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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25 13:45
写作核心提示: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南及招投标实务问题解答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招投标过程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成为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关键环节。本文将针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以及招投标实务中的十个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具体要求和格式。
2. 确保真实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严格按照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有明确规定,填写时需严格按照格式进行,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签字盖章:填写完毕后,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保存备份:填写完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验。
二、招投标实务问题解答
1. 问题: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规模?
解答:企业规模可通过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确定。如企业营业执照中明确标注了企业类型和注册资本,则可据此判断企业规模。
2. 问题:企业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解答:如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
本期内容:梳理了在政府采购活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十个具体问题,主要聚焦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实务中的争议并做出解答,供大家参考。
1、问: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格式不是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法定格式填写而是自拟格式或者没严格按法定格式去填写相关信息(如有些空格内容不填、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标的所属行业),是否认定该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并享受扶持政策?
答: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要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要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的格式提供,不得对格式作实质性更改。
2、问:《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数据,是否可以理解为,新成立企业全部划分为中小企业?
答: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问:供应商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请问联合体和分包企业均需按照声明函格式提供企业信息吗?
答:《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4、问:是否只要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只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5、问:《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这是否与《办法》中规定的联合体参加、分包等措施相矛盾?
答: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6、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若一个采购项目中包含多个不同品种的产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明确每种产品的行业吗?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7、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3%—5%)的折扣。
其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折扣取值范围有具体标准吗?
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规定了一个区间,采购人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8、问: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是专门面向中小微的采购,小微企业采用大型企业的货物,专门面向中小微的采购计划还有效吗?
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中,是指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参与此类项目时,不能采用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9、问:《中小企业声明函》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
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必须填写;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可以不填写。 实践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假若符合条件,建议一定要填写,否则无法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10、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除生产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外,投标商是否也必须是中小企业?
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投标企业性质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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