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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15 20:1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书画院成立申请书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格式规范: - 申请书应采用正式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 标题应简洁明了,如“关于成立书画院的申请书”。 - 称呼要礼貌,如“尊敬的领导”。 - 正文结构要清晰,层次分明。 - 结尾要恰当,如“恳请领导审批”。 - 落款要规范,包括申请人姓名、职务、单位、日期等。
2. 内容完整: - 申请书的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背景:简要介绍成立书画院的背景和原因,如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国民素质等。 2. 目的和意义:阐述成立书画院的目的和意义,如培养书画人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 3. 组织架构:说明书画院的组织架构,包括院长、副院长、部门设置等。 4. 人员配备:介绍书画院的人员配备情况,如专业书画家、教师、工作人员等。 5. 经费预算:列出书画院的经费预算,包括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设备购置等。 6. 实施计划:提出书画院成立后的实施计划,如举办书画展览、开展培训活动等。
3. 语言表达: - 语言要简洁明了
一、入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积极参与交流;
3、具有一定造诣的书法、绘画、摄影、文学等艺术爱好者;
4、自愿遵守本书画院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维护本书画院权益和声誉,配合搞好各项活动;
5、年满18岁以上国内专业书画艺术家、教师、书画工作者、业余书画爱好者等。
二、会员证办理
会员证书工本费、档案管理费及网络维护费等一律免收,会员证一年一审,脱审者自动注销。
三、会员权利
1. 免费办理会员证,免费进行档案管理,个人网页制作;
2、参加本院举办的各种学术交流、艺术创作、考察等活动;
3. 对本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4. 享受本书画院网络及自媒体免费推广的权益;
5. 免费参加本书画院书画技艺进阶学习交流活动;
6. 优秀作品可推荐拍卖;
7. 有权利推荐其他符合本院入会条件的爱好者入会。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2、遵守本书画院章程和决议;
3、积极参与、支持本院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
4、有义务积极参加本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
5、有积极维护本院声誉、形象与利益的义务。
五、凡申请加入本书画院者视为遵守西安市兰亭书画院章程
六、本会员招募启事解释权归西安市兰亭书画院所有
三、入会资料:
1、入会申请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承诺书;
3、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电子版作品5张,纸质原创作品2幅(不同风格,不限尺幅);
5、蓝底免冠2寸相片3张。
四、入会程序:
1、到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官方网站(www.lt22.net )下载或联系工作人员微信发送《入会申请表》;
2、填写《入会申请表》;
3、将《入会申请表》、原创作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并邮寄到西安市兰亭书画院;
4、常务理事会审核合格后通知申请者;
5、会员个人信息上传至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官方网展示,并颁发会员证书。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318室
西安市兰亭书画院(夏老师收)
电 话:029-68897939
手机:13201428113(同微信)
QQ在线咨询:906614801
邮 箱:906614801@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lt22.net
中国书协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申报材料和方式变了(自2021年3月16日起施行)
2021年3月16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规定如下: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书协”)。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五类条件之一,可申报对应类别的会员,不可跨类别申报。
(一)书法创作类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专项届展”(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入展二次。
3.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取得规定名次一次(2010年前为获奖),可作为一次入会条件,同时须另在“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具备入会申报资格。以上相关展览,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5.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书法理论类
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长期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评定。论文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4.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认定。合著类作者,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书法教育类
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含)以上,有教育类、文艺类、群艺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
从事书法编辑出版、专业媒体工作,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含)以上,有新闻出版类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五)书法组织类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申报时仍在职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且任职从事5年(含)以上组织工作。2.中国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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