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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故乡 鲁迅 读后感》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3 16:26

如何写《故乡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鲁迅《故乡》的读后感,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了解作品背景": - 在写作之前,先了解鲁迅及其作品《故乡》的背景。包括鲁迅的生平、时代背景、作品创作时的社会环境等。
2. "明确主题": - 确定你的读后感想要表达的主题,比如对故乡的怀念、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对人性思考等。
3. "结构安排": - 读后感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 - 引言部分可以简要介绍《故乡》的基本内容,引起读者的兴趣。 - 主体部分可以围绕主题展开,结合作品中的具体情节、人物形象、语言特色等进行论述。 - 结尾部分可以总结全文,强调你的观点,并可以提出对未来的展望。
4. "分析作品": - 分析作品中的关键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等。 - 例如,可以探讨《故乡》中鲁迅如何通过描写“我”回到故乡的经历,表达了对故乡的怀念和对现实的失望。
5. "结合自身经历": - 如果可能,可以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或感受,使读后感更具个人色彩和说服力。
6. "语言表达": - 使用恰当、准确、生动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词汇。 - 注意语言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使文章读起来

故乡在我心中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家乡”和“故乡”这两个词都是指人居住的地方。家乡是说自己家庭世代居住,故乡是说自己出生或曾经长期居住。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故乡这个词就宽泛得多。对于一个远离家乡的游子,如果说家乡是嵌入在记忆深处的老屋,是童年以及老屋周围的一切,是实体,是具象的。那么故乡这个词便稍显虚饰,里面就有一种情怀,就有生命情感的外泄。

我觉得现在离乡的人很少有着浓郁的故乡感。而我,曾经是有过的。那时,我的故乡感是父母的担心与叮咛,是贴了8分钱邮票的一封封平信、是手摇的电话,是哐当哐当的绿皮火车,是不经意慢下来的时光赋予的。我离开家乡是上世纪90年代,尽管其时社会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远离家乡,陌生的环境、异乡生活还是让我对老家顿生一种故乡感。也就在那时,我几乎深切地知道“故乡感”既有时间的距离,又有空间的距离。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足使“家乡”这两个亲切的字,一下子变得遥远与陌生,同时演绎出一种情结,生出别样的乡愁。

那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愁啊!如果那“愁”有着音乐的浸润与作为背景,真的就让离乡的游子愁绪万千,愁肠百结。我永远忘不了那样的愁绪。那时我刚到异地生活。那时每到黄昏,我所在的有着上千人办公的大楼人走楼空,空荡而落寞,而对面街道一家小饭馆里却适时地响起萨克斯。萨克斯本就是一种极其孤独哀伤的乐器,偏偏那时,他们每天傍晚重复播放的就是萨克斯《回家》。回家,回家——《回家》这首乐曲自始至终浸透了无与伦比的经典的孤独和哀伤,如水一般覆盖了我整个的身心,让我一听就有种“游人一听头堪白”的凄凉。记得在那段时间里,每天听着这支乐曲,我就仿佛走向了不可预知的人生。特别是当一阵声嘶力竭后,一段低低的抽泣,思念故乡的情绪立即灌入胸间,让我产生无可名状的忧伤,有一种“吹向别离攀折处,当应合有断肠人”的味道……

当年拼命地离开家乡,原也是为了回故乡。也许在别人看来,这种体验虽然奇妙而真实,却有一种矫情。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这是一种情结。生活在这种有故乡情结的时代是幸福的。这幸福便是我们矫情得有故乡可想,有故乡发生的一切不可知的东西可念。读鲁迅的小说《故乡》,现在我能依然感觉他笔下的故乡感的强大和深沉。“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说“故乡好多了”,但说起故乡的美丽,说出故乡的佳处,却又没有影像,没有了言辞。“故乡本也如此”,他在故乡一边说,一边面对自己的母亲、8岁的侄子宏儿,还有那一个个走马灯似地晃在眼前的“豆腐西施”、闰土、水生,他的心情竟是那么的沧桑、隔膜,苍黄的天空和苍黄的故乡几乎调成了同一个色彩与格调……时间与空间的遥远,赋予天地苍黄和人性的沧桑、隔膜,世态炎凉也赋予他一种巨大的“故乡”感。尽管鲁迅与闰土的“隔膜”并不仅仅是时间与空间带来的。

