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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1 23:49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工程总包合同注意事项:保障双方权益,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正文:
工程总包合同是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进度、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撰写工程总包合同时,以下事项应注意:
一、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
1. 详细列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 2. 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各个分项工程。 3. 明确工程项目的变更范围和程序,以及变更后的价格调整方式。
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1. 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和承包方,以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 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3. 明确双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明确工程进度和工期
1. 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各个分项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2. 明确工程项目的总工期,以及各个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 3. 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比例。
四、明确工程质量标准
1. 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2. 明确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3. 明确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
来源:找法网
在很多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涉及到的项目很多,工艺也比较复杂,一般都需要进行承包,在建筑工程承包时需要签订建筑承包合同,那么,建筑承包合同范本,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很多建筑公司会从发包方承包一些建筑工程,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签订建筑承包合同,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吧。
一、建筑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xxxxxx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xxxx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xxx,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
(3) 临建设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临建设施由甲方统一建设,费用由乙方分摊,实际费用按各施工单位施工费(分包合同额)比例分摊,具体费用在进度款中逐渐扣回,最终费用在分包结算中全部扣回。
2、甲方合同范围: (暂无) 。3、接口划分:3.1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接口原则:依据施工图的设计进行界定,接口部位的连接由后完成者实施(后续者交接时办理前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如果施工图设计没有界定,则以建筑物外墙外1.5米作为界限(如沟道、管线等等),建筑物外墙1.5米以外部分属于其他标段施工范围;现场各施工单位要服从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的统一安排、协调。具体施工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暂定XXXX年X月XX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XXXX年X月XX日前完工(试运结束)。四、质量标准: 执行本合同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有关条款、及《总承包项目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最新颁发的质量验评优良标准等。五、合同价格及支付1、合同价格:1.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含税),暂定合同(含税)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税率9 %,税金为 万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格以最终结算价款为准。1.3、 综合单价包含:应为完成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施工、维护、保修等工作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包括工程直接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工程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远征调遣费、设备进出场费、所看护材料丢失赔偿费、停工窝工损失费、安全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成品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基金、施工机械机具转移及安拆费、现场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费、脚手架搭拆费、甲供设备材料的装卸、看护及场内倒运费、乙方自购材料的检验、试验费、资料整理编制费用、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交叉施工与配合作业费、临时用地的征用及复耕、施工便道与弃碴场的修建及恢复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地方关系,协调费等因履行本合同工作内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合同价格中包含风险包干费,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2)为保障工程正常施工和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及施工中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3)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而采取的包括施工区域清扫、余物、垃圾清理等所发生的费用。4)本标段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5)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各种施工方案所发生的费用;如:施工降水、支护、排水费、抽水,基坑的二次开挖、回填及其它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桩头制作和处理的费用。6)设备、材料卸车保管、二次倒运费用及设备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用。7)现场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机械现场闲置、赶工等发生的费用。8)施工期间的临时征地费用及由此可能造成的租赁、货物运输、仓储和搬运费(包括现场运输)等费用支出。9)满足业主及甲方现场标化施工要求而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10)各标段的安全保卫费用及公共区域安全文明施工分摊费用。11)风险包干费(含政策调整、材料涨价、施工安全技术风险、定额解释及招标文件理解偏差以及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种风险费用等)12)因地质原因额外产生的费用。1.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价格包括乙方根据合同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根据暂列金额所承担的义务,如果有),以及为正确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1.5、乙方所施工范围内的资源(包括土方、石方等)均属于甲方,乙方不得私自转移和倒卖所施工范围内的资源,需统一服从甲方的调配。1.6、其他: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按甲方要求接入(请提前到现场踏勘)并负责装设计量表(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单独计量的,按业主或供水电公司对甲方实际结算额及乙方产值比例分摊或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5%,在结算中扣除。2、价款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四、合同价格及支付】。六、双方承诺1、乙方承诺:1.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按以下 1 种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该履约保证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至乙方履行完毕除质保期外的全部责任及义务后30天,且无附加利息。Ⅰ、合同金额5%的满足合同要求的无条件履约保函;Ⅱ、合同金额5%的现金保证金。1.2、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建筑与安装施工、竣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质保等。2、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七、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补充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合同附件(6)中标通知书;(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8)投标文件及投标澄清文件;(9)图纸、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以上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构成合同的文件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按以上排列顺序,以排列在前的解释为准。