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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协会的申请书》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4 19:12

3招搞定《协会的申请书》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协会的申请书时,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 标题明确:标题应简洁明了,直接点明申请目的,如“关于加入XX协会的申请书”。
2. 格式规范:按照正式申请书的格式撰写,包括抬头、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注意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格式要求。
3. 称呼恰当:在正文中,对协会领导或相关人员使用恰当的称呼,如“尊敬的XX协会领导”、“敬爱的XX协会全体成员”等。
4. 内容真实:在申请书中,如实反映自己的基本情况、加入协会的原因、期望等,避免夸大或虚构事实。
5. 结构清晰: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a. 自我介绍:简要介绍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职业、学历等基本信息。
b. 加入协会的原因:阐述自己为何想要加入该协会,如对协会的认同、对相关领域的兴趣等。
c. 个人优势:介绍自己在相关领域的特长、技能、经验等,展示加入协会后的价值。
d. 期望与承诺:表达自己对协会的期望,以及加入后愿意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6. 语言得体: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俚语等。注意语句通顺、逻辑清晰。
7. 突出重点:在申请书中,突出自己的优势、特长和加入协会后的

个人满足这些条件,可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协个人新会员

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根据中国书协

《关于2019年度中国书协个人

新会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

按各省书协要求

准备材料,统一上报



《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试行)》

(滑动查看全文)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届展”(全国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全国专项届展”入展二次(全国单项书法届展、中国书坛新人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册页展、全国大字展、西部书法篆刻展等)。

2、由中国书协参与主办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3、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取得规定名次一次(2010年前为获奖),可作为一次入会条件,同时须另在“全国专项届展”或在“全国性展览”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具备入会申报资格。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取得“全国专项届展”或获“全国性展览”规定名次一次即可。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入选一次。

2、由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二次。

3、在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三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五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评定。

4、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且须通过中国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认定。

5、论文或专著合作作者申报的,仅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含新闻)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且其书法创作或书法论文、专著具备一次入会条件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工作或专职记者工作1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四、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申报时仍在职在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副秘书长(驻会)以上的组织工作任职5年以上。

2、中国书协及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以上。

五、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不得上报。各团体会员应按通知要求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联部,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依据中国文联函021号文件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适时在中国书法家协会官网上公布结果,并向主席团通报。

七、本细则经中国书协七届四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有与此细则不一致的,应以此为准。

八、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12月

《具备入会条件的中国书协展览目录》






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筹)团体会员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市委有关安排,更好地团结、凝聚、引领、服务广大行业协会商会,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不断做大做强省会行业协会商会事业,着力在党委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搭建起沟通联系的桥梁,近期市委社会工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筹备组建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根据筹建工作安排,现面向驻济各级行业协会商会招募团体会员。

一、基本情况 按照筹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筹)是由驻济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职责是聚焦服务“强省会”战略、服务产业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专项调研和理论研究,常态化举办供需对接、友好共建、考察学习等活动,广泛链接各方人才、资金、资源等要素,引领加强驻济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互律,搭建互联互补互动的交流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集聚抱团发展、共建共享共赢。联合会会员拟以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为主,根据需要适当吸收部分全省性、区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 二、入会标准条件 (一)行业协会商会基本特征 根据政策文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三个方面特征,即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对少数不易区分的协会或商会,《章程》中需明确具有“行业性”属性。 (二)入会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济南市(首批以全市、区县性行业协会商会为主,后期进一步拓宽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2.接受并拥护本会章程; 3.自愿加入,接受会员资格审核并提供有关材料; 4.行业协会商会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在党的建设、行业治理、服务中心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5.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的优先。 三、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向本会推荐会员。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活动,认真完成本会安排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申请方式 意向入会的行业协会商会,请填写《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筹)团体会员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近5年内或成立以来本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组织活动、行业贡献、参政议政等方面佐证材料(文字综述、图片、相关报道等)。 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nswshgzb2c@jn.shandong.cn。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0531—51700272。 入会申请审核结束后,会员名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反馈,请及时关注。 五、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六、关于会费 严格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拟暂定参照各级社会组织总会等社会团体会费标准。 附件: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筹)团体会员申请表 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 联合会筹建工作专班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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