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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营养餐申请书范文》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5 00:57

推荐《营养餐申请书范文》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营养餐申请书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格式规范:首先,要确保申请书格式规范,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2. 称呼恰当:在称呼部分,要使用尊敬的词语,如“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学校食堂负责人”等。
3. 简明扼要:申请书要简明扼要,直接陈述申请事项,避免冗长的描述。
4. 事实清晰:在正文部分,要详细说明申请营养餐的原因,如身体原因、经济困难等,确保事实清晰、有说服力。
5. 语言得体:申请书要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表达诚恳、谦虚的态度。
6. 逻辑严谨:正文部分要条理清晰,逻辑严谨,使读者能够理解你的申请理由。
7. 附件齐全:如果需要,可以在申请书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以下是一篇关于营养餐申请书的范文,供您参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我国某中学的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申请营养餐。在此,我诚恳地向您提出申请,希望能得到您的批准。
我自幼患有慢性胃炎,经常出现胃痛、恶心等症状。为了缓解病情,医生建议我每天摄入充足的营养,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然而,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我无法保证每天都能摄入足够的营养

事关营养餐补助,标准定了!长春市这些孩子可领取!

日前,九台区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学生营养餐补助领取条件,有哪些要求?一起来看!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

长春市2025年春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现已启动,结合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此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2.幼儿园(含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含民办)、职教中心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幼儿)。

二、资助标准

学校类型

资助金额

餐食次数

春季学期

计算天数

学前段

12元/生/天

每日三餐

97天

特教、义务、高中、中职段

(走读生)8元/生/天

每日一餐

97天

(住宿生)20元/生/天

每日三餐

97天

三、认定说明

1、受助学生(幼儿)必须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受助学生(幼儿)不受地域限制。

3.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

4.即是残疾学生(幼儿),又是低保家庭学生(幼儿)的双重身份学生。只能享受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不能再同时再申请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5.如有外地在九台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幼儿),需学生家长自行取得发证地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盖章。如有身体等特殊原因取证困难的,各学校要帮助指导外地在九台就读残疾学生。通过登录“全国残联系统”APP等方式获取发证地盖章证明材料,将电子版留存做为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暂由学校留存备查。如不能取得所在地的审核和盖章,将不能享受此项资助。

四、工作流程

1.学校初审。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受助学生(幼儿)的资格初步审查、汇总上报和公示等工作。首先各校按《吉林省义务段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已下发)进行全面摸排,按身份认定的条件,精准识别应受助学生,做到退出人员据实核减,新增人员不遗不漏。

2.系统对照。确定初步确认拟受资助学生后,必须要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残疾学生信息进行审查对照,确保系统内已备案存在的残疾学生不落一人。

3.表册上报。上报表册要求各项信息准确完整,格式准确无误。附件1《申请表》与其它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学校留存备查。附件2中的1-4电子版按要求上报

4.汇总审核。由九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最终身份确认,以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结果为准。

5.公开公示校(园)要以最终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可出现学生姓名及班级,严禁出现如身份证号等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的内容。

6.资金发放

(1)公办学校(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参照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的发放方式,将资助资金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含社保卡)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每学期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各校需留存银行出具的明细等相关发放过程材料。

(2)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将资助资金存入受助学生法定监护人银行卡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每学期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各校需留存银行出具的明细等相关发放过程材料。另外,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还要将银行打卡凭证(复印件)及监护人领取签字单(复印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7.定期核查。九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的采用数据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核实受助学生资格情况,保障受资助名单真实有效。其中,必须采用入班现场查点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的检查,填写《长春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现场查点记录单》,并将检查过程形成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五、填表说明

1.附件1:《申请表》和学生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等)装订在一起,学校存档备查。

2.附件2:各校要把残疾幼儿、走读残疾学生、住宿残疾学生三类学生分别填写到表2-表4中。然后将各类人数情况汇总后填写至表1。

六、材料报送

要求各校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附件2中表1-4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5852590@qq.com。联系人:张丹,电话:82345244。其他相关报表、公示单等纸质材料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宣传栏、微信群、QQ群、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一切可行性方式方法宣传资助政策,让老师、家长和学生全面掌握,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做好学生身份认定。填报过程中各校要高度重视,实行校长负责制,派主管资助工作的副职领导亲自抓此工作,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虚报、漏报。实现精准资助,保证不落一人。

3.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各校按照规定的模板对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可以出现学生姓名及班级,严禁出现如身份证号等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的内容。公示时间及公示单模板下发另行通知。

4.做好系统填报工作。系统录入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再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申请表》

附件2:《2025年春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受助学生汇总表》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1日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监制:李亚东

李开宇

审核:苑广鸿

责编:廉兴连

编辑:常麟祥

设计:毕琳娜


提供学生营养餐是否免征增值税

学生营养餐是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为目的,由生产单位根据平衡膳食的要求,在严格卫生消毒条件下向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符合营养标准的色、香、味俱佳的配餐,具有要求严、风险大、涉及面广、社会效益高等特点,因此,对学生营养餐生产要实行定点制度和定点企业资格认定管理。生产企业经过专家评估后,按有关规定申请学生营养餐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成为定点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提供学生营养餐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从上述政策规定,“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食堂是指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不属于同一概念,“学生集体用餐”是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增值税中,并未明确将“学生集体用餐”纳入增值税免征范围,因此,提供的学生营养餐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指出,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实施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举例:提供学生营养餐的企业除配置自己加工的食品外,另外配置外购的纯牛奶,则自己加工的食品按照6%税率,销售外购的纯牛奶适用税率为13%。如果企业自己加工的食品与外购纯牛奶进行了分别核算,则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如果未分别核算,则统一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张 国 永- 注册税务师 精通房地产、建筑业及制造类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及财务工作流程; 擅长税企关系协调,税收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财税咨询; 先后在《中国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纳》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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