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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评估计划表》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26 10:27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评估计划表》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撰写评估计划表时应注意的事项
正文:
评估计划表是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等领域中用于规划、实施和监控评估过程的重要工具。一份有效的评估计划表不仅能确保评估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在撰写评估计划表时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1. 明确评估目的和目标 在撰写评估计划表之前,首先要明确评估的目的和目标。这包括确定评估的对象、范围、时间节点等。明确的目的和目标有助于确保评估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确定评估方法和工具 根据评估目的和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观察、考试等。同时,选择适合的评估工具,如量表、评分标准等,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制定评估流程 详细列出评估流程,包括评估前的准备工作、评估过程中的实施步骤、评估后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等。确保评估流程的清晰、简洁,便于相关人员理解和执行。
4. 确定评估时间表 合理安排评估时间表,明确评估活动的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确保评估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拖延或错过重要环节。
5. 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能力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评估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在评估计划表中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6. 考虑评估的

2021年下半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汇总

2021年下半年海船船员考试计划

汇总

上海

(1)该时间表的考试对象为社会船员(包括已毕业的航海类院校学生),具体地址及详细安排以每期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准考证在考前5天可自行下载打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初考由院校或培训机构统一申报。

(2)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的“综合服务平台”或”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及相关查询(www.msa.gov.cn),也可以至船员业务受理点现场申报,报名完成后请在报名期间内完成缴费操作,未在报名期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3)现场受理的时间为报名期间内的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地点为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5楼)。



天津

(1)社会船员包括在职船员和航海院校已完成毕业报备的毕业生, 请未完成毕业报备的考生提前联系毕业院校,完成毕业报备后方可报名。

(2)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可申请异地补考,但适任评估不能异地申请补考。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可能会根据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暂发布6-7月份考试安排,若有后续相关安排,将及时更新。


辽宁

一、辽宁海事局

(1)社会船员包括在职船员和航海院校已完成毕业报备的毕业生, 请未完成毕业报备的考生提前联系毕业院校,完成毕业报备后方可报名。

(2)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可申请异地补考,但适任评估不能异地申请补考。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可能会根据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二、营口海事局

(1)由于参加考试人数的不确定性,只能列出开始考试的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项目)安排请以营口海事局政务中心通知时间为准。

(2)考生如果报名参加的当期考试和评估没有全部结束,无法申报下一期的考试和评估,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计划。

(3)需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请务必于本通知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营口海事局政务中心。


三、大连海事局


四、锦州海事局


五、葫芦岛海事局

(1)由于参加考试人数的不确定性,只能列出开始考试的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项目)安排请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考生如果报名参加的当期考试和评估没有全部结束,无法申报下一期的考试和评估,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计划。

河北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 年下半年组织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 3 期,适任评估 2 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气象传真图分析、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下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部分评估项目如英语听力与会话、货物积载与系固等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GMDSS 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 年下半年组织 GMDSS 操作员理论考试 1 期,适任评估 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部分评估项目如通信英语听力与会话在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说明及准考证信息,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山东

(1)“考试时间”的实际结束日期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予以适当调整。
(2)“本校培训学员”系指初考前在考场所在培训机构参加过相应岗位适任培训或模拟器培训的学员。考生请联系考场所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
(3)“在校生”系指航海类专业在校学生,已毕业学生请联系原毕业学校报名考试。
(1)“考试时间”的实际结束日期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予以适当调整。
(2)“本校培训学员”系指初考前在考场所在培训机构参加过相应岗位适任培训或模拟器培训的学员。考生请联系考场所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
(3)“在校生”系指航海类专业在校学生,已毕业学生请联系原毕业学校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

每月11日至15日进行次月考试报名。

报名程序

(1)报名。单位申办人员或船员须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s://www.msa.gov.cn进入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
(2)缴费。推荐使用网上缴费,初考者在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界面提示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考试费发票可在缴费成功后2个工作日至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时间段内到考场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政务中心领取。
(3)领取适任考试通知书。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5个工作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适任考试通知书。如不能在网上打印适任考试通知书,请及时与考试报名受理部门联系。

浙江

2021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表


2021年下半年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表


2021年下半年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适任考试评估计划表


福建

理论考试计划

(1)考试的现场报名,仅在工作日时间受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安排以国家最新通知为准;统考计划如有调整,以最新计划为准。
(2)福州考场地址: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考场(地址:福州台江区工业路51号融信源筑1号楼1层);泉州考场地址:泉州工作站考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外代大厦8楼)。

