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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座机申请书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03 08:27

申请座机申请书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申请座机申请书作文,是向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获得座机电话的书面材料。撰写此类申请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格式规范
1. 标题:居中写明“申请座机申请书”字样。 2. 称呼:在标题下方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或部门名称。 3. 正文: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申请缘由:简要说明申请座机电话的原因,如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等。 b. 申请内容:具体说明申请座机电话的用途、数量、类型等。 c. 申请理由:阐述申请座机电话的合理性,如对工作的重要性、与其他通信方式的比较等。 d. 请求事项:明确表示希望单位或部门审批通过,并尽快安排安装。 4. 结尾:在正文下方写明敬语,如“此致,敬礼!” 5. 签名:在结尾下方写明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日期。
二、内容完整
1. 申请缘由:要明确说明申请座机电话的原因,使单位或部门了解申请的真实性。 2. 申请内容:具体、详细地描述申请座机电话的用途、数量、类型等,以便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批。 3. 申请理由:充分阐述申请座机电话的合理性,突出其在工作中的重要性,提高申请通过率。 4

防疫期间 我市医保业务这样办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怎么办?医保卡丢失该如何办理?4日,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市民关心的医保业务办理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为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市医保中心本着“最好不见面”和“预约办、延期办、非急事缓办”的原则,开展容缺受理服务,尽最大努力采取电话预约、微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办理业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机构现场人员流量。

我市医保经办工作调整内容如下:

一、常规业务网上、电话、微信办理,不急业务延期办理

(一)参保登记

1、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个人参保业务预约办理,应在2月份办理的个人业务延期至3月份办理,其相关待遇保持不变。确需到窗口办理的业务,采用微信、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2、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1)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业务实行预约登记,错峰办理,严格控制窗口人员流量。

(2)低保人员建档立卡核定业务通过微信群办理。

3、鞍钢附企困难企业在职转退休业务通过微信群办理。

4、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正常办理。

参保服务部电话:8581477

(二)异地就医办理

1、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容缺办理,电话沟通,通过微信传递资料,审核后电话告知备案结果,事后提交材料存档。异地就医服务部电话:5535962

2、居民异地就医备案进行电话沟通,通过邮箱(jmjbylbx-ddyy@163.com)传递资料,审核后电话告知备案结果,事后提交材料存档。城乡医保与救助部电话:2258823

3、职工医保转诊审批、开通医保卡:职工医保转诊实行网上办理(原方式不变)。

4、居民医保转诊审批:由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转诊单和医保卡通过微信群上传,待疫情缓解后由医疗机构统一将转诊审批表送至中心。

5、异地就医报销立卷:职工和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立卷延缓办理。

(三)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1、急诊医学认证:职工和居民急诊医学认证延缓办理。

2、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职工和居民急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延缓办理。

(四)生育津贴申领: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延缓办理。

(五)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1、职工医保对账:通过微信或微信群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账,最终对账结果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照片上传,纸质版对账单待疫情解除后提交中心。

2、居民医保对账: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暂不申报,通过邮箱或微信进行核对,暂以中心端结算数据为准,如有不一致的,待疫情缓解后处理。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医疗机构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照片发送至asylglyc@163.com邮箱办理。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电话:5537015

(六)个人账户和定点药店管理

1、个人账户返还延缓办理。

2、个人账户查询:通过电话查询并告知参保人。

3、与定点药店对账业务延缓办理。

4、定点药店信息变更业务延缓办理。特殊情况电话联系后通过EMS邮寄资料。

个人账户服务部电话: 5537526

(七)医保卡业务

1、临时卡申领: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直接到医院就医。已领取多合一卡机具(新卡机具)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读取参保人身份证为其办理就医手续,无需办理临时卡。

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对未持卡就医的参保人,允许其交足住院押金,出院暂不结算,待疫情缓解后办理临时卡结算。

2、临时卡归还:延期归还。

3、临时卡延期:通过电话办理。

4、正式卡挂失:一代(旧)医保卡通过电话挂失;二代(新)医保卡可直接到发卡银行办理注销、补办或先通过电话挂失,方便时再去发卡银行办理注销、补办。

6、医保卡密码重置:现场办理。

信息技术部电话:5211861

(八)基金财务

1、保费收入财务到账业务:在不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延缓办理;特殊情况采用电话、微信预约和办理。

