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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策美文教你学写《书画院成立申请书》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5 20:13

格策美文教你学写《书画院成立申请书》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书画院成立申请书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格式规范: - 申请书应采用正式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 标题应简洁明了,如“关于成立书画院的申请书”。 - 称呼要礼貌,如“尊敬的领导”。 - 正文结构要清晰,层次分明。 - 结尾要恰当,如“恳请领导审批”。 - 落款要规范,包括申请人姓名、职务、单位、日期等。
2. 内容完整: - 申请书的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背景:简要介绍成立书画院的背景和原因,如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国民素质等。 2. 目的和意义:阐述成立书画院的目的和意义,如培养书画人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 3. 组织架构:说明书画院的组织架构,包括院长、副院长、部门设置等。 4. 人员配备:介绍书画院的人员配备情况,如专业书画家、教师、工作人员等。 5. 经费预算:列出书画院的经费预算,包括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 6. 实施计划:提出书画院成立后的实施计划,如举办书画展览、开展培训活动等。
3. 语言表达: - 语言要简洁明了

西安市兰亭书画院面向全国免费招募会员

西安市兰亭书画院是经文化和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专业书画艺术机构,书画院自成立以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相关条例规定,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目的,团结各领域书画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和学者,联合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书画艺术展览、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竭诚服务于党、服务于政府、服务于书画艺术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和挖掘书画艺术人才,并致力于为广大书画艺术家们打造一个高层次、高品质、高水平的交流服务平台,现面向社会招募会员,规则如下:

一、入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积极参与交流;

3、具有一定造诣的书法、绘画、摄影、文学等艺术爱好者;

4、自愿遵守本书画院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维护本书画院权益和声誉,配合搞好各项活动;

5、年满18岁以上国内专业书画艺术家、教师、书画工作者、业余书画爱好者等。

二、会员证办理

会员证书工本费、档案管理费及网络维护费等一律免收,会员证一年一审,脱审者自动注销。


三、会员权利

1. 免费办理会员证,免费进行档案管理,个人网页制作;

2、参加本院举办的各种学术交流、艺术创作、考察等活动;

3. 对本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4. 享受本书画院网络及自媒体免费推广的权益;

5. 免费参加本书画院书画技艺进阶学习交流活动;

6. 优秀作品可推荐拍卖;

7. 有权利推荐其他符合本院入会条件的爱好者入会。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2、遵守本书画院章程和决议;

3、积极参与、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

4、有义务积极参加本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5、有积极维护本院声誉、形象与利益的义务。

五、凡申请加入本书画院者视为遵守西安市兰亭书画院章程

六、本会员招募启事解释权归西安市兰亭书画院所有

三、入会资料:

1、入会申请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承诺书;

3、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电子版作品5张,纸质原创作品2幅(不同风格,不限尺幅);

5、蓝底免冠2寸相片3张。

四、入会程序:

1、到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官方网站(www.lt22.net )下载或联系工作人员微信发送《入会申请表》;

2、填写《入会申请表》;

3、将《入会申请表》、原创作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并邮寄到西安市兰亭书画院;

4、常务理事会审核合格后通知申请者;

5、会员个人信息上传至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官方网展示,并颁发会员证书。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318室

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夏老师收)

电 话:029-68897939

手机:13201428113(同微信)

QQ在线咨询:906614801

邮 箱:906614801@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lt22.net


中国书协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申报材料和方式变了

中国书协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申报材料和方式变了(自2021年3月16日起施行)

2021年3月16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规定如下: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书协”)。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五类条件之一,可申报对应类别的会员,不可跨类别申报。

(一)书法创作类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专项届展”(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入展二次。

3.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取得规定名次一次(2010年前为获奖),可作为一次入会条件,同时须另在“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具备入会申报资格。以上相关展览,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5.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书法理论类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长期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评定。论文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4.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认定。合著类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书法教育类

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含)以上,有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

从事书法编辑出版、专业媒体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含)以上,有新闻出版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五)书法组织类

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申报时仍在职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且任职从事5年(含)以上组织工作。

2.中国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书法创作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入会条件的获奖(入展、入选)证书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复核,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二)书法理论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书学讨论会入会条件的,须提交相应的入选证书复印件;符合论文申报条件的,须提交3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及期刊目录页(每页签字),并提交其他学术研究论文清单、主要论文复印件;符合专著申报条件的,须提交已出版的专著原件及中国书协学术委员推介意见函,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清单和主要成果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三)书法教育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一次入会条件的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入展(选)经历的相应证书。

4.申请人供职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满15年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教学成果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5.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证件复印件。

6.申请人近五年的课程表(课时数表、工作量表等),加盖学校公章。

7.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一次入会条件的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入展(选)经历的相应证书。

4.申请人供职的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等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满15年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业务成果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5.新闻出版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证件复印件。

6.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寸限制在四尺整张以内)。作品用于入会审批参考,并存入个人会员档案。

(五)书法组织类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满足入会条件规定的相应年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等,不可使用当下开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本人在职在岗证明。


三、申报方式

1.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以中国书协具体通知为准。

2.申报材料由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统一报送,中国书协不接受个人会员直接申报。个人会员向本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提交申报材料,由团体会员审核并汇总本省全部申报材料后,集中报送至中国书协。

3.团体会员在接到中国书协当年的新会员申报通知后,应按本细则规定严格逐项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可报送。

4.团体会员在将材料收齐上报中国书协前,必须在其官网(或本团体所属的省、自治区、行业文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者姓名、申报类别、申报条件(须具体到展览名称、论文及专著题目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团体会员出具公示结果说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中国书协。

5.部队系统申报人须经部队专门机构审核后向中国书协申报。

6.石油、金融、铁路、电力、煤矿、职工、公安各系统申报人须经各所属行业书协按程序向中国书协申报。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报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特别行政区的中央联络办公室向中国书协推荐申报。

8.台湾地区的申报人向中国书协对外联络部门按程序申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后,中国书协接收申报材料。


四、申报纪律

1.申报人必须如实申报,如故意填写不实信息,取消当次申报资格;伪造申报材料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通知申报人所在团体会员(含部队)备案,并在中国书协官网公示,今后如达到申报条件,需顺延三年,第四年方能重新申报。

2.冒充中国书协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其本人终身不得申报,并在中国书协官网公布相关情况。

五、审批程序

会员审批经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审核委员会审核、抽查面试、秘书长办公会审批、公示等程序后,在中国书协官网公布。

六、附则

1.依据中国文联有关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中国书协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组织实施。

2.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国书协。

3.本细则自中国书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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