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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8 18:49
写作核心提示:
承揽合同责任承担作文注意事项
在撰写关于承揽合同责任承担的作文时,以下事项应当特别注意:
1. "明确概念": - 首先,要准确理解承揽合同的定义,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理解承揽合同与承揽人、定作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法律依据": - 在作文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承揽合同的相关条款,如《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至第二百五十七条。 - 了解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损害赔偿、合同解除等法律条文。
3. "责任承担分析": - 分析承揽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责任承担情况,如: - 承揽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交付不合格工作成果的责任; - 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责任;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 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4. "案例分析": -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承揽合同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况,增强作文的说服力和实用性。 - 通过案例分析,展示不同情况下责任承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5. "责任划分": - 详细阐述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和定作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网友咨询:
关于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有什么规定?
白鹤律师解答:
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得到承揽人的劳动过程,而在于得到承揽人最终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已经不再需要原定工作成果,则只要定作人愿意赔偿承揽人的损失,定作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解除合同。承揽合同解除后,承揽人应将定作物或定作人交付的剩余材料返还给定作人,如果定作人预先支付了报酬的在扣除承揽人的损失后要返还定作人。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如果承揽工作成果已经完成,则定作人不得且也无法行使解除权。
白鹤律师补充: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白鹤律师
北京鑫诺律所律师。211,985院校民商法学硕士。曾供职于中国互联网协会、pptv、乐视网、腾讯公司任高级法律顾问。13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并始终践行法律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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