2、发票复印件盖章延缓办理。

3、待遇支付查询:通过电话查询并告知。

基金财部电话:5523399 5210050 5210026。

(九)信访事项

1、通过8890反映的问题:通过建立微信群办理。

2、来访人员接待:按照《辽宁省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精神,不现场接待人员来访,可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尽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容缺受理,特事特办、允许补办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前来窗口以及业务部门办理的各项业务,提供特殊时期的容缺受理服务,相应手续可在单位或个人承诺的前提下,特事特办,事后补交。 为方便参保人咨询问题,中心设立微信群(鞍山市医保中心线上服务群),随时为参保人群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

医保中心对外公开电话:

导询台 5210098

异地就医服务部 5535962

待遇结算部 5211232

城乡医保及救助部 2258823

参保服务部 8581477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 5537015

信息技术部 5211861

个人帐户服务部 5537526

稽查审核部 5560105

基金财务部 5523399

内控审核部(信访) 8594220

固定电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信设施及通信业务管理,确保通信设备正常运行,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电话包括直拨电话、公司局域网电话、传真电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办公固定电话。

第四条 电话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便工作,提高效率;

(二)合理使用,节约成本;

(三)文明通话,保守秘密;

(四)办公专用,严禁私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后勤管理部门是公司通信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代表公司对外与电信运营商联系与接洽;负责对电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固定电话的使用需求及权限变更;负责公司电话费用的支付、考核、划转核算等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通信设备的安装、拆装、移机及维护保养;负责通信线路的巡查、维护;负责定期公布固定电话通讯录;负责配合电信工程项目的实施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电话费用的结算及划转。

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本区域的通信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及日常保养,合理控制通信费用。

第三章 电话权限管理

第九条 电话使用权限包括内线、市话、国内长途。

(一)公司所有局域网内电话开通内线通话功能。

(二)公司领导办公室电话开通市话通话功能。

(三)对总值班、总调度、防汛、火警、治安、医疗急救等有需求的单位,根据实际开通市话通话功能。

(四)经批准使用的传真电话开通市话、国内长途通话功能。

(五)各单位可开通不超过2部电话的市话通话功能(包含传真机电话)。其他确因工作需要,按程序需先办理审批手续,通过后可开通市话、国内长途通话功能。

第四章 电话安装、移机、停机及维修管理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申请新装电话的单位,需填写《电话申请审批表》(附表1),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初装电话开通内线权限。

第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单位可开通市话、国内长途外,其他电话使用权限的确定或更改由使用单位填写《电话权限变更审批表》(附表2),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管理部门依据批准权限开通相应的通话功能。

第十二条 传真机配置由需求单位填写《传真机使用审批表》(附表3),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后勤管理部门依据批准权限开通传真电话相应通话功能。

第十三条 固定电话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原则上公司领导办公室、总值班室配置1部电话,各部门原则上配置1部电话,部门人数在10-30人之间配置2部电话,部门人数在30人以上可配置4部电话。

第十四条 各单位不得私自安装分机。在电话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话机、线路等出现故障,需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修,不得私自拆装电话。

第十五条 各单位人员因工作原因发生办公地点变动需要移机时,须填写《移机申请表》(附表4),交由后勤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需停止使用电话时,需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停,原号码由后勤管理部门收回保管备用。

第五章 电话费用管理和考核

第十七条 每月电话费纳入各单位管理费用。根据电信运营商收费标准,各单位应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减少通话时间,合理控制电话费用开支。

第十八条 公司电话费统一由后勤管理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并按部门整理后交财务管理部门,纳入各部门费用开支。

第十九条 办公电话的使用和费用考核管理,本着充分发挥通讯工具效能,提高效率,节省开支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办公电话费采取“部门限额包干、超支自付、节余留用、季末结算、年底清零”的管理方式。

(二)考核区域为公司区域内已开通外线的办公固定电话。

(三)考核标准。每部外线固定电话每月费用不得超过50元(均含月租费、计时计次费)。

(四)考核办法。各单位核定限额内的每部办公电话费实行限额管理,按月公布各单位每部电话的费用情况。公司按季度对各单位电话费进行考核,季度累计电话费超出限额的部分按30%比例扣减部门绩效收入。季终累计节约话费可下转至下一季度使用,至年底清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电话及相关设备必须明确管理责任人,严格执行公司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确保国家保密和公司秘密安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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