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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了解的“首诊负责制”

更新日期:2025-06-01 11:30

你必须了解的“首诊负责制”"/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关于“首诊负责制”,你必须了解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引言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行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明确首诊医生的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一名患者,了解“首诊负责制”的相关内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就医体验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关于“首诊负责制”你必须了解的注意事项。
二、首诊负责制的含义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首次就诊时,由接诊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诊断和治疗,并对后续诊疗过程负责。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三、首诊负责制的内容
1. 首诊医生应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的症状、体征和既往病史,进行全面检查。
2. 首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3. 首诊医生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首诊医生应与其他科室医生保持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诊疗。
5. 首诊医生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患者提供最佳治疗方案。
四、你必须了解的注意事项
1. 了解首诊医生的责任范围,明确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职责。
2. 在就诊过程中,主动向首诊医生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史和检查结果,以便医生

你必须了解的“首诊负责制”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明确了首诊和转诊的新要求,那么与之相关的核心制度就是“首诊负责制”了,首诊负责制究竟怎么做到位,解读如下:

首诊负责制


【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 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具体要求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相关行政部门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要点的要点】

医疗活动连续性、医疗活动要体现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性。

如何尽到首诊负责?

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室后,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不包括医师接诊未挂号患者、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的医师不符或与科室(专科)不符的情况。

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不受其是否挂号,挂号与医师、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

如果患者罹患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的疾病,虽无法提供诊治,但必须先评估患者病情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急危重情况。如果患者病情平稳,应给患者提供适当的就医建议,履行告知义务并书写转诊医疗记录。


首诊负责制流程图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14日22:15分,患者王某因术后排尿困难5小时来X医院急诊就诊。首诊急诊科医师李某接诊后未充分评估患者病情,电话通知泌尿外科医师进行急会诊。泌尿外科医师在未到场的情况下,口头给予行导尿术的处置意见。急诊医师未执行该处置意见,反复电话联系泌尿外科,一度将电话拨通后让患者直接与泌尿外科医师沟通。泌尿外科医生于22:42到达急诊科,此时患者已离院。患者因长时间等待投诉X医院。


裁判要旨


【未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导致投诉】

1、未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作为高年资急诊外科医师,应执行急会诊处置意见,对患者进行相应处理;

2、未严格落实会诊制度:急会诊要求10分钟内查看患者,泌尿外科医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患者进行评估治疗,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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