八、其他:1、本合同由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签署。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书。3、本合同自合同协议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正式签字、公司盖章,且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所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后,合同即告终止。4、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在本协议书中预留的地址、电子邮箱视为可接受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及结算文件的地址、电子邮箱,甲方将各类信函、结算文件发送至乙方预留的地址、电子邮箱中,视为已向乙方送达。乙方如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1.1 业主: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 甲方:基本工程总承包人 ,包括其法定继承人和受让人。1.3 乙方:指参加本工程投标且中标、被甲方接受并授予分包合同的当事人。1.4 监理:指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委托并常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1.5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甲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
1.6 本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规范、图纸、投标书及明确地包括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的其他文件。
1.7合同价格:指在合同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件,用以支付乙方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的总金额。
1.8规范:指与本合同相关的建设标准及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
1.9 图纸:指由业主、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0 投标书:是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1.11 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或甲方指令开工的日期。
1.12 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
1.13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1.14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1.15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1.16乙方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 (不包括临时工程)。1.17甲供材料:指不包含在本合同工程报价范围内或在本合同另有约定由甲方人提供的供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1.18暂定数量: 指为甲方在分包合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1.19工程量签证:指甲方代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某项已完成工作量做出的书面签字确认,而非费用认定;任何在工程量签证中标明或已签证的价格均对甲方无任何约束力。1.20费用签证:指甲方代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某项已完成工作产生的费用做出的书面签字确认,而非最终合同价格调整的认定;任何涉及合同最终价格调整的认定,必须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认。1.21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业主/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及合同价款的改变。1.22 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1.23履约保函:是指乙方为全部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并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证。1.24 逾期付款利息: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1.25保修期:指从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满足建筑工程质保年限要求 年。1.26不可抗力: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2 .语言除专用术语外,乙方和甲方之间的合同以及交流所用的和合同相关的信件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完整协议合同组成了甲方和乙方双方关于合同主旨事宜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在签订合同日期之前所有的通信、磋商和协议(无论是手写的还是口头的)。4.补充除非用书面形式写出、标明日期、清楚的针对合同、并且有双方的授权人的签字批准,否则任何关于合同的补充和变更都是无效的。5.独立乙方5.1 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主体。双方签署合同并不产生任何代理、合伙企业、合资或其它合资关系。对于乙方缔结的任何与工程相关的采购、加工、租赁、劳务等合同,甲方不作为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5.2遵循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该对合同的执行负有独立的责任。所有由乙方雇佣的和合同的执行相联系的雇员(包括劳务工)、代表和分包商,都应该由乙方负责而不应被认为与甲方有任何雇佣或合同关系。本合同不构成乙方与其任何雇员、代表或分包商形成的任何契约关系。乙方的分包合同也不构成甲方与其任何雇员、代表或分包商形成的任何契约关系。6.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 .乙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
7.1 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甲方提供总包合同(涉及总包合同价格的条款除外)供乙方在必要的时间查阅。乙方一旦签署本分包合同,即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总包合同中除上述总包合同价格细节以外的所有总包合同条款,并同意接受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分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7.2 乙方应遵守、履行和依照总包合同中规定的与承包人(即本合同甲方)相关的涉及本分包工程的全部条款(价款部分除外) 这些条款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避免因其任何错误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否则,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承担的总包合同下的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 甲方代表
1.1甲方代表的任命
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的十四(14)天以内,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将甲方代表的名字告知乙方。对甲方代表的任命以不妨碍项目施工为前提,并且任何甲方代表的任命从甲方通知乙方后开始生效。
1.2 甲方代表的职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关于本合同范围变化、价格调整、结算原则、赔(补)偿、奖励、合同争议处理等对合同结算价格产生变化的事宜,甲方代表仅有建议权利,无权批准。该事宜发生后7日内,甲方代表应上报甲方(总部)批准,获得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有效。未取得甲方(总部)批准、盖章确认的,均对甲方无法定约束力。除上述约定外,在合同范围内,甲方代表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所有由乙方提交给甲方的通知、说明、命令、证书、批准和其它通信和联系都应该提交给甲方代表,除非另有指定。2 乙方代表2.1 乙方的项目经理是乙方的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任命前应书面报甲方批准。项目经理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管理,代表乙方接受甲方的指令。项目经理不论何时离开设施现场,都应指定甲方能够接受的人选代理其职,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撤回对乙方代表的批准,乙方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甲方批准的代表。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后24小时以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2.2 如果乙方代表更换人选,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2.3 乙方的劳务和人员2.3.1 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及甲方批准的计划和指令,提供与服务有关的所有必要的劳务和职员;并在进入工程现场前将人力资源配置及上报人员详细信息报甲方备案和核对。2.3.2 乙方聘用的劳务人员及临时工人乙方应为其聘用的每一位劳务人员、临时工人办理进驻工地施工必要的许可,并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签订劳务、临时用工合同,办理相关保险,及时发放劳务费用,其一切管理事务和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雇佣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发生意外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积极处理,因乙方滞后处理或不处理,导致甲方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的工程款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3.1、乙方进入现场时,检查乙方配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是否满足项目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及主要机械配置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管理乙方安装的电子考勤系统。