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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20 06:56

怎么写《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作文的主题,即乡镇大调解工作的总结。在文章中要围绕这一主题展开,避免偏离主题。
2. 结构完整:一篇完整的作文应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乡镇大调解工作的背景和目的;正文部分详细阐述乡镇大调解工作的具体内容、成果和经验;结尾部分总结全文,提出对今后工作的展望和建议。
3. 内容详实:在正文部分,要详细描述乡镇大调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调解的范围、方法、流程等。同时,要结合实际案例,展示调解工作的成效,让读者对乡镇大调解工作有更直观的了解。
4. 数据支撑:在总结乡镇大调解工作时,要尽量运用数据来支撑论点。如调解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调解后当事人满意度等。数据要准确、可靠,以便更好地反映乡镇大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
5. 分析问题:在总结过程中,要分析乡镇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调解力量不足、调解技巧有待提高等。通过分析问题,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6. 总结经验:在总结乡镇大调解工作时,要提炼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创新调解方法等。这些经验可以为其他乡镇提供借鉴。
7. 展望未来:在结尾部分,

“闲不住”的“调解专家”:“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庆鼎的别样退休生活

已退休一年多的陈庆鼎,生活重心依旧围绕着调解工作。对他而言,调解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24年整年算下来,我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一共160多件。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帮忙。”陈庆鼎笑着说道。

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陈庆鼎就与调解工作结下不解之缘。由于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他曾荣获全省优秀司法助理员、全省优秀司法所所长、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

纠纷调解现场

2023年9月,陈庆鼎从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金涵司法所光荣退休。退休后,依旧热衷调解工作的陈庆鼎,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新的调解事业,不仅担任东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还当选宁德市调解协会副会长。新的“舞台”让他在退休生活中,依然能在调解领域发光发热,为平安宁德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今年3月30日,刘某在宁德市某小区员工宿舍死亡。经警方勘查,刘某的死亡并非由他杀所致。刘某家属得知情况后,立即从山东老家赶到宁德讨要“说法”,在协商善后事宜时,双方因补偿问题产生矛盾。

原来,刘某曾是某保安公司员工,在某小区担任保安工作,离职后因暂无住所,便暂住某小区员工宿舍。某保安公司方表示,刘某既已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出于善意才默许其继续居住,此次意外与某小区并无关联,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刘某家属难以接受这一说法,他们坚持认为,刘某是在宿舍死亡,某小区作为房屋管理方,理应对居住者的安全负有一定责任,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

纠纷调解现场

得知情况后,陈庆鼎第一时间运用“四理”调解法开展调解,一边耐心安抚刘某家属情绪,并从“法理”角度对刘某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另一边联合五里亭派出所从“情理”角度,与某保安公司及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希望某保安公司和某小区物业公司从人文关怀角度适当增加一些补偿。

经过连续1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保安公司和某小区物业公司同意作出让步,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刘某家属补偿,用于死者的丧葬开支及其亲属的交通费用。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四理”调解法,是陈庆鼎通过40年调解工作经验,总结出的一套“调解经”,即以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为法理;以具体案件中的事实理由为道理;以当事人家庭成员的亲情、感情为情理;以当地民间习俗、风土人情为俗理。“我见了这么多人,看了这么多事,所有解决的办法都在这‘四理’之中。”陈庆鼎颇有心得地说。

“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宪法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四理’调解法中,‘法理’便是排在第一位。”陈庆鼎说,调解不仅仅是息事宁人,更是要在公平正义的角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纠纷调解现场

有一年,蕉城区民间互助会陷入倒会风潮,陈庆鼎参与乡镇民间互助会纠纷调解工作。由于民间互助会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会员或会首在遭受损失时很难通过诉讼渠道挽回损失。于是,陈庆鼎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按照“民间自主清偿,政府依法保障”的原则开展调解,化解了一批民间互助会纠纷。

退休不褪色,调解献余热。时下,陈庆鼎依旧奔波在调解一线,以满腔热忱续写着调解故事。


(王淇锋 黄北烨)

陈树兵:创新工作方法的调解达人

  他,建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入选昆明市调解专家信息库;他,获得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云南省百佳调解员、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昆明市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是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树兵。2013年以来,他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参与调解案件无一引发群众冲突和上访。

  刚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陈树兵深感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离做好调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遇到不懂的,他主动向老调解员请教,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

  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陈树兵补齐了知识短板,先后受邀到各乡镇(街道)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3场次,承担了全县131个调委会主任的调解技巧培训。

  作为基层党员,陈树兵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热爱调解工作,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为成功调解纠纷,工作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事。“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说感谢时,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我的职责,只要你们的纠纷化解了,即使熬到天亮也值了’。”陈树兵坦言。

  工作多年来,陈树兵一直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他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基层群众工作中,把10余年来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得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五类五法”工作法。

  第一类为婚姻家庭和赡养纠纷,采用传统文化与亲情感化法化解;第二类为即将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犯罪的纠纷,采用法律震慑法化解;第三类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采用案例引导法化解;第四类为邻里纠纷,采用扶正祛邪法化解;第五类为房屋宅基地纠纷,采用“冷却降温+典故应用法”化解。

  “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基层干部的大事,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社会安宁是我永远的追求。”陈树兵真诚地说。

  记者看到,陈树兵个人调解室的墙上悬挂着一面面锦旗,或许这就是他调解的初心和底气。

  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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