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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6 22:27

怎么写《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明确目的:首先,要明确作文的目的,即展示教育局人事科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这有助于使文章结构清晰,重点突出。
2. 遵循格式:一般来说,工作计划作文应遵循以下格式: - 标题:简洁明了地表达文章主题,如“教育局人事科2023年度工作计划”。 - 引言:简要介绍教育局人事科的工作背景和重要性。 - 正文:详细阐述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如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优化人员配置等。 2. 工作重点:针对年度工作目标,列举具体工作重点,如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3. 工作措施:针对每个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如制定招聘方案、开展培训活动、完善考核制度等。 4. 工作时间安排:合理规划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 结语:总结全文,强调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和重要性。
3. 结构清晰:文章结构要清晰,层次分明,便于读者理解。可以采用总分总、分总分等结构。
4. 内容详实:工作计划要具体、详实,避免空洞的口号和模糊的表述。对每个工作重点和措施都要进行详细阐述。

2025安徽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 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共39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报考人员如是退役军人,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在附件中上传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ozhou.gov.cn/)。报名时间为7月7日8:00—7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12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因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随时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2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7月13日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统一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3日10:00至11: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13日12: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簿。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市教科所、市装备电教中心、市专门学校岗位笔试科目均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
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39665.html)。

(2)中职学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教育学、心理学、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点击查看》》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8日9:00至7月19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1)市教科所、市装备电教中心、市专门学校岗位: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中职学校岗位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具体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5.报考人员加分事宜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8:00至12:00,携带相关材料到亳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未办理的,不再补办。考生同时具备以上“四项目”两个及以上身份的,不累计加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查验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退役军人享受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的,须提供其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军人证明书(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市教科所、市装备电教中心、市专门学校岗位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中职学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市教科所、市装备电教中心、市专门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中职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市教科所、市装备电教中心、市专门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中职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告。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聘期为3年(包括试用期),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将与聘用人员约定“首聘期满,聘用人员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的内容。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宜

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环节相关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58—5125550 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8—5132010 亳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558—5555052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docx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2025年亳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亳州市教育局

编制!韶关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0人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于2025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招聘教职员1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s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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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回国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

⑵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3.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4.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教师资格。应聘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签订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

5.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上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取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经上级认定后,除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优惠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分3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分3年发放。

3.符合条件申领“丹霞英才卡”的,享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社保、医疗、景区、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应聘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阅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s://exam.zhaokaocn.com:22218/examinee/sgjy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9:00至2025年7月14日16: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普通高等院校2025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⑤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扫描件;

④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

⑤按照附件1中需提供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⑥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⑦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本次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因材料不符、不齐、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⑴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请密切关注。

⑵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15日9:00-17:30登录https://exam.zhaokaocn.com:22218/examinee/sgjy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3)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均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19日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进行公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形式:

①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教(讲课)、答辩、才艺特长展示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等方面能力。(注:才艺特长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请考生自行准备,下同。)

②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辅岗位:面试包括试教(讲课)、答辩、专业实操、才艺特长展示等内容。

③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应聘人员在体检通过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7.本次招聘工作由韶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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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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