检查、备案乙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和特种设备的检验证明等。3.2、复核乙方工程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前,组织进行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3.3、甲方负责组织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及作业指导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方案等,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进行监督和验收。工程进度:审查乙方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核查工程进度和工程款结算情况,审查乙方的各类进度报表。工程质量:审查施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包括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与施工文件、合同要求质量规定的一致性。对乙方关键工序及重点作业进行旁站监督,参加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职业健康安全、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消防保卫等进行监督检查,该检查并不减轻乙方应尽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资料管理:甲方有权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及完整性。对资料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3.4、协调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部、设计单位等的各种工作协调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3.5、按合同约定计划提供图纸、甲供设备和材料。3.6、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安装电子考勤系统。
4.2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4.3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4.4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4.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4.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4.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4.8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4.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4.10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进场,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95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3日内及退场前5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4.11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4.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4.13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4.14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15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4.15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4.16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4.17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4.18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4.19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4.20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4.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4.22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4.23乙方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4.24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4.2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4.26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监控量测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4.2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业主方面的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还应承担甲方为此而引起的诉讼、赔偿等其他费用。4.28乙方负责在施工中与其他施工工序之间的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提出额外支付费用的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配合费)均已含在承包单价中。4.29 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当地政府及村民之间的关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与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4.30 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4.31甲方桥梁工程各部位施工进场便道由乙方负责修筑,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承包单价中。4.32施工临时设施4.32.1 施工用水电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口并计量使用,如施工期无水电接入点,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32.2如乙方自备电源,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施工供电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4.32.3 现场施工道路: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施工道路的费用(包括修筑、拆除、恢复)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施工道路的施工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乙方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修筑贯通施工道路并具备通车条件。4.32.4 施工生产及生活区:乙方自建施工生产及生活区(包括钢筋加工场和其它临时设施与场地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该生产及生活区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4.32.5所有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当地标准化施工临时设施建设要求及甲方相应技术标准要求。严禁将临时房屋布置在受洪水、泥石流、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4.32.6乙方在完工退场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并恢复临时用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若甲方进行处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4.33税费当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时,乙方应按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额缴纳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税费(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五 合同价款支付程序及条件
1、 进度款支付程序(含预付款,如有)1.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上报进度款支付申请,将证明乙方已达到的进度和其应收款额的付款申请书(简称“付款申请”)连同支持文件提交甲方代表,该申请中应包括依照进度报告的规定所做的有关当月实际进度的详细报告。
1.2 申请付款的条件
1.2.1 甲方应在收到经甲方代表审定的付款申请后于次月25日前给乙方付款,但下列条件除外 :
(1) 乙方的付款申请未提供与该付款申请有关的所有工程进度均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2) 如果甲方代表不能认定或不能批准乙方认为其应得的金额是到期应付的,或者不能认定与该付款申请有关的所有工程已经完成;
(3) 如果本合同在付款支付前被终止,但应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那么甲方没有义务继续付款;
(4)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在接到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前,不会支付任何款项。
(5)甲方经现场查看认为付款申请所列工程进度情况与实际工程情况不符的。
(6)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甲方代表审定进度款金额的发票。
1.2.2 甲方代表认为属于到期应付的金额,付款时应考虑相关因素:
(1) 已完工程: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提供某些必需品或服务,但本合同的其他要求均已满足,则甲方应将调整或重置的成本从任何到期的金额中扣除。(2) 有争议的金额:阶段付款证书应支付无争议的款项;有争议的金额本次不支付,待解决后支付。(3) 甲方可以在任何阶段付款证书中,对以前的证书进行应作的、合理的改正或修正。
