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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2 02:27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房产招聘信息广告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招聘对象:首先,要明确招聘的是哪种职位,如销售顾问、房产经纪人、市场推广专员等。这样有助于吸引对该职位感兴趣的人才。
2. 突出公司优势:在广告词中,要突出公司的优势,如品牌知名度、企业文化、薪资待遇、晋升空间等,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3.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让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招聘信息。
4. 重视关键词:在广告词中,要适当运用关键词,如“高薪”、“五险一金”、“晋升空间”等,以吸引求职者的注意力。
5. 强调职位要求:明确列出该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学历等要求,让求职者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6. 提供联系方式:在广告词中,要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方便求职者咨询和投递简历。
7. 体现公司形象:广告词要体现公司的形象和价值观,让求职者对公司有良好的第一印象。
8. 适应不同平台:根据不同的招聘平台(如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调整广告词的风格和内容,以提高广告效果。
9. 遵守法律法规:在撰写广告词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歧视性、虚假宣传等违规内容
20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向社会大众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
“应聘者以房抵押”,找工作还得签“卖身契”?
椰树集团一则招聘引发争议。8月20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椰树集团旗下的“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招生条件注明,“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8月20日,记者拨打招聘中的咨询电话,该公司内部人员表示,“抵押房产”是集团领导提出的要求,对房产是否有区域所在要求、房产价值要求、直系亲属房产是否可抵押等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向领导请示,自己不了解更多情况。
“除同意抵押房产外,年龄还需要在28岁以下,本科学历”,该公司内部人员强调,如果是椰树集团外的人员前来应聘,需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上述人员表示,如果符合这些硬性规定,可以将简历投至邮箱,附上关于房产的相关问题,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情况向领导反映。
“椰树集团要求求职者‘抵押房产’之举明显是违法行为”,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立新向记者表示,椰树集团的这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就算求职者在入职时签订了相关合同,进行了房屋抵押,由于合同与法律违背,员工跳槽时,椰树集团要求“以房产偿还公司”的诉求也不会被法院支持。
椰树涉多起劳动纠纷案件
椰树集团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显示,除硬性指标外,还提出了三个要求,除了抵押房产外,还要求员工通过写作考试关,此外还要做到“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简称“两不”。
目前,“海南直聘”上的椰树集团招聘广告已经删除。
椰树集团官网显示,椰树集团前身为1956年建立的国营海口罐头厂,1981至1985年期间连续亏损,濒临破产。不过之后,“椰树”在创始人王光兴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
海南省工商联发布的《2019海南民营企业100强榜单》显示,椰树集团2019年营业收入为39.16亿元,在海南省民营企业中排名第五。
工商信息显示,椰树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海南椰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南椰树员工持股会。
早在2014年7月25日,椰树集团官网就刊文称,创始人王光兴先后五次为集团牺牲了个人利益,包括三年只领8成工资、连续数年拒绝涨工资、减少14%的持股从而少分红5968万元、5次放弃上市机会从而牺牲2000万元等。
不过,企查查显示,椰树集团有多起劳动纠纷案件。
举例来说,裁判文书网今年3月31日公布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上诉人谢成吉因与被上诉人椰树集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琼0106民初11434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法院查明,椰树集团应向谢成吉支付2011年至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289.12元。限被上诉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上诉人谢成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曾被质疑广告虚假、低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劳动纠纷外,从一个国营罐头厂发展成为产品远销海内外的饮料企业,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椰树集团产品的广告宣传多年来也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
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搜索发现,2009年,椰树集团旗下产品曾打出“怕不行,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词,被消费者呼吁应当将椰树广告归进扫黄打非范畴。同一年,因为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9年2月13日,“海口工商”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椰树集团2019年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已对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不过,同年2月16日,椰树集团在官网刊文回应称,公司广告词“我从小喝到大”并不低俗虚假;公司没有在媒体用过“丰胸神器”等宣传语;用丰乳美女代言广告不低俗。
截至目前,记者尚未查到此前对椰树集团进行立案调查的结果。
观点
让应聘者以房产抵押“表忠心”
“奇葩招聘”折射企业畸形人才观
以“从小喝到大”的广告和丰满的女模特而为人熟知的海南椰树集团,日前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该招生启事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此广告一出引起舆论哗然。在海南椰树集团的企业介绍中,被定义为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企业之一,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单位。然而,由招聘启事来看,这家“大”企业丝毫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点影子。
从招聘启事对于应聘者的要求来看,海南椰树集团显然将两者之间的关系界定为终生捆绑关系。应聘者要做到终身为其工作,并且要将个人及家庭最重要的私有资产——房产作为抵押。一旦应聘者最终选择离开,则要付出失去房子的代价。
虽然在不少企业的雇佣合同中,也要对员工一定条件的赔付金条款设定。但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在引入人才过程中先期支付了相应补偿。有的企业提供给应聘者大城市落户等福利,有的企业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等。因此,当员工在没有达到双方事先规定的工作期限就离职,就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即使如此,这一与赔付金挂钩的工作期限也是有年限的,而不是海南椰树集团的“终身”工作期限。
我国《劳动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从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看,对企业雇佣员工的年限并无硬性规定,一般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但是,很少会有企业与员工一开始就签订无限期合同,原因就在于,人才流动既保障了求职者自由选择发展空间的权利,也符合企业灵活用工、合理实现人员进退有序的利益。而海南椰树集团要求应聘者终身工作,如果员工在工作一段时间内没有达到其绩效考核标准,椰树集团是否能辞退该员工?还是保障其终身不变的“铁饭碗”?
让应聘者以房产抵押“表忠心”,更是令人称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而应聘者与海南椰树集团之间并无债务关系,椰树集团何以能要求应聘者将自家房屋抵押给它?
显然,海南椰树集团暴露出对应聘者居高临下的傲慢姿态,并试图以权利不对等的苛刻条款,限制应聘者的选择权,并试图对未来可能行使该权利的应聘者扣押其房产,可谓违法又失人心。一方面打着百年高新招聘、给别墅、海景房的“求贤”启事,一方面设置令人无法接受、同时违背法律与市场规律的奇葩条款,折射出企业的畸形人才观,也必然会在一片谴责声中悄然撤下该招聘启事,企业品牌形象也因此而受损。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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