(1)考试的现场报名,仅在工作日时间受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安排以国家最新通知为准;统考计划如有调整,以最新计划为准。
(2)福州考场地址: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考场(地址:福州台江区工业路51号融信源筑1号楼1层);泉州考场地址:泉州工作站考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外代大厦8楼)。

评估考试计划

(1)辖区船员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所开设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班及自行组织的评估项目考前实操训练班的情况,由相关培训机构负责报备海事管理部门后对外公布。
(2)初次报考相关岗位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行前往报名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参加评估补考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愿报名和参加考前实操训练。

(1)辖区船员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所开设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班及自行组织的评估项目考前实操训练班的情况,由相关培训机构负责报备海事管理部门后对外公布。
(2)初次报考相关岗位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行前往报名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参加评估补考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愿报名和参加考前实操训练。

广东

*受疫情影响,目前广州、湛江、佛山、江门、韶关、东莞等地区考试暂停开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发布。




广西



海南



长江局

(1)以上是长江海事局2021年下半年针对社会船员安排12期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补考)计划表。

(2)社会船员适任初考的考试计划由船员培训机构依据培训教学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向船员考试中心申请,经我局船员处审核后,由船员考试中心公布和实施。

(3)在校学生适任考试计划由学生所在院校根据海船船员考试相关规定、学校的教学安排等情况,提前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预约考试时间。

(4)社会船员补考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者“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进行网上报名。初考由考生所在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

(5)请通过电脑端登录平台,登陆时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并关闭杀毒软件或防火墙;缴费方式选择“线上缴费(银联缴费)”;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前往考点参加考试。

(6)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7)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由江苏海事局按规定另行发布。

(8)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船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

一、理论考试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安排3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评估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安排3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评估设备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和英语评估考场:黑龙江海事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评估考场(英语评估考场除外):哈尔滨航运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1号。

考试报名程序

(1)报名。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s://www.msa.gov.cn进入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考生报名后应跟踪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8912728。

(2)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及时到我局政务中心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6日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如不能正常打印也可到我局政务中心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无需携带准考证;考生参加评估应出示本人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准考证。

考试报名受理及缴费部门: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考试成绩查询途径

(1)关注“黑龙江海事局船员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考试成绩”查询。

(2)是通过部海事局信息查询网站(http://cyxx.msa.gov.cn/)查询。

(3)微信搜索“幸福船员”并关注,点击“微信息-->考试信息”或“微信息-->我的信息”查询。

疫情防控要求

(1)以考场所在地考试当时的新冠疫情防控政策为准,请自觉遵守考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2)局船员考试中心应制定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其他事项

(1)我局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初考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参加评估补考的考生请到初考海事机构报名,我局不受理评估异地补考报名。

(2)报考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请向其他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3)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网上申报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应属实,注意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4)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


深圳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无限航区、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 考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当期网上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 报名时间。

当期网上公告日起至当期开始考试前10个工作日为报名时 间。因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有限,按考生报考时间顺序安排。若 因计算机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考试受影响的考生,需在下期考试 重新报名。

(三) 评估安排。

实操评估原则上安排在理论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二、预约考试和模拟考试

有预约考试需求可网上另行申请;需要模拟考试的考生可电话联系深圳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由船员考试中心现场安排。


三、申报方式

船员考试报名可由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 船员本人或其委托人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login.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 报名,或向我局书面提出(仅限不能网上申报的项目)。网上报名 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再次登录服务平台,生成缴费信息并于缴 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考生可于当期考试 开始前3日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并可视需要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四、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797009。


五、考试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55-27776607。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深圳海事局网站(网址:http://sz.ms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七、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 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 考务完成前提出申请并经船员考试中心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 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因个人隐瞒、谎报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传播的,需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


连云港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1)2021年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理论考试共举办6期,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及报名计划安排表》。

(2)考试对象:所有符合考试资格的各有关单位在职船员和社会零散船员。

(3)报名地点及时间:请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电子申报,或直接到我局政务中心报名。通过电子申报报名后,请及时跟踪报名审核情况 ,防止因申报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详见“附件”。

二、评估考试

连云港海事局暂不安排评估考试。需参加评估考试人员请查询其他海事局2021年适任考试计划。

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由辖区培训机构向连云港海事局提交开班申请,连云港海事局根据开班申请安排考试。具体考试计划提前在网上公布。

