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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6 17:49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读书笔记3000字大全集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确主题
1. 确定作文主题: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明确作文的主题,即读书笔记大全集。这个主题可以是关于读书笔记的重要性、读书笔记的种类、读书笔记的写作方法等。
2. 围绕主题展开:在写作过程中,要始终围绕主题展开,避免偏题。
二、结构清晰
1. 确定文章结构:一篇3000字的作文,通常需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读书笔记大全集的背景和意义;正文部分详细阐述读书笔记的种类、写作方法等;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强调读书笔记的重要性。
2. 段落划分:正文部分可以根据内容进行分段,每个段落论述一个中心思想,使文章结构清晰。
三、内容丰富
1. 读书笔记的种类:可以介绍常见的读书笔记种类,如摘要笔记、心得笔记、评论笔记等。
2. 读书笔记的写作方法:可以介绍如何进行读书笔记的记录、整理、归纳和总结。
3. 读书笔记的实际应用:可以举例说明读书笔记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如提高阅读效率、增强记忆能力、丰富知识储备等。
四、语言表达
1. 语句通顺:作文的语言要通顺,避免出现语病和错别字。
2. 词汇
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www.lz13.cn)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3000字(二)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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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起《楚辞》开始读《离骚》的时候,屈原便在我的心里复活了,我唤醒了他。
屈原款款走来。他的装扮依然新潮,就是以今天的眼光看,还是有些另类夸张:头戴高高的蕙草编成的帽子,本就高大的身躯更显挺拔了;上身披荷叶氅,随风飘摆,让他看上去风度翩翩,气宇轩昂;下身穿莲花缀成的裤裙,抬脚跨步,少了些羁绊,多了份敏捷和洒脱;肩上斜披揭车和江蓠编成的花环,香气甚至引来了几只蝴蝶,围着他上下翻飞;腰上佩着长长的青铜宝剑,和一只幽兰编成的佩纕,让他面容上的那股凛然正气更觉不可亵渎。
许是隔了二千多年的缘故,初读《离骚》,让我如堕云雾。好多字没见过,很多诗句里,字与词区分不开;太多的词,即便是常见字组成的词语,不知何讲。磕磕绊绊读了两遍,除了揣摩出三闾大夫的一些情绪变化,正如很多人所言,晦涩,难懂!我报怨道,“夫子,《离骚》好长呀,看不懂呢!”屈原我,“若知我,唯虔诚可至!”
这,我是很认同的。一部文学作品,若读,仅有喜欢是不够的,只有一份虔诚才会给人读下去的勇气和毅力,而且读一本书也是讲机缘的。就像我与《楚辞》,高中时学过了《涉江》,便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好好读读《楚辞》,至少要认真读一读《离骚》。然而这些年一直在生活的“苟且”里挣扎,尽管愿望存放心底没有丢掉,可三十多年过去了,终未得偿所愿。
2020年,偶然加入了同学老程组织的毛毛虫读书会,在微信群里与一帮孩子共同学习小古文。孩子们读书的热情很高,感染了我,带动了我,群里的课几乎就没落下过。几位主讲的老师,要么是有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要么是有才华的大学老师,要么是有学识的历史学者,就是小毛毛虫自己讲课也很有两下子。从这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古文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也为读《楚辞》做了很好的铺垫。
群里不止一次讲过屈原。有一天读《渔父》,看到大家情绪高涨,蒙在心底多年的愿望一下子萌发了。“谁愿意和我一起读《楚辞》?”提议立刻得到了几位老师和家长的响应。“好吧,我们分头去读,做好笔记,到时候互相交换,这样可以提高读书效率,适当的时候给孩子们讲讲课!”
说干就干,立刻找出了原存的一本《楚辞》,从《离骚》读起。《离骚》公认不好读,但积攒了几十年的劲头,此时犹如汇成的滔滔洪水,有些不可阻挡了。先从基础工作做起:注音,甄别词语,释义,把原诗翻译成白话文,一旦这些工作完成,再找有关资料来读,比如司马迁的《屈原贾生列传》,一些研究楚辞的专家的著作,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屈原的精神和情怀。
我从网上找了《离骚》原文,复制后粘贴到写作软件上。另购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以及不同版本的《楚辞》,以备资料的查找和甄选。从《离骚》的第一行第一个字动手,遇山开山,遇水架桥,慢慢梳理,步步推进,就像自己在创作《离骚》,情绪也是很饱满的。
读《离骚》让我有种爬山的感觉。一句诗就像一级石阶,登一级再上一级,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来。有时自觉攀了很多台阶,可抬头望望,前面的台阶就像延伸到了云端,还是望不到头。但屈原的人格魅力吸引了我,给毛毛虫们许下的愿,也另外给了我一份动力。我把所能利用的空隙时间都用上了:早晨早早起床是一定要读的;上班办完了业务抓紧读一段;中午吃饭前后必须要读;晚上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有时会读到夜深。如屈原所说“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感觉此时我就是那只凤鸟,正在不停地飞腾赶路。