(4)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和证明后立即审查该结算单和证明及其他支持文件,并应立即将任何影响乙方结算单的争议通知乙方,且应尽快解决该争议。2、发票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依据国家政策而定。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此为由的任何形式的提价或补偿要求。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合法发票的行为,都将导致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 终止时的付款在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九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结算单和其它文件,以便使甲方核实服务的进行情况及与之有关的乙方的费用,以决定终止付款的金额。4、 严重违约时不付款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在乙方有严重违约的时候甲方没有任何义务向乙方付款。若双方对乙方是否严重违约有争议,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解决争议。5、 考核:项目实施时根据合同约定,在对乙方进行考核时所发生的扣款,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抵销:甲方可以将乙方欠甲方的任何金额从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或将到期的、应由甲方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和抵销。对于经甲方确认生效的变更指令,在业主已就该变更事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甲方在确认变更部分相应的金额后,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7签证程序签证程序必须遵循“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如发生现场签证,乙方需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由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实施。1.2竣工验收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7 日内组织预检,预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验收、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对于预检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自费进行整改。完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将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等验收资料一起报送监理单位。按照住建部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业主负责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竣工验收工作。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照住建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要求向业主备案,并将项目全部设施的内业资料,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接收管理。1.3 乙方相应的责任
任何甲方已经批准的验收记录均不能解除乙方按照业主或监理的指示进行再次整改的义务,且不排除乙方对潜在的质量缺陷承担相应的责任。2、质量保修
2.1 保修期
本合同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2 年。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业主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或工程所在地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相关日期,两者比较,取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
2.2 缺陷责任为了在保修期满后(合理的磨损除外)使业主对整体工程继续保持满意的状态,乙方应:(1)在竣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之后,切实尽快地完成在当时尚未完成或存在缺陷的工作(如果有);(2)按照业主或甲方的指示,在保修期内自费修补缺陷。如果乙方未能按此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需全部工程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若质保金不足,则不足部分视为乙方对甲方欠款,由乙方偿还。① 根据事件的恶劣程度,直接将违约行为所涉及的单位工程甚或整个合同,从乙方合同中切出,由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拦或干扰。甲乙双方结算时,所切出部分甲方对乙方扣款金额=甲方另行分包合同结算价×【1.5】,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甲方重新委托分包,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② 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发出通知后【3】天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有序退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解决,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 。乙方因严重违约退场后,甲方将委托第三方完成该工程,甲乙双方结算时,甲方将委托第三方完成该工程的实际结算工程费用、甲方的相关损失和乙方应付补偿,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其中,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该工程的工程费用=甲方分包合同结算价×【1.5】。如果甲方应得金额超过应支付给乙方金额,此超出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债务而应及时偿还。
乙方严重违约、且甲方选择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终止合同清算完成。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利息损失。合同终止后,在双方应付或应得金额确认后90天内,应付方向对方进行支付,并从第91天起开始计算利息。2.5 如果乙方有以上违约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应金额或比率支付违约赔偿金。在不排斥采用其它赔偿方法的前提下,甲方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不限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等)中扣除该赔偿金或兑付履约保函,如甲方兑付履约保函,乙方应按原履约保函金额将其补足。但任何此类赔偿金的支付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分包工程的责任和义务或分包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责任和义务。2.6 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争议3.1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履约过程中产生纠纷,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银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因以正在进行仲裁为由而改变。3.2 与总包合同有关或因总包合同引起的涉及分包工程的争议无论是总包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之后,如果在业主和甲方之间产生由于总包合同或总包工程施工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业主或监理的意见、指示、决定、证书或估价、合同有效性等方面的任何争议),如涉及分包工程,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全力提供协助,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与上述争议有关的资料信息、在有相应安排时出席有关会议、出庭等。2.2 进度款支付:
图纸到场后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计量及计价原则计算本工程工程量及编制本工程施工图预算,报经甲方审核。由于工程量施工图预算不能及时编制或延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具备编制全项目施工图预算,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相应机构编制此项目施工图预算,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3‰从乙方进度及结算中扣除,乙方承诺不得拒绝。)
2.2.1工程进度款包括非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款。2.2.2工程进度款审批及支付(乙方在每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建安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申请,报甲方审核批准。工程款支付:甲方按照审核批准完成进度产值的85%支付。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证金2%的合同金额、安全施工保证金5%的合同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的合同金额、竣工资料保证金2%的合同金额,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则甲方有权按上述比例扣除乙方合同金额。甲方按照支付金额的75%支付非工资性工程款,按照支付金额的25%支付工资性工程款(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农民工信息(甲方现场核实后)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根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增加工资性工程款的比例)。完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95 %,质保金 5 %。乙方向甲方提交正规税务发票,甲方在此之后30天内向乙方付款(如遇业主迟延付款则本合同付款相应顺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费用(如变更增加费用、合同外零星委托费用等),在结算完毕后支付,过程中不予支付。进度款支付过程中,甲方有权逐月监督乙方农民工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乙方在上报当月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甲方现场审核)。如乙方不配合,则甲方可以行使本合同特殊付款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在此之后再将剩余进度款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齐全农民工结算清单及支付证明后的3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履约状况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保证金扣除的部分不予返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全部移交后的3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履约状况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一次性返还(因乙方违约导致保证金扣除的部分不予返还)。2.3、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 ,质量保修期满后的30日内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1、设计变更
