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高中毕业助学金申请书》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07 23:2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高中毕业助学金申请书,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格式规范:申请书应按照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要求,采用正式的公文格式。通常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2. 称呼礼貌:在申请书的开头,应使用尊敬的称呼,如“尊敬的校领导”、“尊敬的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等。
3. 简要介绍背景:在正文部分,首先要简要介绍自己的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等。这部分内容要真实、客观,不要夸大或虚构。
4. 说明申请原因:阐述自己申请助学金的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患病、家庭变故等。在说明原因时,要突出自己的困境,并表达出对助学金的渴望。
5. 展现个人品质:在申请书中,要展现自己的优秀品质,如勤奋学习、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这部分内容要具体、真实,让评审人员感受到你的优点。
6. 表达感激之情:在申请书的结尾,要表达对学校、老师和社会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给予你的关爱和支持。
7. 语言表达:申请书要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粗俗化的表达。同时,注意语句通顺、逻辑清晰,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
8. 突出重点:在申请书中,要突出自己的困境
初中、高中毕业生 一封信带你看看可享受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信了。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升学可免学杂费,高中毕业生上大学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走“绿色通道”。
@初中毕业生:这些助学政策你可以享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信初中毕业生,如果你选择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都可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如果你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除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的学费;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享受国家助学金。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暑期将至,在此特别提醒你,有些不法分子会以发放奖助学金、刷单返利、投资理财等为理由,或冒充公检法人员、客服等实施网络诈骗。如果你收到可疑信息,请务必提高警惕,及时与老师、家长沟通,不要泄露任何个人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高中毕业生:没筹齐上大学学费 可走“绿色通道”入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信高中毕业生,不久的将来,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也会收到一份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可如实填写申请表,通过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弥补生活费。中西部特困新生还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与短期生活费补助。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各高校都会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新学期开学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会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确定相应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可补助生活费,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若你有意携笔从戎或赴基层建功立业,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多种校内奖助学金,全面保障莘莘学子安心就学。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在这里特别提醒你,有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加好友,想方设法骗取钱财。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有需要时,向学校老师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吕晓艳
某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暨告家长书
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暨告家长书各位家长、同学: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全友善、资源可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成长环境,确保“一个不失学”,力争“一个不掉队”。现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简要介绍如下: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中,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二、资助政策(一)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学生每年10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年2000元,特殊困难学生每年3000元。(二)免学费、免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学杂费对象为特殊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标准为当年度普高学杂费收费标准。(三)奖学金低收入家庭学生专项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1000-5000元不等。三、认定依据1.特殊困难学生直接认定。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四、认定程序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在新学年开学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向学生或监护人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同时组织并指导学生或监护人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线上申请。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同时通过申请平台进行困难生学生认定,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4.结果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5.动态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五、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申请及认定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入学和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等学生。1.提出申请。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家长(监护人)或教师提出发展型资助重点帮扶申请,明确申请的发展型资助内容,并陈述事实和理由。2.集体评议。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人员)组织集体评议,确认重点帮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对象确定。经学校研究正式确认发展型资助重点帮扶对象名单,学校将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务清单,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特殊教育、入学和就业帮扶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