2025年上半年船员考试最新计划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有关规定,为做好船员适任考试工作,现将各直属海事局2025年船员考试最新计划汇总如下,供查阅参考。




上海海事局
上海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说明:

1.具体考试日程以准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每期考试评估开考前5天,准考证方可下载打印。

2.考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 “综合服务平台”或“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及相关查询(www.msa.gov.cn),也可到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现场报名(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5楼)。

3.报名时间:自报名开始日09:00至报名结束日17:00。

4.考生报名后,请在报名截止日次日17点前完成缴费操作,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上海船员评估示范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483号。

天津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计划

1.社会船员考试:

天津海事局辖区2025年上半年社会船员考试计划

2.在校学生及岗位适任培训学员的考试

天津海事局辖区2025年上半年船员培训机构在校生及培训学员考试计划

二、申报程序

1.在校学生及岗位适任培训学员初考报名可由所在航海院校或船员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2.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分期报名。

3.请相关单位及个人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msa.gov.cn)进行相关业务申报。

4.请初考者在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补考者需在网上报名申报时同时缴费。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5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查询方式查询成绩。

6.报名受理部门: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2-58870034转1。

三、其他事项

1.各船员考试考点应做好考场维护工作,为船员考试提供必要支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单位的管理要求,服从相关安排。

2.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3.报名后要及时跟踪报名审核结果,因操作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4.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所进行的适任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9〕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洋渔业职务船员申请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函〔2022〕404号)规定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安排

2025年上半年计划举办海船船员适任考试58期,具体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考试前需参加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应书面告知船员参加培训相关要求,并在船员书面确认后,将相关确认材料以及《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归入船员培训档案。

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应按要求在培训结束后、学员申请参加考试前,将学员出勤情况和出具培训证明情况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或相关分支局。参加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初考报名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航海院校初考考生、补考考生(包括已毕业离校但学校未完成毕业报备的)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社会船员补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还应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

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考生网上申报应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址:http://cspur.msa.gov.cn,申报流程:“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考生应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报名后要及时跟踪报名是否已经接收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咨询。因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个人操作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和考生应在申报时选择缴费方式,在报名接收和确认后及时在“适任考试缴费”菜单中确认缴费信息,并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院校报名的考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缴纳考试费用。

其中,通知附件表明可网上缴费的,可选择“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应保存好缴费凭证。未注明可选择网上缴费的,须选择“现场缴费”,并按要求到通知附件标明的地点完成缴费。

三、其他事项

本计划为原则性安排,实施过程中辽宁海事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现实需要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请各位船员保持与相关培训机构、考试报名点的信息渠道畅通,及时获悉有关调整信息。

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培训等情况属实,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海船船员理论考试可申请异地补考;在辽宁海事局参加评估初考的考生,评估补考除可向我局申请外,也可向上海海事局申请。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查询方式查询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有疑问,考生可以致电咨询。咨询方式见通知附件表注。

河北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河北辖区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

2025年上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共3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操作级船员(二/三副、二/三管轮)。

2025年上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3期,适任评估2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5年上半年GMDSS操作员理论考试共1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2025年上半年其他各类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支持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港作船船员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

三、2025年上半年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将在4月1日后根据各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情况予以安排,4月1日前不安排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四、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考试计划(如引航员及非自航船船员考试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一)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

(二)初考报名人员(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政务中心(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报考人员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后,可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补考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同时完成缴费,可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以自行登录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或海事通APP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要求,我局将在当期考试须知及准考证信息中予以标注,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期考试须知及准考证。

(二)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

0335-5366936,5366937(船员考试业务驾驶专业)

0335-5366991,5366992(船员考试业务轮机专业)

0335-5366798,5366799(考试报名缴费)

山东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船员适任理论考试计划

2025年上半年安排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23期:

二、船员适任评估考试计划

2025年上半年安排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考试22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考场所在船员培训机构所属学员每月8日至11日可报考次月本校考试期次考试,非考场所在船员培训机构所属学员每月12日至16日可报考次月非本校考试期次考试,所有考生每月8日至16日可报考次月船员考试中心考场考试期次,所有期次均额满为止。

报名方式:登录“海事通APP”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fw.msa.gov.cn)报名。

四、有关说明

(一)受理部门:山东海事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二)咨询电话:

(三)考试时间的实际结束日期会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予以适当调整。

(四)船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浙江海事局
浙江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

一、本计划适用范围

1.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2.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考试和评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s://csp.msa.gov.cn)。

