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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规划设计合同》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05 23:49

推荐《规划设计合同》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规划设计合同撰写注意事项
在建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规划设计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文件。一份完善的规划设计合同能够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以下是在撰写规划设计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具备合法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
2. 明确合同双方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标的
1. 明确规划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功能等基本信息。
2. 规划设计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局、建筑风格、绿化配置、交通组织等。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明确合同价款总额、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按面积计价、按工作量计价等)。
2. 规定付款节点、付款比例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规划设计成果及交付标准
1. 规划设计成果的具体内容,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规划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如电子版、纸质版等)。
3. 规划设计成果的质量标准,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满足业主需求等。
五、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
1. 明确设计变更的范围、条件及审批程序。
2.

法院如何认定设计咨询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来源: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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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何认定设计咨询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应首先判断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是属于建设工程设计范畴

还是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范畴

进而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针对此问题,干货小哥推荐权威案例

并整理了相关裁判规则

本文共计 5540 字 丨 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法信码 | A2.J36706

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区别




法信·推荐案例

当设计方缺乏相应资质时,就设计咨询合同的效力认定,应以合同约定的具体设计内容为基础,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性质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或装饰装修设计合同——树权(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诉北京摩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当设计方缺乏相应资质时,就设计咨询合同的效力认定,应以合同约定的具体设计内容为基础,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认定合同性质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或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若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则应当依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若系装饰装修合同,则需进一步审查房屋的性质与用途、设计工程的规模、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及难易程度、是否涉及公共安全等因素,综合认定合同效力。

案号:(2017)沪01民终13460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9年第11期

【评论】

、建设工程设计与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资质要求

(一)建设工程设计的资质要求

建筑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后三类资质的企业,可以分别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相应专业或本专项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和建筑物质量,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故而国家对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实施严格的管理,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也均明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就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当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没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参见(2018)沪01民终26号民事判决、(2016)沪01民终12685号民事判决、(2017)沪02民终5536号民事判决。)

(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资质要求

就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的资质问题,审判实践尚未达成一致,尤其是在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施工方面。

有观点认为,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并非一概需要具备相应资质,主要理由为:第一,室内装饰装修还是与建筑活动或建设工程存在区别的,不宜一概而论。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未要求从事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不适用于上述司法解释。尽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规定了资质,但其为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938号民事裁定书。)第二,实践中,许多装饰装修,尤其是室内家装,由没有资质的个体装修从业者实施。如果一概认定无效,可能造成不合理后果。第三,国家对部分设计及施工活动设置资质要求,是基于房屋安全性的考虑。而部分装饰装修并不涉及房屋结构安全,也不涉及机电、消防、供暖等专业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此时,即便设计、施工主体没有资质,也不会损害社会利益或是有损资质制度的设立初衷与价值取向。第四,合同是当事人间的“法锁”,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尽力维护合同效力与履行是当下司法裁判的倾向。

笔者总体上同意上述观点及其理由,认为对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合同的效力不做一刀切式的认定,需要综合房屋的性质与用途、工程的规模、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及难易程度、是否涉及公共安全等因素,认定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主体在缺乏资质时签订的合同之效力。

然而,不可否认,精准的判断结论需以同样精准的判断标准为前提。但是,案件纷繁复杂,清晰、准确、统一的判断标准难以先置,审判实践中任何精细化处理的企图,都无法与法官个体对事实及法律关系的理解、认定、心证、自由裁量相剥离。因此,本案例中对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的资质要求的论述,难以完全覆盖情形之外延,亦难划定清晰的适用边界,仅为精准判断的一种尝试。

第一,城市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当事人仅以缺乏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未经批准及专业设计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私自拆改专业设施的情形除外。

第二,城市非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当事人仅以缺乏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认定合同效力。

第三,室外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及其他。室外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涉及的情形较多,包括低层建筑外墙面或顶面的翻新,高层建筑幕墙的安装与装饰,院落内的植物、灯饰甚至亭台楼阁的设计与安装等。因此,不宜直接认定室外装饰装修都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否则合同无效,同样需要作综合判断。  

二、对本案中设计咨询合同的评析

(一)合同性质的认定

本案双方当事人就设计咨询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观点。摩斯公司主张合同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树权公司主张合同为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一审法院认为,合同名为咨询合同,实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属室内装饰装修范畴。就二审认定,笔者具体分析如下:

