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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3 12:2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顺风阳光广告词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顺风阳光广告词的主题,即要传达的核心信息。顺风阳光可能代表阳光、温暖、积极、向上等含义,根据这些特点来构建广告词。
2. 突出特点:顺风阳光作为一种广告词,应具有独特的特点,如简洁、易记、朗朗上口等。在作文中,要突出这些特点,使读者对顺风阳光广告词产生深刻印象。
3. 适合目标受众:顺风阳光广告词应针对目标受众进行设计,了解他们的喜好、需求和心理特点,使广告词更具吸引力。
4. 创意新颖:在广告词中融入创意,使顺风阳光这一主题更具吸引力。可以运用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让广告词更加生动有趣。
5. 逻辑清晰:广告词应具有逻辑性,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其含义。在作文中,要对顺风阳光广告词的各个部分进行合理排序,确保整体结构完整。
6.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准确的词汇和语法,避免出现错别字、语病等问题。同时,注意广告词的节奏和韵律,使其更具音乐性。
7. 突出品牌形象:顺风阳光广告词应与品牌形象相符,体现品牌的核心价值观。在作文中,要阐述顺风阳光广告词如何体现
当你坐飞机的时候,最忌讳说什么?“一路顺风”?恩,貌似有点不吉利。但是,当你看到一个航空公司的广告版上写的是:祝你好运。这家航空公司的飞机你还敢坐吗?本组照片就盘点了一些“不走寻常路”的广告。是不是看得人一头雾水?
太阳镜店:自2001年以来一直坐在你脸上。
包装纸广告:任何好东西都是从玻璃纸里来的。
毛衣广告:男人比女人好。
啤酒广告:这是可以喝的啤酒。
饮料广告:不是给女人的。
7-11广告:如果我们不能呼吸新鲜空气,至少我们可以吃新鲜松饼。
餐馆:牛排,奶昔——这就是菜单。
近期,一则白酒电视广告颇为惹眼,其解说词曰:“中国诗词至唐宋而天籁,白酒酿造至某酒而观致”。
这两句广告语,初听感觉不错,很文化。商业意图用文言表达,是不是别有一番韵味?它将某品牌白酒与诗词巅峰唐诗宋词拉拽到一起,以唐诗宋词在诗词界至高无上的地位,来衬托其在白酒界也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管这种地位是否真实,但这个创意还真有点意思。
但仔细一想,总觉得哪点不对劲。广告制作者着眼于广告的创意,却无视了语言的规范。制作人试图用“天籁”和“观致”增强广告张力,彰显该品牌白酒的权威性,塑造其“酒中瑰宝”的形象。然而问题恰恰出在所谓“天籁”和“观致”上!
在我的认知中,“天籁”是名词,意思是自然界的声音。为慎重起见,我查了一下“百度”,结果十分明确:我的认知没错!广告制作者大约把它当成形容词了。
那么问题来了。“而”作为文言虚词,有多重语法功能,可表示并列、递进等等诸种关系。当“而”表示并列关系时,其前后的名词并列,并无孰先孰后的逻辑关系,位置可以交换。如“蟹六跪而二螯”(荀子《劝学篇》),就是并列关系,说成“蟹二螯而六跪”也没问题。但当“而”表示递进关系时,必须通过动词或形容词,形成“名词+动词(形容词)+'而’+动词(形容词)+名词”结构,才能完成语句的递进关联,比如“楚怀王贪而信张仪”(司马迁《史记 . 屈原列传》),就是这种结构。“楚怀王贪”是前提条件,动词“信”位于“而”之后,使“而”所关联的“楚怀王贪”与“张仪”之间形成完整的逻辑关联。此时前后名词不可颠倒,“张仪贪而信楚怀王”,那意思可就完全变了。
“中国诗词至唐宋而天籁”与“楚怀王贪而信张仪”语言结构相同,但缺失“而”后的动词。作为名词的“天籁”,前面必须有动词性成分,才能完成递进。原句仅用“......而天籁”这一结构,缺少必不可少的动词性成分,并不能完成“中国诗词”到“天籁”的递进。这就形成了语言断裂。其实欲使该句递进关系完成也非常简单。只须在“而”后加一动词,比如“成”字,语句变成“中国诗词至唐宋而成天籁”,语句的递进关系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观致”一词,问题就更大了。
我孤陋寡闻,阅读有限,此前压根就不知道“观致”是何方神圣。还是用老法办:查百度。——原来它是一家汽车厂商及其所产一款汽车产品的名称。我们不知道白酒“观致”是否搭乘了汽车“观致”的顺风车。若是,则白酒与汽车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且那“观致”车也不是什么知名品牌:所以这顺风车搭得也差点意思。不仅如此,“观致”既是一个汽车品牌,那它无疑就是一个名词。那么“白酒酿造至某酒而观致”就存在着和“中国诗词至唐宋而天籁”同样的语法问题。
更重要的是,此“观致”是属于汽车品牌的专用词。与普通名词不同,专用名词只适用于特定的“这一个”,离开了特定的“这一个”,它就没有生命力。——除非这个专用名词所表征的实体影响力足够大。简言之,“观致”品牌汽车影响力实在有限,拖累“观致”一词并没有进入汉语基本词汇大家庭。正因为如此,在“白酒酿造至某酒而观致”一语中,“观致”一词的含义实难厘清。揣摩起来,广告制作者大约认为,“观”是看到,“致”是极致,组合起来就是“使消费者看到某酒已达到白酒酿造的极致境界”。不过这实在有点“为赋新意强说辞”的味道;即便如此,也是广告制作者的一厢情感,受众是否买账不得而知。其实要表达同样的意思,改为“白酒酿造至某酒而达化境”岂不更好!
实际上,广告不在乎语言和逻辑绝不是个例。仅举两例。某化妆品广告称,它“特别适合任何皮肤”。既然这种化妆品“适合任何皮肤”,说明它有普适性,何来“特别”?为了表明其普适程度,可用“非常”,可用“极其”,甚至可用“极端”,选项很多,干吗偏要用一个似是而非的“特别”?还有,有一则曾经很火的某营养品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XXX”。你都宣称不收礼了,咋还是要收“XXX”呢?这礼,你到底是收呢还是不收?
不独广告,歌词在语言和逻辑上的问题也不鲜见。有一首非常出名的歌,歌词道:“我看见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山耸立于大地,自然可以“一座座”;但川是河流呀!它是动态的呀!能“一座座”吗?还有一首流行歌,歌词云:“你都害羞得不敢抬头,只会傻傻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天啦,你都不敢抬头了,咋看天上的星星?如果“你”站在水边,庶几可见星星在水中的倒影。但那是“水中的星星”,而不是“天上的星星”。其实“只会傻傻地看着水中的星星”到还别有一番意境。——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广告和歌词作者们绝非芸芸人生,都该有点文化底蕴吧?何以会时不时冒出如此明显的语言和逻辑错误呢?我看一是漫不经心,没有把广告文案和歌词创作的语言和逻辑问题当回事。二是为了某种“广告效果”或“艺术效果”而有意为之。如果是前者,我衷心希望作者们在创作时走走心,牢牢记住“认真”二字。伟人说过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鲁迅也说过,文章写好后至少要看两遍。如果是后者,我真心希望作者们在追求“广告效果”、“艺术效果”时,首先得守住语言文字和基本逻辑的底线,对语言文字和基本逻辑多一点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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