三、其他

1.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评估可以分开报名。

2.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3.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4.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具体实施。

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海事局
福建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

一、适任统考安排

(一)计划面向辖区符合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统考资格的在职船员考生,组织9期海船船员全国适任统考(理论考试安排见附件1,实操考试安排见附件2)。具体时间及考场、科目场次安排另行公布。

(二)将根据辖区各船员培训机构2025年上半年航海类职业教育课程完成情况及考试需求,每月提前确定并公布相应适任岗位的统考安排及具体时间。

(三)海船船员值班水手/机工、高级值班水手/机工及电子技工适任统考由各分支局依据授权自行组织安排。

二、适任统考报名

(一)在职船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申考,具体报考要求在每期考前将另行公布。其中,初次申考的在职船员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还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如需)。

(二)在校生初次报考应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各分支局应采取多种有效渠道向辖区船员及相关单位公示本通知。

(二)上述计划如有调整,另行公布。未尽事宜请按“20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海事局
广东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无限航区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安排

2025年上半年计划安排考试期数如下(详细安排见附件):

(一)社会船员(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5期,实操评估5期。

(二)院校生(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理论考试4期,实操评估2期。

(三)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理论考试5期,实操评估5期。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船员培训机构或考生个人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Index/);报名受理海事管理机构为“广东海事局”。

三、 考试地点

(一)广州黄埔考场(简称“黄埔考场”):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联系电话 020-37051572。

(二)广州航海学院(简称“航院”):广州市黄埔红山三路101号,联系电话 020-32083577。

(三)广东海洋大学(简称“海大”):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 5 号(海滨校区实验楼 505、506 室),联系电话 0759-2362770。

(四)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交职院”):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联系电话 020-86878299或86865822。

(五)广州海运技工学校(简称“技校”):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振兴大街5号,联系电话 020-84102072。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期数说明,了解报考和缴费期限、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请在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内报名及缴费,超过时限按报考不成功处理。

(三)考试具体科目(或项目)、场次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生可在开始考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相关考试信息或打印准考证。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340026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西海事局
广西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

一、适用范围

(一)广西海事局辖区航海院校在校生。

(二)在广西海事局辖区培训机构参加海船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及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的人员。

(三)初次适任考试不在广西海事局辖区的船员,仅可参加适任考试理论部分的补考。

二、报名和缴费方式

(一)船员考试评估报名可由船员培训机构或者考生本人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为: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

其中,参加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初考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航海院校学生完成毕业报备前的初考及补考由所在院校统一报名。

(二)考生报名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登陆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为:选择“适任考试缴费(新)”;在弹出的待缴费信息页面中勾选正确的期数后,点击“生成缴费信息”;在弹出的考试缴费工作单界面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缴款人邮箱”栏目中输入邮政地址,然后点击“生成缴费单”(完成缴费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发票并自动发送到邮箱);最后在缴费窗口选择支付方式并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网上缴费。如因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网上缴费的,可联系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处理。

三、考试评估地点

(一)理论考试地点。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311室)或北部湾大学计算机考场(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7B212考场)。

(二)实操评估地点。北部湾大学或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校区。

四、成绩查询、业务咨询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二)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771-5551761(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0771-5582691(广西海事局政务中心)。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理论考试、适任评估应分开申请。考生报名后应在服务平台上及时跟踪报名审核结果,并按时缴纳考试费用,只有缴费成功的,才视为考试报名成功。报名考试期间,考生须保持预留的电话畅通。

(二)考生报名时应确认申考的航区、等级、职务、考试科目等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具体的考试评估时间和地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最终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时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四)引航员考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广西辖区引航员扩大引领范围考试另行安排。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计划表(理论考试)

2.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计划表

3.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表(高级船员)

4.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表(普通船员)

海南海事局
海南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5年上半年安排海船二等及以上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具体考试期数、考试日期、报名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类别等见附件。

二、报名与受理

单位申报员或申请考试的船员可登录海事通APP、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zwfw.msa.gov.cn)、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报名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缴费方式可选择网银缴费或现场缴费,现场缴费须到考点所在地的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海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0898-68626241;三亚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和平街铁路南2号,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5日前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必要时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一)理论考试成绩:考生在提交答卷时,船员考试终端系统自动公布考试成绩,系统提供成绩打印服务。评估成绩: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的实操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二)考生可通过海事通APP、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及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海南海事局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及其相关配套规定执行。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98-68626183/6185。

