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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9 13:49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法制在我身边”的演讲稿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明确演讲稿的主题,即法制在你身边的具体体现和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法制实践、法制观念等。
2. 结构安排:一篇优秀的演讲稿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
- 引言:简要介绍法制在你身边的重要性,引起听众的兴趣。 - 正文:围绕主题展开论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a. 法制在你成长过程中的作用; b. 法制在你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c. 法制在你身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d. 法制在你心中的地位和作用。 - 结尾:总结全文,强调法制在你身边的重要性,并提出呼吁或期望。
3. 内容充实:在正文部分,要确保内容充实、有说服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
- 结合自身经历:分享自己在法制教育、法制实践等方面的亲身经历,使演讲更具感染力。 - 引用案例:通过引用典型案例,说明法制在你身边的具体体现,增强说服力。 - 逻辑严密:论述过程中,注意保持逻辑严密,使观点清晰、有条理。
4. 语言表达:演讲稿的语言要简洁、生动、富有感染力。
-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和句式,确保听众能够理解。 -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纪检监察、政治处党支部的马海婷,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的信仰 传承的力量》。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有首诗这样写道:一只船孤独地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向前航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法官就是这样一艘船,他们在海中执着的前行是因为对法律有着最虔诚的信仰,而头顶那片金色的阳光则是我们倾尽一生想要实现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背上的法庭》电影截图
犹记得,十年前,看着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怀揣对神圣法治事业的憧憬,走进法律象牙塔,与睿智的心灵对话,聆听法治国的传说;我同样记得,在现场旁听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的庭审之后,内心的炙热与澎湃,我告诉自己,也要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温情。于是十年后,兜兜转转,我站到了这里,义无反顾。这里没有横刀立马、舍我其谁的豪迈,更没有刀光剑影、血染疆场的悲壮,唯有忠诚与坚守,拼搏与奉献。这三尺法台,支撑我们铺陈法律的精妙,丈量法律的价值,传播法律的温度;这身上的法袍、胸前的法徽,代表我们无论是男是女,无论高大或者瘦小,无论年轻或者老去,都只为正义代言。
金一南教授在《苦难辉煌》讲座中说到,烽火年代的革命者是“因相信而看见。”而真正的信仰,是在孤独的守望中一次又一次找寻前行的力量。被誉为法治燃灯者、庭前独角兽的邹碧华是司法改革时代的先锋。他,一位北大毕业的高材生,花了整整13年才从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员,即使在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之后,也仍然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助审员。然而,他却坚持了下来,一步一个脚印,以一名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界的敬仰和尊重。在上海司改最艰难的时刻,对员额分配的疑惑、对“一刀切”的惶恐,都化作质疑与期待的眼神。这些眼神见证了司改方案修改34稿、让改革“无愧于历史”的决心,见证了司法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的历史进程,却没能见证邹碧华在子夜时分的灯火中燃尽自己,用生命注解“担当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一场修行”。船到江心,摇桨者骤然沉默,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有人放弃,却有更多的人选择了继承:49岁30年、为法院而生的孟宪来,倔强而憨厚的执行“骆驼”蒋鑫文,甘居平凡写忠诚的铁血卫士白永胜……这就是一个个法治信仰者的光荣与梦想、坚定与从容。
法治“燃灯者”
真正的信仰,是用良知守护的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是在责任与担当中砥砺前行。邹碧华被任命为法官的那一天,打电话给母亲,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告诉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有良心”就是人民群众对法官最朴素的期待,而在我看来,一位有良心的法官应当时刻做到“三个一”:对待人民群众一往而深,突出一个“情”字;对待案件一秉至公,讲求一个“公”字;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落实一个“责”字。今天我们是法院队伍最年轻的新兵,明天我们将成为法治事业的未来,我们当不负青春赋予的资本和力量,用一颗火热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去追随先行者奋斗的足迹,去真正肩负起时代的责任、人民的重托,去承担起法治的梦想、法官的使命。
真正的信仰,是对梦想的捍卫,对人民的忠诚。我们为什么怀念邹碧华?我们是在怀念他,还是在怀念曾经的自己?当你踏入法学院,无数次地背诵法治是水治而不是刀制;当你坐到审判席,无数次地看到当事人那满怀信任的目光;当你紧握右拳宣誓,时刻准备献身法治的时候,你,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我尚不是一名法官,但我有幸与在座众多优秀的法官共事,我见证着法官的辛苦和努力,也目睹过法官的委屈与辛酸。在生活中,法官有着不同的身份,是温柔的妻子、是忙碌的丈夫、是贴心的儿女,但在工作中,却永远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人民法官。无坚不摧抑或默默坚守,都源于这个称呼所赋予法官的神圣使命,源于内心对梦想的追寻和捍卫,更源于对人民的深厚情怀以及对国家的赤子忠诚。
演讲现场
如今,司改大船激流勇进,有人坚守,有人离开。在路上,年迈的英雄将一位位离去,年青的英雄将一个个崛起,薪火如斯相传,法治国的城门终将打开!在历史的浩瀚天空中,你我也许未必会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但正是无数颗星的光亮,汇成了天空最美的银河;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你我也许都不是邹碧华,但正是每一个你我的努力,才终将成就一个我们所向往的、最好的时代!我心中再次想起《人民法官之歌》在法治信仰下勾勒的鲜活轮廓:巍然端坐在庄严的法庭,让一切来人都感到平等。既然能把国徽悬挂在头上,绝不能亵渎那神圣的图腾。
谢谢大家!
