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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17 03:2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买房申请书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目的": - 在写作之前,要明确申请买房的目的和动机,这将有助于你在申请书中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需求。
2. "格式规范": - 确保申请书格式规范,通常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 - 标题应简洁明了,如“关于申请购买住房的申请书”。 - 称呼要礼貌,如“尊敬的领导/负责人”。 - 正文部分要分段合理,层次分明。
3. "内容详实": - 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 - 说明申请购房的原因,如改善居住条件、家庭需求等。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4. "条理清晰": - 申请书的逻辑要清晰,先阐述申请的必要性,再说明自己的购房条件和能力。 -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句子结构。
5. "重点突出": - 突出申请购房的优势,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 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购房,如家庭急需等,要特别说明。
6. "遵守政策": - 了解并遵守国家关于购房的政策法规,确保申请的合法性。 - 如果有相关政策限制,要
来源:找法网
在日常生活中,房价跌宕起伏,但人们买房的热情丝毫没受影响。当我们看中一套房后就需要办理相关的买房手续,那么买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接下来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时下,房子永远是大众关注的话题。房价上涨,但买房的人依旧很多。家家户户都需要住房,不可能永远在外面租房住。那么买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在各个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买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审查开发商
首先,检查下房子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它所标的可售房子是否是你所看的房子,《许可证》有没有过期等;
其次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这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另外,还要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确保万无一失。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购房者确定了自己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交一定的押金,认购书中较好明确指出若购房不成,定金的退还事宜,免得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签订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有的发展商将各种承诺分散于各种宣传品中,或由售楼部一口承诺,购房者对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轻易相信,若将来发生问题,购房者也无从证明当初的承诺,以至发生冲突。因此购房者必须把想谈的,敏感的问题落实到文字上,否则像如果遇到迟交楼的情况怎么处理、房子验收时怎样才算合格、违约责任是否双方对等等问题不好处理。
同时还要注意,除了签订购房合同外,不要再签其他由开发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购房者认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对你无利的,要据理力争,不能任由开发商摆布,实在不行,可以拒签。
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预售登记备案是指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包括对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权利的公开登记,这有利于对抗一房二卖的行为,防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第三者。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办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市房管局市场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5、签订管理公约
每位开发商都有其物业管理公司,购房者要先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所以在您入住前,还要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
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手续后,等着开发商交房,交房前要验房,确定与购房者合同中签订的一致。在您办完上述的几种手续,要敦促发展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这个过程可能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致电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这个过程相对漫长一些。照房地产交易核心规定,领取房产证时,必须本人到场,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领证,应提前办理委托领证公证手续。办完房产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来源:齐鲁网
好消息!
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 关于印发《“交房即可办证”便民服务工作意见(试行)》 的通知
《意见》从完善合同、优化程序、规范流程、
协同配合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该文件的出台将加速
“交房即可办证”在青岛市全面落地实施。
快来具体了解一下
图源: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引导“交房即可办证”写入房屋买卖合同
《意见》提到,完善新建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预售、现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将物业交付、业主共有部位设施设备交付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将“交房即可办证”作为推广选择性条款写入买卖合同,倡导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选择使用,逐步引导实现新建房屋“交房即可办证”,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逐步推进新建房屋买卖合同电子化,推广开发企业使用电子印章。在签订新建房屋买卖合同时,通过采集开发企业电子印章、购房人电子签名的方式,形成新建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并将电子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交备案。
购房人可远程申请
不动产登记业务
商品房的住权和产权之所以不同步,很大程度上源于房屋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的不顺畅。对此,《意见》提到,开发企业完成房屋工程建设后,应当委托测绘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复核验收测量、房屋实测绘,一次性形成同时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土地复核管理及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测绘成果资料。各相关部门应同步完成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复核、房屋实测审核入库。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新建房屋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或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可自愿选择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开发企业端,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申请所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发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购房人选择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小时办结。
登记材料电子化。新建具备电子签名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新建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一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应采集开发企业代理人和购房人电子签名,形成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不具备电子签名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申请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并可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记录及房屋买卖合同盖章签字页拍照形成电子图片。
不动产登记远程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受理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后,通过系统提取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或材料电子图片),直接办理审核登簿手续。
税费网上缴纳。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网上计征税费,购房人可通过网上缴纳,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购房人的申请签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或缮制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各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意见》还提到要规范交房流程。明确新建房屋、物业交付程序,减少因新建房屋、物业交付产生的纠纷。开发企业在组织现场交房时,购房人申请领取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的,由购房人在交房现场直接下载领取;购房人申请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由登记机构在交房现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此外,相关部门在开发企业交房现场联动提供水、电、气、暖、网络、有线电视等开户“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要想实现“交房即可办证”,还需多部门通力合作。《意见》强调,要大力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纳税等信息互通共享,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在“交房即可办证”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大新建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公安、民政、公积金、银行等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直接使用电子合同及电子证照。快转发告诉要买房的朋友吧~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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