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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19 00:48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纪律上自我鉴定的注意事项
正文:
在撰写纪律上自我鉴定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以确保内容真实、全面,且具有指导意义。
一、明确鉴定目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自我鉴定的目的。纪律上自我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总结自己在遵守纪律方面的优点和不足,从而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遵守纪律,提高自身素质。
二、客观评价
在撰写自我鉴定时,要客观评价自己的纪律表现。既要看到自己在遵守纪律方面的优点,也要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以下是一些评价要点: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自己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表现,如是否按时纳税、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
2. 遵守组织纪律:反映自己在遵守组织纪律方面的表现,如是否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
3. 遵守工作纪律:评价自己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的表现,如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廉洁自律等。
4. 遵守社会公德:反映自己在遵守社会公德方面的表现,如是否文明礼貌、是否关爱他人等。
三、具体事例
在自我鉴定中,要结合具体事例来说明自己的纪律表现。以下是一些建议:
1. 选取典型事例:挑选与自己纪律表现相关的事例,如获奖、受到表扬等。
2. 体现进步:通过事例展示自己在遵守纪律方面的进步
原标题:纪律与自由(人民论坛)
“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的内在统一性,深刻揭示了纪律与自由的对立统一关系。
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言行标尺,尺度范围内享受自由,尺度范围外即被惩罚。纪律规矩又好比一道“安全护栏”,安全护栏内,党员、干部言行是充分自由的。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面对日益严密的纪律规矩网,个别党员、干部感到不习惯了、不自在了,觉得“工作没法干了”,凡此,都是错误地认为纪律规矩束缚了干事创业的自由。必须看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党的纪律历来反对的都不是自由,而是自由主义。遵规守纪不仅不会束缚干事创业的手脚,还会让党员干部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
遵规守纪是一种彻底的自我“减负”,减的是各种不当作为带来的包袱。孟子有言,“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意思是人只有舍弃某些事不干,然后才可以有所作为。对党员、干部来说亦是如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实施,让党员、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由此及彼、推而广之,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凡是党规党纪禁止的就坚决不干,就会清清爽爽,有更大的身心自由和更好的状态专注于干事创业。反之,从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反面典型看,他们有的忙于交友聚会、追求玩乐、沉迷嗜好等无用之事,有的忙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虚假之事,有的甚至忙于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丑恶之事,心为物役,身为利累,哪还有心思投入事业发展?
遵规守纪是一种有效的自我“赋能”,赋的是襟怀坦荡、敢于斗争的正气。遵规守纪的人,内心一定是坦荡的、无私的、坚定的,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抓敢管。反之,如果没有严格遵规守纪,自身带了“瑕疵”和“短处”,就会患得患失,时刻担心被“拿捏”、被“牵扯”,哪还敢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当前,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内部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形势,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扬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做到机遇面前主动出击、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风险面前积极应对,赢得工作的主动权。而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勇气很大程度上源自遵规守纪、坦荡无私的底气。
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遵规守纪一旦变成一种习惯,内化为个人纪律修养,就能令人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身心自由。遵规守纪不再是迫于外在压力,而是遵从内心召唤,是自洽的、自由的、自如的,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是一种彻底丢掉了任性而为的更高级自由,也是当下广大党员、干部理应不懈追求的境界。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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