检察
做一名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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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助理。
求学的时候,启蒙老师曾经教导我们:“在法律知识的层面,很多百姓都是一张白纸,他们善良又单纯,关心的无外乎自己的切身利益。你们作为将来的法律工作者,需要用一生的努力,在这张白纸上做好文章。”导师的教诲字字珠玑,敲打在心头。毕业后,我先后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在与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接触、沟通的过程中,逐渐理解了这句话的涵义。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干警,其实,我也是一张白纸,也希望在将来书画上绚丽的色彩。我们不仅要自己具备办理案件的能力,还要做好释法说理,让老百姓认可我们的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将法治的思想传播给人民群众。
陈哲
以前在学校课堂里的学习,是一种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老师很难与同学进行更加深入地探讨;因此,灌输法律条文似乎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教育模式。而“以案释法”则是在实践中双向性的知识互动,从以往的“闭门读书”转向当下“以案说理”。办案的过程,也是逐渐树立了自己的执法理念、规范了自己的执法行为。及时消解和回应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的困惑与疑问,同时,接受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案释法并不仅仅是“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要求,更是我们检察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路径。
“释法说理”,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决非易事。让老百姓接受法治,不能简单地照搬照念法律条文。虽然法律条文是最基础的普法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宣传法治;但是,法律条文毕竟不像小说、散文,看起来、读起来都显得枯燥乏味。况且,如果没有系统的理论功底,有些条文理解起来也会有局限、有困难。例如,什么是刑法上的“入户抢劫”,什么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再例如,近来热议的“正当防卫”,不同的人也说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所以,看懂了法律的字面,并不等于理解了法律的实质。从“一五”到“七五”,我国普法活动已经走过了整整30年,由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普法模式在提升社会整体的法律素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制于普法主体、对象的参与程度等因素,所获效果并不如预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就是为了解决以往普法责任、主体等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要从根源上提升普法的实效,就要在执法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这样才能让法律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释法说理渗透在我们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办案子有难易之分,但是案件对法治的影响,确是均等的。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都是法律权威性的最佳证明。越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越容易成为释法说理的主战场、主阵地。实践中,社会公众对个案公平正义的关注,往往会超过法律制度本身;而个案对社会意识的冲击与影响,更胜过任何一堂精心准备的法治讲座。办案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让法治的内容愈加清晰、具体、明朗的过程。
法治需要什么?法律条文是必须要有的,但绝不能仅仅只是法律条文。实践中,一个人也不可能记住所有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计452条,不要说法律工作者很难把这些法律都学完,就是法律草案的起草者,都未必能清楚记得每一个条文的内容。事实上,不同的法律、不同的条文,使用的频率,应用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比如,刑法的罪名中,法院判决最多的是侵犯人身和财产类犯罪。再比如,近几年危险驾驶类犯罪居高不下,这就成为我们司法关注的一个重点。不同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适用的对象也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准确地适用法律。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重视自己执法者与普法者的双重角色,注重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人群,引导公众从具体案件中认识、认知法律,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这样,把案件的数量将下来、办案的效率提上去,才能最终降低我们的工作量,有效降低司法成本,使法治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虽然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一致的,但是对法治的认识确是有层次的。普通百姓都懂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内容即使说不清具体法律条文,也清楚是法律的常识,因为这属于基本的公平正义。除非有特殊的法律适用条件,否则,这个原则是必须坚持的。可是在我们这些法律专业人员的眼里,“杀人偿命”也不总是绝对,毕竟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法律不是凭空制定的,追求公平公正,这些朴素的自然正义,其实正是法律的源头。这些例外的特殊规定,恰恰是矫正法律条文僵硬的手段之一。
再进一步说,法治社会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是有一些程序性的技巧。比如,当事人如何维权、如何收集证据、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不服民事判决还可以申请检察机关进行审判监督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熟悉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作为执法人员,还要理解法律背后的精神。法律规范的是权力与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在享有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执法者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切记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不能任性,不能超出法律界限……只有真正理解了这些法律精神,遵守法律秩序、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等,人们真正依照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以往的课堂上的学习,虽然采取了各种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可还是不自觉地拉开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今天的执法办案,本身就是贴近民众、贴近生活的体验式教学,让公众直接感受法律阳光带来的温暖,而不是晦涩的法律规定、稍显枯燥不知其意的法条讲解,效果也远大于说教的形式。跟随着部里的领导和前辈们,也让我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成熟。前辈们总是说,既要注重广场化的普法,也要注重剧场化的普法。在网络融媒体时代,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与公众互动,了解社会的法律需求,为其答疑解惑,有针对地释法说理,更能拉近办案人和公众的距离,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未来的检察工作,我们要在执法过程中不断与时俱进,结合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多向公众讲解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新人的学习过程,确实需要花费比别人更多的时间,但久而久之,相关法律知识就会慢慢地熟练掌握起来。释法说理成为办案中的自觉行为,能够大幅提升执法的公信力,让公众对执法办案更加理解与支持。执法办案的过程顺畅了,不仅没有影响执法办案的效率,反而会降低了执法办案的难度。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对于我自己也是一种提醒,要带头守法,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法律职责,不断实现自我强化与教育,让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更经得起审判实践的检验,也更有利于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的征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一名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绵薄力量。
编辑:时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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