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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双十一活动案例》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09 23:27

3招搞定《双十一活动案例》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双十一活动案例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明确作文的主题,如双十一活动的背景、意义、特点、影响等。
2. 收集素材: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双十一活动的起源、发展历程、参与商家、消费者反馈等,为作文提供丰富、真实的素材。
3. 结构安排:合理安排作文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
a. 引言:简要介绍双十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引起读者的兴趣。
b. 主体:详细描述双十一活动的具体案例,包括活动策划、执行、效果等方面。
i. 活动策划:介绍活动主题、目标、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等。
ii. 活动执行:描述活动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创新点等。
iii. 活动效果:分析活动取得的成果,如销售额、品牌知名度、消费者满意度等。
c. 结尾:总结全文,强调双十一活动的重要性和启示。
4. 语言表达:运用生动、形象、准确的语言,使作文更具可读性。
a. 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保持书面语风格。
b. 运用修辞手法,如比喻、排比、拟人等,增强作文的表现力。
c. 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使文章结构紧凑、连贯。
5. 数据支撑:在描述活动效果时,尽量使用

虚构原价、捆绑销售…“双十一”这些坑你掉过吗?

全网最低价比原价还贵、集赞优惠竟是骗局……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促销盛会如约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强势宣传“烧脑”促销规则,琳琅满目的商品都被贴上优惠折扣的标签。然而,“低价风暴”背后,有哪些套路?隐藏哪些陷阱?

“低价风暴”有猫腻:虚构原价、捆绑销售、集赞骗局

四川消费者杨女士在某购物平台网店“原创设计服装店”关注了一件标价为559元的连衣裙多日,准备网店搞优惠活动时再买。“双十一”之前,网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杨女士当机立断下单付款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

三天后,杨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却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要335元,居然又大幅度降了204元!杨女士要求网店退还差价,网店却拒绝退钱……

“双十一”前夕,类似虚构原价现象屡见不鲜,捆绑销售也是常见套路。

最近,市民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张火车票,票价为65元。但要额外收取两张优惠券费用共30元,网站显示,优惠券可享受7*24小时预订服务、客服服务、快速退改签服务、短信提醒服务等,并且不能取消,胡女士支付了30元优惠券费用,但事后发现,这些优惠服务根本是“纸上谈兵”,没有一项能实现,但钱又退不了。

“不仅没买到便宜,反而还白交了钱。”胡女士后悔地说。

微信集赞低价购物骗局也是“双十一”来临前朋友圈的刷屏套路。

“只要将活动内容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低价领取生蚝”——家住四川泸州的易女士被这句广告词吸引,急忙在朋友圈吆喝求点赞,在活动期间完成集赞数量后,支付了49.6元购买了10斤生蚝。但在约定提货时间去领取生蚝时,商家却说活动太火爆,生蚝已领完了……

“觉得太坑了,这不是骗人吗!”易女士说,打开朋友圈,现在还有好多不明真相的朋友在集赞低价买东西……

商家套路深:虚假宣传、先涨后降、“钓鱼”陷阱

记者了解到,随着“双十一”来临,商家的套路主要表现在虚假宣传、先涨后降、“钓鱼”陷阱等方面。

——虚假宣传误导。四川省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单静说,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在“双十一”期间刷销量,会用一些虚假词汇来做宣传,趁机误导消费者,比如,“产量一直领先”“全网最低价”等,背后大多是虚构的事实和隐藏的真相。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海军说,虽然法律有欺诈增加三倍赔偿的规定,但不少商品销售者存侥幸心理,认为不被抓到就不会被罚款,因此,虚假宣传反而成为一种常见的商家销售套路。

——利用信息不对称先涨价后打折。“一些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说。

“我看准要买一款婴儿车,上个月原价还是1300元,最近几天突然变成了2400元,还写着‘双十一’将大降价500元,实际上比原价贵多了……”市民杨先生说。

——“钓鱼式”低价陷阱。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网上购物平台、微信平台上,类似通过免费集赞、免费转发、免费试用等噱头来诱导消费者下单,有的故意不事先写明押金定金是否退还,有的将“参加该活动一律不能退款”等条款模糊处理写在活动页面最后,造成消费者钱物两失的情况不在少数。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说,消费者参与了这些“钓鱼式”低价购物活动,后期商家就会以“货物发完了”“订单未使用”等借口,拒绝退还收取的押金,或者告知退款要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来坑骗消费者。有的微信集赞还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社交账号,很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盗。

记者了解到,很多商家在促销、抽奖等活动中,为了诱使不特定消费者参与宣传活动,没有在宣传中对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等进行限制,在消费者满足活动条件后,又以不符合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有限制等不予兑现承诺。

消费者擦亮眼学会较真 行业强化自律和社会共治

廖华说,从消费观念上,消费者一定要学会较真,要敢于依靠相关组织,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静等专家认为,在遭遇“钓鱼式”购物陷阱时,若商家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兑现,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商家的虚假销售行为;也可向当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请求调解;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说,“双十一”来临,网络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

相关专家也指出,针对“双十一”种种购物陷阱,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社会共治。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升级网络监管服务,加大打击力度和手段;同时,探索建立多省份执法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省份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跨区域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来源:新华网)

深圳消委会发布双十一典型案例:直播间买琥珀手串,收到玻璃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12月1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宝安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双十一”消费投诉分析和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日-11月25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201宗,宝安市场监管局收到有关“双十一”网络购物的投诉111宗,共计312宗。其中,直播购物投诉9宗,占比2.88%,非直播购物投诉303宗,占比97.12%。

深圳市消委会联合宝安市场监管局同时发布了四个投诉典型案例:

(一)直播购物货不对板

消费者称“双十一”期间在“深圳市对庄科技有限公司”的直播间看到主播宣传琥珀手串,到货后发现商品是玻璃手串

(二)福袋宣传内容与实际收货不一致

消费者称其于11月1日在天猫“寻找独角兽旗舰店”购买了“999传奇福袋”商品,该商品页面以及详情页使用了部分与商品实际售卖内容不符的配图,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消费者购买该商品后,发现该店铺主播在直播间口头告知的内容与商品页面配图不一致,商品详情页也未清楚说明实际售卖的商品内容,消费者因此要求退款却被商家告知福袋商品一经付款概不退款。

(三)“双十一”免单活动真实性存疑

消费者称“雅兰天猫旗舰店”于10月21日开展预售活动,活动规定付定金前1111名最终到手价是1129.5元,需在11月1日付清尾款。消费者在当天付定金后商家页面显示“已经预定627名”,消费者认为自己应该是在前1111名优惠名单内,但当商家公布名单时,消费者发现自己不在其中,消费者对于商家公布的活动名单的真实性存在质疑。

(四)使用优惠券导致的价格变化不属于保价服务范围

消费者称在苏宁“芝华士头等舱旗舰店”购物时,发现商品原价没变,前期商品页面显示优惠到手价格为2899,下单后消费者发现商品页面显示优惠到手价格2699。消费者联系商家保价,商家称并没降价,是因使用额外的平台优惠券导致价格降低所以不提供保价服务,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责任编辑: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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