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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2 01:49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地下车位出租合同注意事项
正文:
地下车位出租合同是车位所有者与承租者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地下车位出租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车位信息准确无误
1. 确保车位编号、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纠纷。
2. 明确车位产权归属,确保车位所有权合法、有效。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金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确保双方权益。
2. 可以约定租金调整机制,如市场行情变化、物价上涨等因素。
三、租赁期限及续租
1. 明确租赁期限,如一年、两年等,确保双方权益。
2. 约定续租条件、程序及租金调整,以便双方在租赁期满后顺利续租。
四、车位使用及保管责任
1. 明确车位使用范围,如仅供车辆停放、禁止堆放杂物等。
2. 约定车位保管责任,如车位损坏、车辆被盗等问题的处理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明确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擅自改变车位用途等。
2.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清晰,避免因条款不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赣0731民初3197号 民事判决:驳回原告曾某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曾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2020)赣07民终886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是:1、本案协议的性质如何确定 ;2、本案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关于本案协议的性质问题。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 9月12日签订的《地下集中式车位租赁协议》,从协议内容看,上诉人一次性支付95000元后,取得被上诉人车位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内的使用权,可以认定该合同的性质名为车位租赁合同实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关于本案协议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第十条规定,禁止无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据此,人防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一种现实存在形式,本质属性为国家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但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防工程建设,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人防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投资者可以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人防车位使用权。从程序上看,为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人防工程的战时防御功能,投资者应按人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备案审批程序,才能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后,投资者就可以采取使用权转让、出租等处置方式以实现投资利益。因此,本案属于车位使用权转让,未涉及车位所有权的 处置。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裁判要旨: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的人防车位使用权,符合《民法典》中用 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人防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或租赁,转让情形下不受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限制。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本案适用的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5条、第26条一审: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19)赣0731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 (2019年11月14日)二审: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7民终886号民事判决 (2020年5月20日)来源:法律公园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地下停车场编号为【】的车位的合法处置权,乙方有意购买该车位,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基本信息
车位位置:【】
车位编号:【】
车位尺寸:长【】米,宽【】米,高度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能满足普通家用车辆停放需求。
2.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乙方已对该车位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以该价格购买。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车位款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在【】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整;剩余款项人民币【】元整,在【】年【】月【】日前付清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任何一期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交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车位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交付方式为现场交付,双方共同到车位现场,甲方将车位钥匙(如有)、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如有)及与车位使用相关的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方确认该车位是否拖欠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的转让备案手续,并确保车位能正常使用,确保乙方能够正常出入地下车库。
4.产权及相关权益
若该车位具备办理独立产权证书条件,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由【】方承担;若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乙方享有该车位的永久使用权,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车位的合法使用权益不受任何第三方干涉。
乙方取得车位使用权后,有权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对车位进行合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但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用途及结构。
5.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
(2)甲方保证对出售车位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权益的情形;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车位或遭受其他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交付车位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产权手续(如有)。
(4)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车位并保证其使用权益。
(5)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位款,承担因办理产权手续(如有)应缴纳的税费。
(6)乙方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车位,不得在车位上从事违法违规及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6.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甲方未按时交付车位,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车位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已收款项,并按照车位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支付,并按照逾期金额的按日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或已付款项(如有),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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