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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9 07:13

3招搞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撰写关于单方解除合同条件作文应注意的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其签订与履行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解除情形复杂多样,其中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更是备受关注。在撰写关于单方解除合同条件的作文时,以下事项应注意:
一、明确合同解除的定义
首先,要准确理解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前,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在作文中,应对合同解除的定义进行简要阐述,为后续论述奠定基础。
二、阐述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合同约定: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合同中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 违约行为:当一方当事人违约,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辨析

(图源网络 侵删)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问题中,对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限制以及劳动者权利的保障作为重要的课题备受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的关注,但与之相对应,作为双务合同中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却少有讨论。司法实践中,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相关的问题,亦属不少,有鉴于此,笔者拟就此问题略作探析。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合法解除、违法解除、经济性裁员等类型,劳动合同法均有详细的规定,适用上争议不大,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在实务上并未受到重视。笔者认为,劳动者解除合同可区分为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两类。
1.即时解除。所谓即时解除,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通知达到用人单位即发生劳动合同立即解除的效果。即时解除,又可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合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
合法解除,是指劳动者援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法定单方解除权的情形。关于合法解除的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即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享有法定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用人单位时解除。
违法解除,主要是指劳动者自行离职的情形。自行离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后即不再前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甚或有些劳动者没有通知直接“一走了之”。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具有人身性,不宜强制劳动者提供劳动给付。因此,即使劳动者“一走了之”不符合法律规定,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但事实上仍可以产生解除的效果。从法律评价上,可以称之为违法解除。
2.预告解除。预告解除是指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经过一定的期限后解除,该期限为预告期。预告解除亦可分为两类,即法定的预告解除和约定的预告解除。
法定的预告解除。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便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作出譬如另行招聘人员代替其工作等安排,此为法定预告解除规则。法定预告解除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即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则上不能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排除该条的适用,但当有足够的理由时,仍应当允许劳动合同另行约定。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涉密,为了避免泄密,应当允许劳动合同约定脱密期为预告期。
二|关于即时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者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行使单方解除权,除了产生劳动合同即时解除的效果外,还成立劳动者经济补偿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此有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实务处理的意见亦相对统一,并无太大争议。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享有经济补偿请求权,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未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预告即自行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负有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比如,劳动者所在的岗位需要特殊的技能,或者劳动者所在的岗位虽不需要特殊技能但却是生产的关键环节,用人单位另行招聘具备这种特殊技能或招聘替代劳动者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劳动者自行离职,“一走了之”,导致用人单位不得不临时性停工停产,由此造成的损失,劳动者负有赔偿责任。
当然,从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趣旨出发,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赔偿责任的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其所有的损失,以及该损失的产生与劳动者“一走了之”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是赔偿责任的限定,劳动合同毕竟不同于一般合同,对损失应作一定的限定,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等基本权利。
三|关于预告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者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出预告解除的,预告期内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存续,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仍受劳动合同的约束。
1.用人单位。预告期内,用人单位仍负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义务。如用人单位在预告期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的情形,劳动者有权援引该条提出即时解除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当然,用人单位亦可以在劳动者提出预告解除后,与劳动者协商缩短预告期限,或者同意劳动者即时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预告解除的规则本身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用人单位放弃该期限利益并不违反立法的目的,法律亦不会干涉。
2.劳动者。预告期内,劳动者仍负有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给付的义务,劳动者在预告期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基于该条规定即时解除。劳动者若在预告期未届满前即不再前往用人单位工作,仍有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对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此处有疑问的是,若劳动者基于同样的履行事实,在发出预告解除通知后预告期届满前,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通知解除,是否发生即时解除的效果?笔者认为,不发生即时解除的效果,若预告期内无新的足以即时解除的事实,应以劳动者在先的解除通知为准。因为,在即时解除的事实已发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对此产生劳动者不再主张即时解除的信赖利益,劳动者反悔后再提出即时解除,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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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睢晓鹏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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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合同的 7 种情形!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双方结婚都未必能白头到老,经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也不一定能完全履行;

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全部履行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效力解除合同;

若合同双方当事人好聚好散,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议解除,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僵持不下时一方可以适用法定解除权单方解约;

今天来讲哪些法定情形下,无需对方同意即可单方解除合同关系。

《青瓷》剧照

正 文

法定解除权分为两种,《民法典》563 条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权普遍适用于所有合同,而特别法定解除权只适用于特定的合同;

01

一般法定解除权的适用情形

一、不可抗力

当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的存续对双方已经没有意义了,双方当事人均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注意: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但与合同目的无关,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比如疫情期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导致收入减少,并不能以此为由行使法定解除权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若租客强行解除租赁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订酒店办婚宴,当地突然禁止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此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解除

二、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则构成预期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刚在健身房、理发店、美容院、培训班充了卡,过了几个月发现直接关门跑路了,这就是典型的预期违约行为,顾客就可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退还充值费用

还有前几年买期房遇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承包人已经停止施工,遂通知客户无法履行交房义务,此时地产商构成预期违约,客户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三、迟延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实践中经常出现未按期交付的情形,比如与开发商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约定 2025 年 3 月 1 日交房,但到 5 月 1 日开发商才通知客户收房,此时客户不能直接以开发商迟延履行为由解除合同;

除非客户提前发催告函,要求地产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若宽限期内开发商仍未交房,客户才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四、根本违约

严重违约行为法律无法完全列举,所以规定了兜底条款,若一方根本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些季节性很强或专为特定纪念日的商品,若迟延交付将严重影响其销售;

比如向厂家定制了一批月饼打算做中秋节活动,结果厂家爆单导致中秋节过了月饼才到货,此时买家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请求厂家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

同样是迟延交付,根本违约的关键在于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需催告程序即可直接解除。

比如同样是租房,隔壁装修每天朝九晚五的钻地板、砸墙…虽然吵的正常人压根无法工作和休息,但房东不构成根本违约,租客单方解除租赁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室内有很浓的装修气味,房东说全用的环保材料,开窗散几天味就没有了…结果住了俩月味道依然浓烈,经检测甲醛严重超标,此时房客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若因此患病可以请求房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02

特别法定解除权

一、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实践中常见的,比如租住亲朋好友的房屋没有约定租期,构成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后解除租赁合同;

注意:

如果是亲友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贷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以信任关系为基础成立的合同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比如业主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开工后发现材料以次充好、施工水平低劣、严重拖延工期,定作人可及时止损解除装修合同,但需要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合理费用;

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相互信任而产生,委托人和受托人任何一方失去信任都可以任意解除合同;

比如当事人委托律师后发现其办案能力有限,反之,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当事人的诉求压根无法实现或违反执业规范,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注意:

某些法律咨询类公司不允许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只能签订咨询合同并约定高额违约金,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此类合同;

若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别怕,此类违约金格式条款大概率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公司 一览表 制表:翁兴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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