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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5 21:14

手把手教你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作文注意事项
正文:
在撰写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的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一、明确作文目的
在动笔之前,首先要明确作文的目的。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例、探讨法律问题,还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明确目的有助于确定文章的主题和结构。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在作文中,要对这些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以便在论述过程中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文。
三、关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在作文中,要关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如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条款、合同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可以揭示合同法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实际应用。
四、案例分析
在作文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五、论述合同法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作用
在作文中,要阐述合同法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如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提高施工质量等。
六、提出建议和措施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如加强合同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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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795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条文主旨

本条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含的核心条款,旨在规范合同内容,减少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条文逐项解读

1. 工程范围 定义:明确施工的具体内容,如土建、安装、装修等,避免“模糊发包”或“超范围施工”。 实务风险: 若约定不清(如“包括相关附属工程”),易引发增项纠纷。 建议: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2. 建设工期 关键节点:总工期、关键节点(如主体封顶时间)。 逾期责任: 承包人逾期需支付违约金(如日万分之五); 发包人迟延交付场地或图纸可顺延工期。 3. 中间交工工程的时间 适用场景:大型工程分阶段验收(如地基、主体、装修)。 意义:便于分段结算和后续工序衔接。 4. 工程质量 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或约定更高要求。 不合格后果:承包人需无偿返工,并赔偿损失。 5. 工程造价 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风险较大,适用于设计明确的工程; 单价合同: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需约定变更计价规则。 争议点: 材料涨价是否调整?建议约定价格波动超5%可调差。 6.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发包人义务:如施工图、地质报告等; 承包人义务:如竣工图、操作手册等。 风险:资料迟延导致停工,可索赔损失。 7.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甲供材:发包人提供,需明确型号、进场时间及不合格处理; 乙供材:承包人采购,需符合约定品牌或技术标准。 8. 拨款和结算 支付比例:如“预付款20%、进度款按月完成量支付80%、竣工结算后付至97%”; 结算期限:明确竣工结算提交和审核时间(如28天内)。 9. 竣工验收 程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验收→质检站备案; 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拖延验收且已使用工程(如商品房交付业主)。 10. 质量保修期 法定最低保修期: 地基和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防水工程:5年; 电气管线、装修:2年。 约定优于法定:可延长但不得缩短。 11. 双方协作义务 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如通水通电)、办理施工许可证; 承包人:配合竣工验收、提交竣工资料。

三、实务风险与防范

1. 合同漏洞的常见争议 条款缺失 可能后果 防范建议 未约定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人随意增项,承包人无法索赔 明确“变更须书面签证,否则无效” 未明确结算期限 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资金链断裂 约定“竣工资料提交后30日内完成结算” 保修责任不清 质量问题时互相推诿 列明保修范围、响应时间及费用承担 2. 重点条款设计示例 工程变更: “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7日内提交预算,发包人14日内未书面反对视为同意。” 停工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超15日的,承包人可索赔机械租赁费、人员工资等实际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0.1%/日计算管理费。”

四、关联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4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一)》第2条: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可参照结算。

五、典型案例

案例1:合同未约定“甲供材”进场时间,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索赔被驳回((2021)苏民终123号)。 案例2: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材料涨价30%,法院酌情调整工程款((2020)最高法民终456号)。

六、总结

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条款缺失易引发造价、质量、工期纠纷; 重点条款:工程范围、变更程序、结算机制、质量责任; 风险防范:明确细节、书面确认、保留履约证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问题

本文作者: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尤翘楚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效力认定是纠纷解决的前提,直接影响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承担等核心问题。由于建筑行业涉及资质管理、招投标程序、合同履行等多个环节,合同效力争议频发。本文结合《民法典》《建筑法》及司法解释,主要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效力认定以及招投标程序违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效力认定及法律后果

(一)原则:合同无效

依据《民法典》第153条、《建筑法》第26条等规定,原则上,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二)例外:合同可补正有效

1.竣工前取得资质。

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合同效力溯及至签订时有效。

(三)法律后果

1.工程价款请求权

依据《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规定,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工程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可再主张工程款;工程不合格的,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司法实践中,(2020)最高法民终483号案,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法院认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因工程验收合格,最终支持了承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请求。

2.过错责任赔偿

发包人明知承包人无资质仍签约的,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赔偿停工损失、返工费用等);承包人故意隐瞒资质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招投标程序违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法律后果

(一)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的严重程序违法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合同绝对无效:1.应招标而未招标,法定强制招标项目未经招标直接签约。2.虚假招标或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事先串通(如泄露标底、量身定制条件);投标人之间围标、陪标。3.实质性条款变更,中标后擅自改变投标价格、工期等核心内容。

(二)法律后果

依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需返还财产,过错方赔偿损失。

但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过错责任等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处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基于“合同实际履行”原则,倾向于保护已完成工程的市场交易秩序。一般情况下,若竣工验收合格,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若工程不合格,依据《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修复或自行修复,自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涉及多方利益,司法实践中往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结算、损失分担等问题的处理仍需回归公平原则,逐渐形成“程序正义兼顾交易稳定”的裁判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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