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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低劣广告词》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4 01:42

精心挑选《低劣广告词》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撰写低劣广告词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广告已成为企业推广产品、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然而,一些低劣的广告词却让人反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撰写低劣广告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遵守法律法规
1. 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二、尊重消费者权益
1. 避免使用侮辱、歧视、诽谤等不当语言,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2. 不应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避免使用“立即购买”、“限时抢购”等刺激性词汇。
三、注重广告创意
1. 避免使用陈词滥调、俗套的表述,力求新颖、独特。
2. 运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使广告词更具吸引力。
四、关注产品特点
1. 突出产品卖点,让消费者一眼就能了解产品的优势。
2. 避免夸大其词,确保广告词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五、遵循道德规范
1. 不应使用低俗、恶俗、淫秽等不良词汇,传播正能量。
2. 避免涉及敏感话题,如政治、宗教等。
六、注重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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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慧评|马航无节操广告语,雷翻全世界

文/刘照慧

今天马航的一则广告语再次起如潮恶评,马航官方为启发旅客前往未曾到过的地点游玩,做了一条促销广告,广告语却很雷人:“想去玩,却不知去哪里”( Want to go somewhere but don't know where?)”。

这样的愚蠢竟然不是第一次出现,今年9月份,马航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推出一项名为“我的临终梦想清单”(My Ultimate Bucket List)的促销活动,活动要求参赛者“你死前最想在哪个地方做什么?”

如能提出具有创意的答案并详细说明,优胜者可获iPad及马航经济舱免费机票。两则广告都是在公众愤怒,舆论哗然的压力下或撤销或更换,但马航的行为还是让人寒心。

如果这样的广告出现在一个正常点的航空公司尚且勉强理解为“黑色幽默”(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黑色幽默的),这两则广告挑战大众的底线的背景是MH17及MH370两次飞机失事:今年3月, MH370失联,239名乘客,其中154名中国人杳无音讯, 7月,马航MH17遭到地空导弹袭击,298名乘客全部遇难。

马航的不幸为失去亲人的乘客带来巨大的悲痛,但马航这两条广告语的推出让人感到只能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表达愤怒和无奈!这背后是马航急火攻心的利欲熏心还是博人眼球的低劣炒作?是天灾人祸交织下的病急乱投医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缺心眼?是管理不善漏洞百出的丑态还是对生命和人道漠视的麻木不仁?马航到底缺什么,我想公众自有明鉴。

注:今年7月份在马航MH370失联,MH17被击落后我曾在百度百家发表《悲催马航雪上加霜,未来何去何从?》文章,请点击阅读原文。

声明:请尊重原创,转载文章,请务必注明一下信息:“本文作者刘照慧,旅游O2O第一自媒体,执惠旅游联合创始人;个人微信号liuzhao-hui,微信公众号“刘照慧”,欢迎关注,添加时请注明 方便备注,十分感谢!”

发文影射对方低劣模仿构成商业诋毁,尊宝比萨向至尊比萨道歉

声称“尊X比萨’”“X尊比萨”皆为低劣模仿,尊宝比萨被判需刊登声明,消除对至尊比萨的影响。

5月16日,“广州尊宝比萨”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称,根据法院判决,“广州尊宝比萨”及尊宝比萨三家实体店损害了佛山市至尊比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至尊比萨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对原告的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广州尊宝比萨”及相关实体店向至尊比萨公司致歉。

涉事的三家门店佛山宇茜比萨店、广州飞山小吃店、广州天河尊宝店均为罗高频经营的“尊宝比萨”门店,其中,广州天河尊宝比萨店为公众号“广州尊宝比萨”的运营方,同时罗高频在广州、佛山还经营有其他“尊宝比萨”门店,2020年时尊宝比萨在珠三角区域门店近400家。至尊比萨公司则是连锁披萨“至尊比萨”的品牌方,2020年时在广东拥有门店300余家。

根据公开的民事判决书,2020年3月,至尊比萨公司发现,罗高频经营的两家门店在店铺宣传单及“广州尊宝比萨”微信公众号上均发表有题为《你还在消费“老于妈”“粤利粤”吗?》的文章,内容均为:“尊宝比萨自1998年成立以来,已在全国成功开设门店900余家,公司始终把品质放在第一位,严格把控原料关。旗下品牌为尊宝比萨、千尊比萨,除此之外市面其它任何‘尊X比萨’、‘X尊比萨’皆为低劣模仿,甚至Logo及广告语也一味抄袭。请消费者在平台等下单时先确保看清楚,以免再错误地将投诉电话打到本公司。我们欢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同时也将对以上‘蹭热度’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对此,2020年,至尊比萨公司认为罗高频经营的三家实体门店构成商业诋毁,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至尊比萨公司与这三家门店及罗高频均从事比萨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两者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本案为商业诋毁纠纷。涉事的三家门店及罗高频发布的《严正声明》虽未指名道姓指向至尊比萨公司,但其中“尊X比萨”“X尊比萨”的表述从其词语样式来看,明显已包括了“至尊比萨”在内的品牌名称包含“尊”字的比萨品牌。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罗高频经营的这三家门店在缺乏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发布内容包含“除此之外市面其他任何‘尊X比萨’‘X尊比萨’皆为低劣模仿,甚至Logo及广告语也一味抄袭”的《严正声明》,已损害了至尊比萨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对至尊比萨公司的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一审判决,罗高频及相关的三家门店需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尊宝比萨”及《南方日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至尊比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万元。罗高频及相关的三家门店不服上诉,2021年7月2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仍然维持原判。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广州尊宝比萨”微信公众号了解到,目前该账号已经将涉嫌侵权的文章删除。不过“深圳尊宝比萨”微信公众号上仍留有《你还在消费“老于妈”“粤利粤”吗?》文章,该文章发表于2018年12月,内容与上述侵权内容较为相似,该公众号的运营方则是深圳一家尊宝比萨门店。此外,天眼查显示,涉事的三家门店于2022年12月因该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25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尊宝比萨创办于1998年,创始人为罗高峡,原主打直营模式,在2018年开放了特许加盟,窄门餐眼显示,截至2023年5月16日,尊宝比萨在全国拥有门店2216家,广东门店1040家,其中广州均为直营店。至尊比萨则于2017年在佛山创立,同样走“直营+加盟”模式,窄门餐眼显示,截至2023年5月16日,至尊比萨在全国拥有门店646家,其中广东门店485家。

针对此事,5月16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了至尊比萨公司和“广州尊宝比萨”,至尊比萨公司的电话一直未能接通,“广州尊宝比萨”相关负责人则未回应记者的采访。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詹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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