和屈原朝夕相处,我已完全走进了他的世界,与他成了忘年之交,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只要得空,我们随时会聊上几句。有时在媳妇的牛肉摊上帮忙,来了兴致,便找个地方纵情诵读起来。读《离骚》怎能不去诵读呢?诵读能更真切地感知屈原,领会屈原,感情自然而然就和屈原融合在了一起。我从网上找来方明老师的一段诵读,听了一遍又一遍,揣摩,模仿,反复练习。如今再诵《离骚》,流畅,感情把握也到位。每次诵读,只觉浊气下降,一股阳气从心底冉冉升起,诵完,犹如打通了经脉,身体顿感轻松了很多。是呀,《离骚》近三千字,字正腔圆读下来,对肺活量的提高可是相当有帮助的。
正当紧锣密鼓读《离骚》的时候,齐鲁医院通知媳妇去做胃底息肉摘除手术。这些年忙忙碌碌,我们很少离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虽然很想走出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可沦陷于“江湖”,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容易,真的是身不由己啊!如今开车行驶在去医院的高速路上,顿时有种“跳出三界外”的感觉,摆脱了生活中缠人的“苟且”,正好借这个机会把《离骚》读个痛快!好在媳妇的手术小,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不至于影响我读《离骚》的情绪。
因为疫情,医院的病房严禁随便出入,这倒可以让我更心无旁骛地读《离骚》。在医院的五天里,和屈原没日没夜泡在一起,除了吃饭、睡觉,我们两个如影随形,聊得不亦乐乎。
初读《离骚》,感觉全诗太长了,长得似乎让人喘不上气。加之古今语言变化太大,确实让人望而生畏。可一旦读进去,尤其是读懂读熟,诗人的表达便清晰起来,全诗也有了脉络感。而每读一次,那种酣畅淋漓、荡气回肠的感觉,立时荡净了胸中所有的不良情绪。
对《楚辞》,对《离骚》,对屈原,我自认是有一份虔诚的。《离骚》问世二千多年,有虔诚之心者,世世代代不知有多少人呢!屈原的忠贞不渝的爱国精神,九死不悔的执著精神,上下求索的探索精神,独立不迁的人格精神,众醉独醒的个体精神,历来为后人景仰和感叹。这些精神散发出的人文魅力,给人以熏陶,给人以鼓舞,这也是《离骚》强大生命力的根本之所在。
《离骚》所表现出的浪漫主义的色彩,不知迷倒了多少文人墨客。屈原围绕着进还是退、从流还是守志以及去与留的问题,充分调动比喻、夸张、象征等艺术表现手法,糅合神话传说、历史人物和自然现象,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实虚交织、场面宏伟壮丽,想象丰富奇特的意境,把诗人的矛盾与坚定表现得淋漓尽致。
《离骚》是辞赋,做为诗歌的特质,它的感情因素和音乐性是无与伦比的。全诗近四百句,两句一节,每句基本为七或六个字,启句都用语气词“兮”,使全诗形成了一种恢弘的气势,诗句如大海中一波波的浪涛,踏着相同的频率排山倒海般涌来,浩浩荡荡,连绵不绝,涤荡着读者的灵魂。而这种鲜明、统一的节奏,呈现出了韵律之美。
《离骚》的语言,整齐中见错落,骈句、警句不断。这些句子灿若星辰,诗意浓烈;其描述直捣心扉,犹如锤击,铿锵有声。诵之,气息吐纳舒卷自如,激昂慷慨而无倦怠之感;读之,代入感强,感染力也强,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让人欲罢不能。诗人的情绪呈螺旋式攀升,直至诗的最后,也是高潮部分,猛然从辉煌的幻想世界跌回到现实,大梦顿醒,心理落差激起了强大的冲击波,击穿了五脏六腑,千疮百孔。
《离骚》从总体上看,还兼具了散文的特质,这让内容的表达更丰富,情感表现得更奔腾更澎湃了。
标注词语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汉字的来龙去脉,让我一次次惊叹:想不到这个字的本义是这样啊!之所以如此解释,原来背后隐藏着一个故事呢!比如“三后”“后辛(纣王)”中的“后”,有的楚辞版本只解释为“君主”,通过查阅资料,“后”是夏商周三朝对活着的君主的称谓,君主死了才称“帝”。这让我深刻体验到汉字的博大精深,从一个侧面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光辉灿烂!
我相信,屈原肯定对一句话深有体会,“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站在齐鲁医院消化内科的病房楼里,望着窗外那几座古色古香的建筑,我在想,如果屈原穿越到现在,他会做些什么呢?他会忙成什么样?要知道,如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天天忙碌,都忘了人还会生病,也无暇生病哟。“曾歔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屈原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有治国安邦之才,却遭人馋言而见放,对家园故国深切的爱,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无奈,两种情感交织在一起,互相冲击,宁可自沉于汩罗江,也绝不流从于世俗,他对现实该是多么失望啊,想像着屈原抱石沉江的壮烈场面,不禁潸然泪下了。
屈原是不幸的,他的传奇,他的不朽诗作,却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屈原一次次被人唤醒,这笔财富便汩汩而涌,不枯不竭,滋养了后世中华儿女的灵魂,这又是我辈之幸。
读《离骚》,走近屈原,感受屈原,那是受用终生的事,是必做不可的事。梁启超先生说,我们生在这片土地上,就应该具备欣赏《楚辞》的能力,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虚生此国。
自开始读《离骚》,我经常在群里汇报读书进度,开玩笑说,“毛毛虫们,我正在准备一顿大餐,等等哈!”但是,大餐再美味,得一口一口自己吃,我只是负责端到你面前而已。这顿大餐,什么时候吃都是热气腾腾的,吃下去,就是吞下了一块"能量石",让你终生都能得到能量补充。好吧,大餐已经端上桌,什么也不说了,那就立刻用餐,希望你也享受这个过程!
作者:米兆军,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禹城市作家协会会员。工作之余喜欢嚼文咬字,用文字记录生活,构筑自己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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