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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15 22:5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赶集》读后感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读后感主题,即从哪些方面对《赶集》进行评价和思考。可以围绕作品的主题、人物形象、情节结构、语言风格等方面展开。
2. 介绍作品背景:《赶集》是一部怎样的作品?作者背景、时代背景、作品类型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你的读后感。
3. 分析人物形象:在作品中,有哪些主要人物?他们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命运走向等,可以从这些方面展开论述。
4. 评价情节结构:作品中的情节是如何展开的?哪些情节让你印象深刻?可以从情节的紧凑性、连贯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5. 分析语言风格:作品的语言风格有何特点?是否具有独特的魅力?可以从语言的简洁性、生动性、富有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6. 表达个人观点:在阅读过程中,你有哪些感受和思考?哪些观点让你印象深刻?将这些观点融入你的读后感中。
7. 结构清晰: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应有明确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作品和自己的读后感主题;主体部分分析作品,阐述个人观点;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呼应主题。
8. 语言表达:在写作过程中,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一贯继承、弘扬、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内涵、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治国理政、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对国内外重大挑战,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到崭新阶段,有力凝聚了民族精神,得到全世界中华儿女高度认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精神力量。
在中国众多的优秀画家当中,黄胄大概是中国老百姓最为熟悉的大画家。因为自1956年他的一幅“洪荒风雪”获得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金奖以来,数十年间,不间断地有大量作品问世,并在全国报刊及各种出版物上发表、出版,影响很大。他的原作,也被国内官方及民间广为收藏。黄胄独特的艺术风格,已成为中国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这样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画家,其实是靠自己的坚韧努力,自学成材的。黄胄1925年生于河北省蠡县一个农民家里,15岁丧父,初中未及读完。1949年24岁时参军,从此,他在军旅生活中以社会为课堂,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刻苦自学,成就自己辉煌的艺术事业。
中国人物画从技巧上讲,最基本的要素有两个:一是造型,二是笔墨。如果说,美术院校科班出身的画家主要依靠在课堂上对模特作相对静止、相对较长时间的写生和研究来获得造型能力和笔墨锻炼,又从老师的传授及对古画的临摹来积累笔墨修养;那么黄胄则全部依赖自己在生活中作“动感”的观察、研究、速写、积累,敏锐地去捕捉每一个稍纵即逝的瞬间,通过超大量的长期不断地速写来获得人物造型能力和笔墨功夫,所以,可以说:没有速写,即没有黄胄。这是一条特殊的路,也是许多自学者所必须走的路。
失去专门学校的攻读条件,倒使黄胄没有条条框框。黄胄直截了当地把速写技法搬到宣纸上来,他用毛笔,几乎像用炭铅笔一样,随心所欲,一根线画不准,就在旁边另加一根,成为复线,毫无顾忌,尽管缺少中国书法用笔讲究的韵味,但却得到了准确而生动的造型,有失有得,理之所然。起初也曾受到非议,但日子一长,不攻自破。扬己之长,避己之短;黄胄的大量作品以其饱含边疆人民浓郁的生活气息,生动俊美的人物造型,热情奔放、痛快淋漓的笔墨、流畅而带方角加速写般的线条,确立起黄胄自己的鲜明独特的艺术风格和中国人物画巨匠的地位。
《赶集》是黄胄常画的题材,尤其在南疆喀什一带至今仍是一个毛驴世界,每逢节假日和集市,人们或骑或赶着毛驴,熙熙攘攘地奔忙在丰饶的大地上。富有特色又很适合运用线条的少数民族服装、水瓜果道具的配置,展现出许多美丽动人的画面,由此吸引着许多画家到新疆来采风。黄胄是最早发现,最早找到感觉的先驱,他迷上了新疆,开辟成自己艺术的领地。当他画了新疆之后,仿佛再也无法找到有别于他的第二种绘画语言来表现新疆了。
《赶集》中画了骑着毛驴的儿子和小孙子,当爷爷的则背着几个大葫芦紧随其后,有老有少,有嫩有苍,有可双勾的人物线条和可没骨写成的毛驴,形成鲜明生动的对比和节奏。爷仨脸部形象作了细致的刻划,准确而生动的动态和结构来自画家速写的功力。画面左上角远处,又添了一组驮筐而行的毛驴和母子俩,另有一头小毛驴在旁蹦跳,处处洋溢着甜美欢快的生活情趣。
赶集,是小时候最渴望的远行,也是最忐忑的脚步。而心事,却每有不同,或欢喜热闹,或迷茫焦虑,全看赶集的目的、任务和有没有零花钱。
所谓远行,就是从村里到集市足足有近3公里的路途,并且都是深一脚、浅一脚、随时都有可能滑倒摔跤的田间泥泞路。因此,在记忆中,除了冬天的水鞋,春夏秋三季,都是赤脚并将裤脚高高挽起。
赶集,这也是小时候走得最远的地方,因为,再远,就要坐汽车去县城了,而县城,并非是我们这样的农家子弟所能去的大城市。
一是家里基本上没有那个多余的钱,可以让我心安理得、哪怕是忐忑不安买一张长途汔车票或者火车标(离村里大概2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四等小站,1936年建站通车);二是好像一直没有一件所谓的大事,能够支撑得起我去县城走一趟;三是担心进城之后找不到北,我会由于陌生、胆怯和心虚而困扰甚至困顿在大城市里的大街小巷。
所谓忐忑,就是每当赤脚行走在集市上,那些炒粉腌粉汤粉馒头包子油条豆浆飘香的诱惑,那些兴高采烈、心满意足的吃客的吧唧声和抹嘴巴的得意劲,除了由此诱发的口水需要不断的吞咽、眼神和脚步的恋恋不舍与偷偷摸摸以外,还有一种无法控制的忐忑,因为总是担心会被人发现,然后被讥笑或者被嘲弄一番。
因为我每一次赶集,每一个口袋都比皮肤还要干净,而父母给的钱,其中的预算都是以分来计算和控制,毕竟家里也跟我的口袋差不多,甚至时常还是负数。
如今,每次回到老家,每逢赶集日,依然还是要到集市上转两圈,除了馋那一碗腌粉炒粉以外,无非就是看个热闹、找点回忆和体验一下心境与情绪罢了。
只是现在的赶集,再也找不到年少时光的那种由渴望、忐忑、尴尬和热闹混合的美好,虽然嘴馋鼻香的支付已经没有什么负担和压力,但却早已没有了那颗情心的纯粹和情绪的纯真。
今天,我又在老家赶集。距离还是差不多3公里,但却是举手投足间的轻松与短瞬,因为一脚油门,人就从村庄抵达了集市,并且还是国家二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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