设计咨询合同不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基本特征。其一,设计项目位于酒店内部的两层楼面,设计时酒店大厦已经建成,树权公司作为设计方,并无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合同义务。其二,双方明确约定树权公司不提供图签与资质,其设计咨询也与规划、报批无涉。其三,合同并未报送行政主管进行备案或鉴证。其四,设计内容不涉及建筑物结构主体的变动或施工。其五,设计中相关材料,树权公司需要提供有关图片、品牌和供应商。

设计咨询合同具备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的基本特征。该点可以从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较为清楚地看出,此处不赘述。

(二)合同效力的认定

设计咨询合同作为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而设计方树权公司并无相应资质。因此,应当在综合考察合同后,对其效力进行认定。

房屋的性质与用途。本案涉讼项目为北京某酒店中两层楼面的房屋,用于开设餐厅俱乐部,虽有别于开放式商场、大规模的酒店或量贩式KTV等,但仍属于为不特定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设计工程的规模。本案设计面积暂定2000平方米,设计费用总计90万元。建筑法将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认定标准授权给省级政府。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本案项目可视为小型房屋建筑工程。

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及难易程度。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系对现有房屋进行内部装饰装修,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变动,且合同明确约定树权公司出具的图纸不包含机电、消防、给排水、暖通及结构专业图纸。合同主要针对墙立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设计及家具灯光等设计,属于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常规基础项目。

可见,设计咨询合同作为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其设计内容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并无改动,亦不涉及机电等专业项目。立法规范建设工程中的相关资质,其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建筑物的安全,而本案设计并无违背立法目的之处。加之设计标的并非大规模项目或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对资质并无从严把握的需要,在法律、行政法规对室内装饰装修尚无明确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结合目前对合同效力和履行从宽把握的司法趋势,本案中的设计咨询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以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诚实信用。

(摘自庞闻淙、朱晨阳:《对设计咨询合同的性质应综合判断》,《人民司法·案例》2019年第11期。)


法信 · 裁判规则


1.法律未要求从事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故主张《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朱宏强与祥云县云昌煤矿其他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未要求从事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故设计方未取得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不属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并未明确规定未取得资质企业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且该规定系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民事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故主张《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案号:(2014)民申字第938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精选

2.工程为室内装饰装修,应综合多种因素综合评判,虽然设计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但工程的施工对公共安全不会造成影响,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诚实信用的角度出发,认定合同有效——上海腾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儒风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工程为室内装饰装修,与建筑活动或建设工程存在区别,故应综合房屋的性质与用途、合同的约定、工程的规模、难易程度、是否涉及公共安全等因素,综合评判,认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虽然设计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但工程的施工对公共安全不会造成影响,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诚实信用的角度出发,认定合同有效。

案号:(2018)沪0105民初3559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12-06

3.设计方没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的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从业人员也没有资格证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设计咨询合同无效——上海奇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广豫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设计方没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的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从业人员也没有资格证书,即从事设计工程设计咨询业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该强制性规定属效力性规定,其行为应为无效。故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及已履行部分的行为均为无效。

案号:(2018)豫17民终211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11-26

4.经审查认定,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书》属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范畴,设计方无资质,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上海梵瑞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诉曹县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并不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认知,而是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从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书》约定内容以及双方合同履行行为看,合同应属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范畴,在设计方并无设计资质的情况下,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书》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案号:(2016)沪01民终12685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7-09-19


法信 ·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修订)

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设计合同模板五篇


设计合同 篇 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 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元。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______元/平方米=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 3 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计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 3 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计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 3 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计 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 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 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 期付费超过 10 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 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 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 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 2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以上简称甲方) 甲方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现联合体已与兰州新区城投公司签订了市政道路工 程项目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包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沥青分 项部分交与乙方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1、在同等价格,相同质量的前提下,甲方将沥青分项业务交与乙方施工, 并由乙方负责沥青搅拌、摊铺等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祥光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及新区管委会、新区城投 公司的相关要求。必须使用克拉玛依沥青,不得偷工减料。 3、分项工程费用:粗粒料、中粒料 1200 元/立方米、含全部所需机械、人 工、燃油(煤)、水电费及摊铺、压实等费用,透层油、粘层油、纤维、清扫基层

等费用包括在沥青费等用中,不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量计算(不含税、不含施 工资料)。