1.1、对于工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严格按修改后的变更内容无条件的施工。如果单份设计修改单超过1万元以上时,仅对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份进行调整,单份设计修改单未达到1万元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甲方将按时核减合同费用。
1.2、设计变更费用单价套用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调整;(2)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项目,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3)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只有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参照该类似固定单价;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按照概算定额及配套说明文件结算,材料按市场价调整。定额不足部分,按工程所在地价目表和配套的相关定额,仅计取定额基本直接费。1.3、设计变更及签证导致的价格调整应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过程中不予调整。过程中甲方代表确认的费用或金额不得视为乙方已获得合同价格调整,甲方有权在最终结算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或删除。1.4、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合同单价都是不能调整的(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2、清单漏项单价套用原则:2.1、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2.2、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价格参照的,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只有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参照该类似固定单价;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只有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参照该类似固定单价;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按照概算定额及配套说明文件结算,材料按市场价调整。定额不足部分,按工程所在地价目表和配套的相关定额,仅计取定额基本直接费。3、合同外零星委托3.1、发生合同外零星委托时,委托单中应清晰标明委托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和合价,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合同外零星委托单份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的必须另行签订施工合同。3.2、合同外零星委托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委托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不得超过上述本合同约定的原则。1) 结算报告(应说明结算的合同依据、主要工作内容、结算金额,并由合同签订人签字,加盖乙方法人章);
2) 结算书。分合同内和合同外编制后汇总(含编制说明、总表、部分汇总表和费用计算明细表);
3) 工程量计算表(对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如为综合单价合同,则每个分项工程按施工图进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明图纸卷册号和编号,表样形式应经甲方批准);
4) 结算原始资料(包括:开工和完工资料、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甲供材料领用单、水电费确认单、罚扣款单、合同履约情况及其它乙方认为必须的文件等)。结算原始资料应为原件。
5) 甲方确认具备结算条件的资料。包括工期、质量、安全、进度以及其他项目管理方面的资料。
1.2、合同结算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并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供甲方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结算过程中,甲方不再接受乙方任何与结算有关的报表、变更和签证等资料(甲方要求补充的除外)。1.3、特别说明:甲方现场代表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上的任何审核签字内容及意见,均为结算过程性文件,仅为甲方现场代表的初步意见,不代表甲方最终结算意见,也不具备法定效力,最终结算以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协议为准。乙方对此约定已充分理解且无任何疑义。1.4乙方逾期提供上述结算资料或不配合甲方结算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应当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甲方自行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5日内将结算价款告知乙方。乙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甲方结算单之日起28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对甲方结算价款的认可,以甲方单方作出的结算价款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1.5 乙方提前撤场的,如乙方施工的范围不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撤场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上述结算资料,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应当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甲方自行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5日内将结算价款告知乙方。乙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甲方结算单之日起28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对甲方结算价款的认可,以甲方单方作出的结算价款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1.6 如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对质量问题修复、处理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结算。若乙方对质量缺陷问题不予处理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结算,除非甲方提出结算,并以甲方单方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价款,乙方无异议。2、 合同价款结算原则:2.1、本工程采用实际完成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固定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四】,国家税收政策如有调整(增值税税率变化),综合单价据实进行调整。2.2、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要求采用计算规则是《XXX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施工蓝图为依据,执行合同约定的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工程量不计算损耗量、只计算净量,损耗含在合同单价中。如施工图计算量超过实际供货量的,则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施工量超过图纸量的,以施工图纸为准(有变更设计单的除外)。2.3、若某项工程量在施工图中明确为“零”,则该项结算费用为零。2.4、如果合同明确调整的项目,单价在合同中无法套用的,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只有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参照该类似固定单价;该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价格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缺项的固定单价,按概算定额及配套说明文件结算,材料按市场价调整。定额不足部分,按工程所在地价目表和配套的相关定额,仅计取定额基本直接费。2.5、设计变更及合同外委托结算办法:见合同专用条款【五、合同价格的调整】。每批次的此类结算,甲方签字均应完整,且有对应的甲方签证及验收资料,任何不完整的资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2.6、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完毕义务的,所属分项工程不予结算。3、结算完成后,双方应签署达成一致的工程结算协议,并按照结算协议的约定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4、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告,乙方仍未提交的,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金额作为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已充分理解且无任何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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