现代的人将一切生活变得便捷和容易得多了。我们与故乡也许还是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但网络空前的繁荣、信息空前的畅通,却使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感消失殆尽。我们说距离产生美,也产生故乡感。“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但现在若问腊梅开没开,仅仅靠在手机上用一个指头点一下就解决了。时代的飞速发展,我们早已不再用写信、捎信的方式问“君”;交通变化的日新月异,也将家乡与异乡的路连接得紧紧,朝发夕至,甚至几个小时就能回到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地方——道是故乡即家乡。如我,北京到我的家乡现在就开通了几条高铁,当我一次次坐着高铁回到家乡,我只能说,我的“故乡”感消融得无影无踪了。徐 迅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读鲁迅《故乡》有感

头上一顶破毡帽,灰黄的脸,很深的皱纹,红肿的眼睛,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又粗又笨开裂的像松树皮的手……见到鲁迅脸上露出了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到“老爷!……”

这就是中年润土!

在初中二年级学的这篇课文,当时总不能理解润土为什么叫鲁迅“老爷”?

现在偶然又读到了这篇文章,当读到这句“老爷!……”一股酸涩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活的困苦,社会的压榨,活生生的把一个健康活泼,热情开朗的少年磨砺成了像木偶一样呆滞麻木的人!

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以读书,可以到外面见更大的世界。闰土只能从小就跟父母在田间劳作,长大还是在那块土地上春种秋收!他的眼睛,他的心已经被他的家庭,他脚下的泥土牢牢的捆绑胶凝住了!

我们又怎能要求一个在千疮百孔的生活中挣扎到精疲力竭、近于僵硬麻木的人、突然神清气爽的、和一个社会地位很高、基本上算是完全陌生的人 、称兄道弟、没有任何精神压力的叙旧畅谈呢?

再说,在这几十年的社会洪流中被裹挟、浸染、淘洗下,人们会发生怎样的巨变,谁又说得清呢?

闰土已经见惯了欺凌,蔑视,对社会他是恐惧的,他怎敢造次!

但润土的内心深处并没有忘记少年时代的友谊与美好。生活已经极度贫困,还要想着给鲁迅带上一点礼物~一包青豆。这情意不轻于有钱人的黄金美玉。他其实并没有变,他还是在月光下手中捏着胡叉、项上带着银项圈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他并没有麻木,也没有呆滞。麻木呆滞了,在他见到鲁迅时怎会露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只是环境与阅历把它蹂躏成了畏首畏尾、瑟瑟索索的模样!

在我们的今天,润土还少吗?

就拿现在盛行的同学聚会和同学建群聊天来说,同学聚会建群的意义就是:大家都不论贫富贵贱,在茶余饭后聚拢,能摘下平时为了生存戴着的面具,没有任何顾忌的谈天说地,回忆一下童真、少年时代的青涩,诉一诉衷肠,该是多么的畅快轻松。无论粗俗也好,文雅也罢,谁都不要介意,多一些包容理解。会给繁杂的生活带来多少美好与安适。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同学之间本该互称名字,可有的同学偏偏称呼社会职位,什么老板,什么经理,什么主任,什么长的。这样是不是直接就有了距离感,会给好多人造成心理压力,觉得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在同学群里,只有混的好的同学会出来说话,其余的都是默不作声,并不是没看见,只是觉得不是同一层次了。

这与闰土见到鲁迅后,只动了动嘴唇然后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老爷”再就无话可说。只默默的吸着烟管儿,又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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