长江海事局
长江海事局2025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切实做好2025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根据辖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需求,我局拟定了2025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计划

(一)我局2025年针对社会船员安排32期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补考),具体如下:

(二)社会船员适任初考的考试计划由船员培训机构依据培训教学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向我局船员考试中心申请,由船员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并发布实施。

(三)在校学生适任考试计划由学生所在院校根据海船船员考试相关规定、学校的教学安排等情况,提前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预约考试时间。

二、考试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社会船员补考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者“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进行网上报名。初考由考生所在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

社会船员适任理论补考可以异地报名补考,适任评估只能在原初考海事管理机构或上海海事局申请报名补考。

(二)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前往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江海事局政府网站考试公告或“长江海事发布”微信公众号。

(四)咨询电话:027—82765306,027—82763333。

江苏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计划

一、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

(一)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初考与补考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一项)。

(二)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二项)。

(三)考试报名要求

1.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报名。

2.航海院校学生理论初考和补考报名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初考报名由负责培训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补考由所在机构或本人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

3.在校学生适任评估(含补评估)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适任评估初考由适任培训所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补评估由开展评估的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报名。

二、其他海船船员考试和评估

(一)海船船员GMDSS、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GMDSS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三项)和“2025年上半年海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四项)。

(二)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五项)。

(三)海船船员各类专业培训、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由授权的培训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交开班申请,江苏海事局相应分支局将根据开班申请另行安排考试和评估。

(四)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考试评估由本人或机构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

(五)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考试由辖区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需要参加培训的船员可与培训机构联系报名参加。

(六)在校学生或社会船员如需参加上述项目的理论补考或补评估,可根据我局发布的相关船员考试计划安排,直接向所在的培训机构报名,由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向相应海事管理机构报名。

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适任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模拟器和实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六项),适任实操考试地点将根据辖区实操考点的情况具体安排。

(二)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原则上不安排统一补考,船员可通过“幸福船员”“江苏海事发布”“船e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就近选择江苏辖区远程考试考场进行补考,随到随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应提前15日向负责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25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计划安排表

黑龙江海事局
黑龙江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理论考试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安排4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仅限辖区航海院校学生、培训机构学生报考。

二、评估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安排4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评估设备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仅限辖区航海院校学生、培训机构学生报考。

三、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和英语评估考场: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黑龙江海事局。

评估考场(英语评估考场除外):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1号哈尔滨航运学校。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考生报名后应跟踪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8912728。

(二)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及时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6日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如不能正常打印也可到我局政务中心领取。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与实操评估。

考试报名受理部门: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五、考试成绩查询途径

一是关注“黑龙江海事局船员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考试成绩”查询。二是通过海事局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cyxx.msa.gov.cn/。三是微信搜索“幸福船员”并关注,点击“微信息-->考试信息”或“微信息-->我的信息”均可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我局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初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

(二)报考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请向其他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三)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宏亮,联系电话:0451-88912452)

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2025年度深圳辖区船员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无限航区、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深圳海事局网站(http://sz.msa.gov.cn)公布的具体当期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

当期网上公告日起至考前10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因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有限,按考生报考时间顺序优先安排机位。

(三)评估安排。

实操评估原则上安排在理论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二、引航员、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

引航员、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事宜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排进行。

三、其它类别考试

其他类别考试不得与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考试、评估时间冲突。

(一)内河二/三类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等适任考试。

内河二/三类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等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常年接受报名,并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适时予以安排考试。有关的适任评估在理论考试前后进行。

(二)培训合格证考试。

培训合格证考试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适时安排。

四、报名方式

船员考试报名可由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或其委托人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或海事通APP报名,或向我局书面提出(仅限不能网上申报的项目)。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前3日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并可视需要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五、受理部门与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797009。

六、考试地点与咨询电话

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55-27772206。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海事通APP或深圳海事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八、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培训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确认,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连云港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2025年上半年辖区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1.时间安排:2025年上半年共举办3期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2.考试对象:符合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

3.报名地点及时间:请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电子申报。通过电子申报报名后,请及时跟踪报名审核情况,避免因申报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详见附件1。

(二)评估考试

我局暂不安排评估考试,需参加评估考试人员请查询其他海事机构2025年适任考试计划。

二、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限于在连云港海事局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培训的初考及后续补考考生,考生需通过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计划安排见附件2。根据培训机构实际培训开班情况,具体考试计划安排将视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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