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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8 13:12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大学生住房补贴申请书,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格式规范: - 确保申请书格式符合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要求,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 - 使用正式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
2. 内容完整: - 明确申请目的:在开头部分简要说明申请住房补贴的原因和目的。 - 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班级等基本信息。 - 家庭经济状况:详细描述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成员、收入来源、家庭负债等。 - 住房困难情况:具体说明住房困难的原因,如宿舍条件差、家庭住房紧张等。 - 补贴用途:明确说明补贴将用于何处,如支付房租、购买家具等。
3. 逻辑清晰: - 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内容,使申请书条理清晰,便于阅读。 - 使用过渡词或短语,使段落之间衔接自然。
4. 事实准确: - 提供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夸大或虚构。 - 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困难证明等,应附在申请书中。
5. 语言表达: -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和啰嗦。 - 避免使用过于主观的词汇,尽量客观陈述事实。
6. 注意细节: -
来源:【红星新闻网】
又是一年一度毕业季
需要租房的小伙伴看过来!
成都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应该在哪申请呢?
快来了解吧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四、保障标准
(一)面积标准。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五、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计发标准×发放比例。
六、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年限期满后,经审核仍符合届时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戳原文政策
近期
成都市推出
最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如何申请?
教程来了
1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建设标准(70平方米以下为主)、租金水平(低于市场租金)等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只租不售,没有中介费。
不同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不受户籍、社保和收入限制,室内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即可入住。
2 哪些人可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为让更多来蓉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不设户籍、社保和收入限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均可申请: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租金是多少?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照不同房源类型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最新发布的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
4 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一步: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先申请“天府租赁码”,取得租赁码后才能参与项目登记和选房。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通道,戳↓
第二步:取得租赁码后,您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里点击“我要租房”专栏,进入房源查看界面。同时,可以点击“公示公告”专栏查看近期项目登记、选房情况。
第三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推出后,您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登记”,选择项目进行登记,登记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
报名成功后可在“登记查询”查看报名登记信息。
第四步:报名登记成功后,选房顺序将在“公示公告”中发布,您需按选房公告公示内容参与选房。选房后,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进行租赁备案,办理入住相关事宜。
住建部门提醒
房屋租赁后,仅能用于居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违法改建,也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分租。
此外,近期存在部分中介和个人通过抖音、小红书等渠道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虚假信息并骗取高额费用。
请广大市民注意,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不限户籍、社保和收入,凡是提到要收“资格费”“代办费”“渠道费”“更名费”等的均是诈骗。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凡是声称可“直接购买”或“先租后售”的均是诈骗。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邓思璐 责编:高婷 覃峰
本文来自【红星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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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4届毕业生已陆续走向工作岗位,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的毕业生是否能够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又是多少?如何发放?本期《时刻帮》,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长沙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在长沙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以申请长沙市租房和生活补贴,以下是申报指南:
1、申报条件
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35岁以下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在长沙工作包括:申请人与长沙市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沙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申请人在长沙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沙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申请人与长沙市外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并按规定在长沙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2、补贴标准
(1)按照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2年。
(2)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3、申报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在长自主创业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内页原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非必要)
4、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公示→拨付(资金统一拨付至社保卡账号)
5、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当月申报,次月审核、公示、拨付)
6、办理方式:现场窗口办理/网上申报
线上申请:
电脑端: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
手机端:手机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就近到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新闻多一点:
业务补贴申领常见问题及解答
1、人才服务窗口可以办理哪些人才政策项目的业务?
答:全市各区县(市)、园区人才服务窗口可受理的通用业务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留学归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职业技能晋级奖励,企业博士后个人生活补贴,企业博士后单位专项资助,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级奖励等。其他业务请详询当地人才服务窗口。
2、以上人才政策业务补贴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答:可就近到长沙市(区县、园区)各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下载长沙人才APP或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login/login_ie.shtml)进行网络自助办理。
3、通过长沙人才APP等自助申报补贴时为什么显示信息填写错误?
答:在网上申报各项补贴时,申请人基本信息、学历及教育信息、工作单位情况等信息填写,均需按照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内容准确填写。
4、APP申报各项奖补时申请表在哪里下载,表格如何填写?
