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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申请书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25 10:57

员工合同申请书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撰写员工合同申请书应注意的五大事项
正文:
在职场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行为。一份规范的员工合同申请书,不仅能够体现公司的专业形象,还能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以下是在撰写员工合同申请书时需要注意的五大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确保合同申请书中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合同无效。
2. 明确合同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确保双方身份真实可靠。
二、明确合同内容
1.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试用期、正式期等。
2. 工作岗位:详细描述申请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3. 工作时间:规定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加班制度等。
4. 薪酬待遇: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5.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明确双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比例及缴纳方式。
6. 福利待遇:包括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标准。
8. 合同解除条件: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违约责任。
三、合同附件
1. 附件应包括申请人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有

手把手教你写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争取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必看!仲裁申请书全解析


工友们,工伤赔偿要是遇到麻烦,劳动仲裁往往是咱们维权的有力武器,而仲裁申请书就是这场维权之战的“先锋”。今天就来给大家好好讲讲,这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啥情况能直接仲裁!


仲裁申请书长啥样,怎么写?


1. 基本信息:申请人(也就是咱们受伤的工友)和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一个都不能少。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这些都得写得明明白白,方便仲裁委能快速联系到各方。

2. 仲裁请求:咱想要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必须清楚罗列。医疗费花了多少、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发多少、伤残补助金按规定应得多少……一项一项列好,比如“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5000元(附医疗费发票及明细)” ,让对方和仲裁委都清楚咱们的诉求。

3. 事实和理由:详细说说工伤是怎么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都要具体。比如 “2024年10月5日,我在公司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突发故障,导致我的右手手臂受伤” 。还要讲讲单位在处理工伤这事上做得不对的地方,像不承认工伤、拖着不支付相关费用等。同时,列举能支持自己说法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


注意事项划重点!


- 语言简洁逻辑清:别写一堆废话,仲裁委工作人员每天要看好多材料,咱们得让人家快速看懂诉求,所以语言简洁明了,逻辑清晰很重要。


仲裁申请书

- 证据真实又充分:证据是咱们维权的关键,必须真实有效,要是弄些假证据,不仅仲裁结果会受影响,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 格式规范别乱整:一定要按照仲裁委要求的格式填写申请书,字体、行距、字数等都有规定的话,就严格遵守。

什么情况可以直接仲裁?

1. 劳动关系不明晰:如果和单位对劳动关系存不存在有争议,比如没签劳动合同,但你确实在那上班受伤了,就可以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像小王在一家小工厂打工,没签合同,工作时受伤,工厂却不承认他是厂里员工,这种情况小王就能通过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

2. 工伤待遇赔偿谈不拢:单位给的赔偿和咱们按照法律规定应得的差距很大,或者单位干脆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像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少给伤残补助金等,这时候就可以直接仲裁 。

3. 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要是单位没给咱们交工伤保险,导致咱们没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那么单位就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是单位不赔,仲裁就派上用场了

仲裁结果

劳动仲裁是咱们工伤工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而写好仲裁申请书是成功的第一步。大家要是有相关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探讨,争取早日拿到应得的赔偿! #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 #仲裁申请书

“返岗”诉讼胜了却无法返岗,怎么办?

“返岗”诉讼胜了却无法返岗,怎么办?

法院判决要求单位与员工恢复劳动关系,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应全额支付工资

阅读提示

律师表示,法律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给予了劳动者选择的权利,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法院生效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恢复劳动关系,此时,若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则应按照工资标准全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刘元(化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然而,她在这个时候身患重病需要长期治疗,公司则安排他人接替她的工作。虽经她多次申请,公司亦未让她重返工作岗位。

因双方僵持不下,刘元只得再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按照原工资标准向她全额支付自恢复劳动关系起至重新返岗前的工资。公司主张即使其为刘元安排工作,凭刘元的身体条件仍然无法正常上班,故不能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按原工资标准向刘元支付工资31万余元。

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获法院支持

2010年7月19日,刘元进入某公司工作,2015年7月19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月工资标准为1.4万元。2020年4月16日,该公司决定解聘刘元,理由为刘元将自己享有停车福利的车牌套用在他人车辆上,供他人免费使用,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此后,刘元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医疗费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20年12月10日,仲裁机构裁决公司与刘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向刘元支付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6月15日工资2.7万余元,为刘元报销2020年6月3日至6月5日医疗费3900余元。

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刘元将公司为其提供的停车位通过借用车牌形式转给他人使用,此举属于将公司获利事项转移给他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且违反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动关系。况且,该行为还触犯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法院认为,刘元获得涉案停车位系有偿取得,并非非法使用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他人将车辆停放在刘元的停车位,并不构成刘元将公司获利的事项转移给他人。因公司无证据证明刘元在该事件中获取利益,亦不构成欺骗公司,公司以上述理由与刘元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当,系违法。

因此,法院作出与仲裁裁决一致的判决。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4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不能上班”原因双方各执一词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公司迟迟不安排刘元返岗上班。因屡次交涉无果,刘元再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向其支付2020年6月16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工资31万余元。

因对仲裁裁决不服,该公司再次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刘元自2019年12月12日确诊为乳腺恶性肿瘤,至2020年6月15日一直处于长期治疗状态,连续请假,这一事实直接证明刘元无法正常提供劳动。

该公司还表示,在诉争期间,刘元拒绝向公司提供就诊材料,公司向仲裁机构提出调查取证申请但未予处理,并在没有调查清楚刘元在劳动争议期间是否能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认定公司应按原工资待遇标准向刘元支付争议期间工资,系属事实认定不清且结果显失公平。因此,公司认为刘元在诉争期间工资应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发,经核算应为4万余元。

刘元称,其在诉争期间未向公司提供劳动的原因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与她的身体状况无关。

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

根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可以确认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的解除与刘元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刘元的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虽主张刘元在2020年6月16日前后均处于长期治疗状态,但是,在诉争期间公司未给刘元提供劳动的条件,即使刘元不就医亦无法提供劳动。由此可知,公司的原因才是刘元无法提供劳动的直接原因。在刘元无法提供劳动期间,刘元自行安排其看病、休息并无任何不妥之处。

因此,公司应当按照每月1.4万余元的工资标准支付刘元2020年6月16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的工资,经核算,仲裁裁决的金额未高于法定的标准,一审法院不持异议,予以采纳。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刘元诉争期间工资31万余元。

该案经某公司提起上诉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丽君表示,劳动合同法第48条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给予了劳动者选择的权利,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案中,刘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而法院也已作出生效判决,双方应按照合同继续履行。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应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赔偿劳动者损失。因此在诉争期间,刘元因公司违法解除无法提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损失应由公司按照其工资标准支付赔偿。

本报记者 赖志凯《工人日报》(2025年05月08日 07版)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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