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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教师外出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07 06:57

写作《教师外出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教师外出申请书作文注意事项:
一、格式规范
1. 标题:标题应简洁明了,直接点明申请事项,如“教师外出申请书”。
2. 称呼:在正文开头,应礼貌地称呼领导或相关部门,如“尊敬的校长/尊敬的教务处主任”。
3. 正文:正文应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a. 开头:简要说明外出原因,如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考察等。
b. 具体内容:详细描述外出时间、地点、目的、行程安排等。
c. 请求批准:表达对批准的期望,如“恳请领导批准我的外出申请”。
4. 结尾:在正文结束后,礼貌地表示感谢,如“感谢领导/相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
二、内容详实
1. 外出原因:明确说明外出原因,确保理由充分、合理。
2. 外出时间:准确标注外出开始和结束时间,包括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3. 外出地点:详细描述外出地点,包括城市、国家等。
4. 外出目的:阐述外出目的,如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等。
5. 行程安排:详细列出外出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会议、培训、考察等具体活动。
6. 外出费用:如需报销,应详细列出费用预算,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三、语言表达
1.

XX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外出培训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外出培训管理流程,提高培训资源使用效益,确保教师通过外出学习能将先进经验和理念带回学校,实现“一人学习,全体受益”的目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

二、培训申请与审批

1. 申请流程

教师若有意参加外出培训,需提前填写《XX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详细注明培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主办单位、预期学习成果等信息。申请表需经所在学科组讨论通过,学科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教导处审核。

2. 审批原则

教导处根据培训的性质、内容、费用以及学校当前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进行审核。对于与教师所任教学科紧密相关、有助于提升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水平,且培训主办方具有较高权威性的项目予以优先批准。超过一定金额的培训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三、培训过程管理

1. 纪律要求

参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主办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研讨活动等,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培训期间,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与互动交流,主动向专家和同行请教,充分利用培训机会提升自我。

2. 安全责任

外出培训教师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培训地的安全管理规定。若在培训期间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与学校和培训主办方取得联系,按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四、培训费用管理

1. 费用报销

教师外出培训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票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费用范围包括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具体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参加的培训项目,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2. 经费使用监督

学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每学期末,对教师外出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五、培训成果转化

1. 汇报分享

参训教师返回学校后一周内,需向所在学科组提交一份详细的培训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培训主要内容、个人学习收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启示等。同时,要在学科组内开展一次培训分享会,将所学知识和经验传递给组内其他教师。

2. 实践应用

参训教师要将培训所学积极应用到实际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中,在一个月内至少开展一次公开课或主题班会,展示培训成果,带动全校教师共同进步。教导处将对教师培训成果的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临沂一地公告!欢迎异地教师回家

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公告


为吸引集聚沂水籍在外教师回归家乡,进一步健全我县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本人为沂水户口或沂水籍贯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沂水县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的县外教育系统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及中职在编在岗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异地高中(中职)或初中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异地小学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或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5.工作试用期满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以递交申请报告时的年龄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8.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

9.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等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回引计划及程序

(一)回引计划。根据当年度用编缺额情况及学校学科需求情况确定。

(二)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填写《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获县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是非沂水户口或非沂水籍贯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及相应的户籍材料)等,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将材料递交至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材料提交完整后视为申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考察体检。我县将根据回引计划、学科需求及申报人员的学历、教学年限、教学业绩等情况,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县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及档案审核。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政策规定、不适宜回引情形的,不予列为回引人选。考察后对考察通过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确定人选及岗位。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回引人选。拟回引人选岗位确定办法为:根据学校学科需求,结合申请人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情况,(1)属于在异地县区直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县直学校任教;(2)属于在异地乡镇(街道)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乡镇(街道)学校任教。

三、其他

1.在实施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2.拟确定的回引人员于暑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3.回引人员在沂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附件: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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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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