发言
业绩
团队业绩丨程晓璐、葛宇翔:精雕细镂,3亿元财务造假合同诈骗案二审终获撤销
业绩 | 历时四年半,为某操纵证券案第一被告争取到降档起诉并终获缓刑
感悟
程晓璐 | 智合美国行之二:律所如何应对颠覆性创新带来的挑战?
程晓璐 | 智合美国行之一:瑞格与摩根路易斯、瑞生三家律所的成功之道及启示
善法之治:从“无知之幕”到“仁者爱人”——观《第二十条》有感
赵薇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程晓璐律师团队实习感悟
陈鹏:以法为业,坚守公义——德恒律师事务所程晓璐律师团队实习感悟
陈田一沫:请不断地向前再走一步——德恒律师事务所程晓璐律师团队实习感悟
分享摘编
程晓璐律师团队除注重精细化办案,提升专业法律服务品质外,还要求不断精修团队律师的“诗外功夫”,打造全方位学习型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分享在阅读、学习中看到、听到的启发金句。每周汇总、精选、整理并在公众号发布以飨读者。2024年一共分享了40期,以下为年度汇总。
金句启迪,如饮醍醐——程晓璐律师团队学习摘编2024年度汇总「链接」
最后,仍想要表达的是,感激德恒赋予的一切,我和我的团队得以茁壮成长,我们怀揣着这份恩情踏上新征途,无论身在何处,愿这份情谊如松柏之常青,历久弥新。
鉴往知来,更待繁花。前方是一片星辰大海,充满了无限的可能与希望。愿与星来伙伴们携手并进,共同迎接新的挑战与机遇,期待在新的一年里,创造更多的奇迹,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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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同向,共赴新程 | 程晓璐律师团队2022年度工作报告「链接」
程晓璐律师团队2021年度工作报告「链接」
团队介绍:
程晓璐律师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长期供职于北京市检察机关,荣获北京市优秀公诉人和十佳调研能手称号,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司法公信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刑事辩护实务校外导师。
程晓璐律师具有十九年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其带领一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多年检法及公司法务从业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擅长通过控、辩、审多重视角甄别、化解和应对企业刑事风险,成功代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或省内有重大、复杂、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涉黑犯罪案件以及刑民交叉公司纠纷诉讼案件,曾经或正在为多家大型知名国企、外企和民营企业提供刑事专项服务,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质量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深受客户好评。入选2024 年度中国区 LegalOne 客户信赖律师:杰出女律师(华北)15 强;2024年度中国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15强;2024《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名录“2024年度客户精选律师”;荣获2023年度GRCD中国合规大奖“刑事卓越合规律师”;2022年度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15强。
程晓璐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8513316718邮箱:chengxiaolu@xinglailaw.com由北京程晓璐律师领衔的专业律师团队,擅长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的代理,同时致力于为多家企业提供刑事控告、危机应对及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精细化办案风格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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