4、付款方式:在甲方要求施工前 10 天付预计工程费用的 20%,每完成一层, 付完成工程的 70%,余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后年底前付 90%,剩余 5%保证金扣留时 间为 6 个月,5%待 BT 模式到期全部付清。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 支付乙方违约部分的万分之二违约金。沥青由甲方采购的,则沥青付款抵扣工程 款。

5、乙方应保证加工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和摊铺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加工质 量、摊铺质量)均由乙方负责,并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 承担。

6、乙方应合理安排沥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能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如 遇二家单位同时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优先满足甲方的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 甲方时间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将选择其他单位施 工沥青项。

7、工程实际施工时,因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分项价格由甲乙双方本平等 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如有其他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价格低于本协议书约定价格, 甲方应先征求乙方是否同意以同等价格施工。如乙方不同意,甲方 可将工作交 与其他单位施工。同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 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 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 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 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 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 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根据本合同附件 1 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 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 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 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 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 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 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 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 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 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 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 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称: 地 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总使用面积 平米工程委托乙方执行二次装修的工程设 计事物,特订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项 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武汉市相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项 服务范围 1、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 设计服务 2、 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监督配合服务 第三项 服务阶段

乙方按如下阶段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 1、规划阶段 乙方首先与甲方沟通以确定项目所需的具体服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空 间要求、家具、安全等系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2、概念设计阶段 提供初步平面设计布置图,确定方案的轮廓 。 3、设计深化阶段 概念设计后进行系统完整的深化设计,确认方案选定的材料品牌、规格。完 成整体的色彩处理和灯光设计。(即设计技术交底) 4、施工详图阶段 深化设计确认后,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包括: a) 详尽的尺寸标注和做法标注 b) 材料列表及材料工程用量 c) 大样图、节点图 d) 出图深度和方式应满足国家设计规范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设计前,提供初步设计要求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 料、施工的现场,以及相关资料。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 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 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 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4.甲方原有图纸并入乙方设计图纸内。 5.消防送审设计院出图章费用 第四项 文件完成 1、规划设计及概念设计 5 天 2、设计深化及施工详图 20 天 3、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总设计费_____; 1、如甲方需要报消防送审设计蓝图,另支付设计院图章费用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用总额的 50%,即________元; 本阶段款项到帐日为设计启动日期。 3、工程交付全部施工图纸后,甲方支付全部设计费用的 50%给乙方,即 ______元; 第五项 委托人责任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中必须的结构、水电风煤消防等技术资料,如有遗 漏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第六项 受托人责任 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完全了解,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设计定位提供给第 三方使用。

第七项 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执行阶段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项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应甲方要求提供主材辅材用量清单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设计合同 篇 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 方承担 的工程概念规划设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长沙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3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 类型有 ,设计可考虑分期。

2.3 概念规划设计范围:

概念规划工作范围将包括最初的与客户房地产开发市场分析及经济咨询顾 问协作,寻找最适合该区域的开发计划,及随后的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土 地使用和交通组织的布局,及主题设计特征和开发导则,同时乙方在设计过程中 须结合该用地的实际情况为节约土地,提高土地价值,提升产品的形象,提供合 理、价值更高有特色的标志性的建筑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除应满足 甲方要求外,乙方还需积极的配合甲方对该地块规划调整与政府的会议沟通,提 供技术上的说服力。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成果

3.1 服务范围 乙方工作范围将包括最初的与客户房地产开发市场分析及经济咨询顾问协 作,寻找最适合该区域的开发计划,及随后的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土地使 用和交通组织的布局,及主题设计特征和开发导则。

3.1.1 甲方需提供的前期设计资料 在规划设计工作开展前,收集准确的前期设计资料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乙方 及其团队开始进行设计之前,甲方需要提供或准备的资料包括: 1、尽量准确的基地测绘地形图、红线图,场地范围包括: 1)基地红线交叉点的坐标(包括水域区域) 2)基地地表等高线,周边地块形及规划路网的情况 3)周围道路的宽度、到达基地的限制和转弯半径等 4)基地现状构筑物分布位置及需保留的建筑、植物或其它物体 5)现状或规划中的市政设施条件 2、建筑物退线要求 3、准确计算的基地面积 4、核实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对该基地的制约条件,如建筑物最大高度、占 地面积、容积率等。 5、项目设计任务书: 1)项目用途(功能类型、楼层面积、户数等) 2)初步的项目投资预算(建造预算的标准):


#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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