答:在长沙市一体化人才服务网站(
http://www.changsha.gov.cn/rc)或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changsha.gov.cn/)—人事人才—人才新政栏目均有表格下载。表格根据个人所提交材料原件内容如实填写、手写签名、并按要求进行盖章。
5、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年限如何界定?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期限为毕业2年内,是指前溯2年内的1月1日后毕业。比如,2019年度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均可申报,以此类推。
6、租房和生活补贴如何发放?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06月(含)后开始计发、按月发放。第一次发放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毕业时间、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当月为起始期,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情况,发放至申报当月;之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情况,在每月底据实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发放期限最长为两年。发放期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停保月份不予以发放补贴,且停保月份计算在两年发放期限内。
需要注意的是,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能够查询到个人城镇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为准。
7、为什么补贴申报了很久一直显示“已受理待审核”状态?
答:个人补贴业务的工作流程一般是当月申报、次月集中审核、公示及发放。在次月中旬集中审核之前,会显示为“已受理待审核”状态。
8、为什么补贴已审核通过,却不在公示名单中?
答:名单公示是针对当月新增发放补贴人员,且每人每项补贴只公示一次,不重复公示。如申请人没有社保卡,会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则会延迟公示。
9、为什么有时查询社保显示实缴但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发放?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采取集中审核和集中发放的形式。一般在每月中旬对申领人上个月的社保实缴情况进行审核,社保有实缴才会发放补贴;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有延迟,那么补贴也会延迟发放。
此外,如果申请人社保缴费单位有变更,也会导致补贴暂停;需要补充新单位劳动合同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才能恢复正常发放。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补缴和材料补充均需在自补贴发放起始月起27个月内完成,否则将影响补贴足额发放。
10、即将超过发放期限,之前因社保欠费未发放月份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是否还会补发?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计发,除更换单位停保后再补缴或跳缴外,发放期限内欠费月份如有正常补缴可以补发。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补缴需在自补贴发放起始月起27个月内完成,否则将影响补贴足额发放。
11、为什么有时收到了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短信提醒,但没有补贴到账?
答:这是由于补贴发放时间和短信发送时间二者不同步引起的。补贴发放时间一般都固定在月底,但系统必须等到所有补贴发放完且收到银行的回盘信息之后才能发送短信,从而导致系统发送短信的时间往往会推迟到次月上旬,这二个时间之间存在10来天的时间差。在某种意义上,您收到的并非补贴发放提示短信,而是补贴发放完成之后的确认短信。
此外,在首次发放补贴之前,系统会单独发送一条短信,提醒申请人注意社保卡是否正常。
12、没有更换单位,社保每月都正常缴纳,为什么没有收到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短信提醒?
答:在没有更换单位、社保正常缴纳没有异常的情况下,租房和生活补贴在每月底会正常发放。如没有收到短信提醒,一般是运营商短信设置屏蔽或者短信平台异常导致的,建议查询社保卡银行账户到账情况,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13、租房和生活补贴领取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导致补贴停发,是否需要再次申报或补充材料?
答:补贴领取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无需再次申报,但需及时补充新单位的劳动合同等待审核,逾期将导致无法足额领取补贴。可待新单位实缴社保后或收到人才秘书短信提醒后,本人带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至就近的各人才服务窗口进行材料补充,或通过“长沙人才”APP进行网络在线补充(主要将劳动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期限页、签字盖章页原件拍照上传)。需要注意的是,材料补充需在自补贴发放起始月起27个月内完成。
14、更换单位后补充材料需多久审核,之前未发放月份是否补发?
答:更换单位补充材料与申请补贴的流程一致,为当月补充,次月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缴月数据实补发,即之前符合条件的未发放月份会一齐补发。
15、没有社保卡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社保卡是待遇享受必备材料,如没有社保卡,可先申报业务后再到长沙市各社保卡制卡网点办理社保卡。社保卡须领卡并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后才能正常领取补贴。
16、申请办理补贴,社保卡是否可以用银行卡代替?
答:根据业务规则,补贴统一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可以使用银行卡代替社保卡。
17、申报补贴之后才办理的社保卡或者中途更换了社保卡,申请人需要进行社保卡变更操作或手续吗?
答:不需要。系统会定期匹配个人社保卡账号信息,如申请人新办或更换了社保卡,补贴会自动发放至最新的社保卡内。
(内容综合来源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人才APP、长沙发布)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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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长沙推出2.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平均租金最低每套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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