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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1 08:28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画室招生广告词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目标受众:首先,要明确广告词的目标受众是谁,比如是针对儿童、青少年还是成人。根据不同年龄段的需求和兴趣,制定相应的广告策略。
2. 突出画室特色:在广告词中,要突出画室的优势和特色,如师资力量、教学环境、课程设置等。让潜在学员了解画室与其他画室的不同之处。
3.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用简短的语句传达关键信息,吸引读者注意力。
4. 情感共鸣:在广告词中融入情感元素,让读者产生共鸣。可以讲述学员在画室学习过程中的快乐、成长和收获,激发潜在学员的兴趣。
5. 语气亲切:使用亲切、温馨的语气,让读者感受到画室的温暖和关怀。避免使用过于生硬、冷漠的语言。
6. 强调效果:在广告词中强调学员在画室学习后的成果,如提高绘画技能、培养审美能力等。让潜在学员看到学习效果,增加报名意愿。
7. 营销策略:根据不同时间段和节假日,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如优惠活动、限时报名等,吸引更多学员报名。
8. 注意法律法规:在广告词中,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
很多美术生选杭州画室都是听老师的推荐,要不就让父母给自己选,还有的就是直接去杭州看画室,看上哪家就去哪家,还有的更盲目,只看画室去年的过线名单。其实像这样不会选画室的同学不下少数,更多是因为自己没经验,没出来学过,到最后把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给耽误了!复读生在选画室的时候就要比应届生聪明的多,因为他们有了上次“选画室”的经验。选择一个好的画室非常重要!选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你能考到什么样的大学,对你的前程至关重要!在这里给大家一点建议:
一:选画室不要只看重画室的规模。
通常一个画室规模大小可能给学生的感觉就是他的水平好坏,师资强不强。要知道一个真正好的画室是以教好学生为目的,以让学生考上好的大学为目的,而不光是以盈利挣钱为目的的,所以并不能说规模小的画室教得就不好。这里面还有一个办学时间长短的问题,办学时间不长,学生不多那也是自然的事。在这里我告诉学画画的朋友几点:人数多的画室你要考虑每个班多少人,一个班几个老师教。有的画室人多但老师少,根本教不过来,让你画画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画,他轮着教也教不到你;有的画室老师数量是够了,但请的都是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来教,如果是请的又是水平一般的大学生来教,充个老师数的话,那这样的画室就不要去了。
二:不要太相信杭州画室简章宣传。
招生简章只是画室为了盈利手段而打出的广告语。通常一个画室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和扩大招生,会在画室的专有招生简章中罗列出该画室的主要教学老师,这其中有很多的画室会在这里面做水分!“特聘什么美院教授”,并且配有该老师在这个画室讲课的照片。有的杭州画室确实会偶尔请个美院教师来讲课,但请同学们一定要注意:这只限于一年当中的几天或者十天半个月而已。要知道在美院任教的老师是肯定有自己所在的大学的任课工作的,在某一个画室任教的时间是不可能很长的。都只不过是画室拿来做广告的噱头!对学生们真正带来的知识并不多,因为时间太短了。
三:不要只看重画室往年的过线人数。
有的画室宣传多少多少人过了多少美院,你看到的只是画室有100个人考上了美院,可还有1000个人没有考上的他们是不会写上去告诉你的,这样按比例计算的话,小画室可能只教了20个学生,但有15个学生考上了。相比下他跟有100个人考上美院的相比到底是哪个比例高呢?
该如何选择杭州画室呢?
一、实地考察画室。
多去几家杭州画室实地查看,真正好的画室是以学生为出发点的,处处为学生考虑的。不要只看画室的大小和环境的好坏,要考虑到住宿和其他生活设施是否方便,最好选取教室、住宿、食堂都在同一地方的封闭式画室,也就是比较正规的画室。首先,环境是相对封闭的,可以保障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学习和练习。并且也相对安全,免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看画室常期教师的水平。
同样一幅画,水平高的老师和差的美术老师所讲的问题是不会一样的,改出来的画更是大不一样,自己画不好,只会空泛的说一些问题,学生听了和没听一个样。不要觉得教授就一定水平高,很多教授多年不动手画画,只会讲一些理论东西,不会做范画的。一个教了数年的教师和刚刚处于模索阶段的教师是完全不同的,有经验的老师在关健时刻点拔一句,胜于平庸的教师所讲的千句万句。
三、看画室应届生成绩。
一些画室着重宣传考得好学校好名次,大多是该画室美术复习生,想知道真正的画室水平应该着重看应届生的,这点我不说你们也明白是为什么吧所以,为什么我在一开始的时候说,复读生要比应届生聪明得多,应届生是盲目的去找名气大的画室,而往届生是找老师负责的画室,找适合自己的画室。
如果有美术及杭州画室方面的问题可以加我交流,微信pengyu2018,作为一个曾经的美术生,也曾经在杭州几个画室学习过,希望能给大家在美术道路上带来一些帮助。
今年以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全市各类校外中学生培训机构、
艺考培训机构、
研究生和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为充分发挥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
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
今天,
南昌市市监局公开了8起违法案例。
北京某图某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6月25日,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该公司在从事经营时,通过自设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含有“通过率91.5%、首选、状元”等文字的内容。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4800元。
江西某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江西某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2021年3月13日起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20年教招笔试押题命中率高达92%、非超纲部分高达95.8%”、“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某兴教育综共命中87分、主观题命中率高达95.35%”等广告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规定。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南昌某州学校虚假宣传案
该校为了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吸引生源,在校内采用条幅、电子屏、易拉宝、彩虹门宣传:“原南昌三中名师管理团队与某州学校联手打造中考强校”、“又一所名校要崛起,不用买学区房,小孩照样读名校,原南昌三中名师管理团队与某州学校联手打造南昌中考强校,招小学、初中、初二复读生,选择某州品学兼优”、“原南昌三中校长及名师团队”、“原南昌三中团队打造中考强校”。及多家媒体以新闻的形式报道“某州教育集团旗下南昌某州学校与原南昌三中精英管理团队及名师团队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一所大众化、普惠性的高端品牌学校。”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30000元。
南昌某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从2017年6月26日开始,在其经营场所利用广告牌匾宣传栏方式虚假宣传,“5个某华在线老师的宣传牌匾上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荣誉”。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所指的违法行为。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200元。
南昌某北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案
4月21日,执法人员接举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网站首页上宣传“【南昌某北文化艺术】联考PK【普通画室】外省画室重校考,轻联考,无法针对各省联考进行备考,本省画室师资和教学偏弱,联考过线无保障”的宣传语。经调查查明,当事人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
南昌某意教育培训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明,该校自2020年9月起,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名师1对6,为每个孩子提供最合适的教育”、“拥有南昌市中/高考顶尖名师”、“某意学校,帮你考得更好。”等内容。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南昌某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明,该校在网站等媒介发布的“上万余位学员见证”、“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学校师资百余人”、“教师有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知名专业院校毕业的老师教学。”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76316元。
南昌某某荷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明,2020年8月该公司为提升招生效果,设计制作并发布了包含:“先试学,后缴费,升学有保障”、“无忧升学”等内容的宣传单和宣传栏,放置在招生咨询点内进行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综合 |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
记者 汪晶晶、周野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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