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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转课堂 申请书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2 19:42

翻转课堂

写作核心提示:

【申请书】关于开展翻转课堂试点项目的申请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随着教育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在我国教育领域逐渐受到关注。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我校拟开展翻转课堂试点项目。在此,我们特向校领导提交申请,恳请批准。以下是我们关于翻转课堂试点项目的申请书,请您审阅。
一、申请书事项
1. 项目名称:翻转课堂试点项目
2. 项目背景: (1)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具有课前自主学习、课上互动交流、课后巩固提升的特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2)我校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兴趣不高、自主学习能力较弱等问题,开展翻转课堂试点项目有助于改善这一现状。
3. 项目目标: (1)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优化教师教学方式,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 (3)探索翻转课堂在我国的适用性,为我国教育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4. 项目实施范围:全校各年级、各学科
5. 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二、申请书注意事项
1. 严谨性:申请书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避免夸大或虚构。
2. 完整性:申请书应包含项目名称、背景、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时间等必要信息。
3.

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试点班2019年招生简章正式上线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 王琦)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试点班从2019年起除继续从国内高水平大学招生推免生以外,同时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试点班招生简章已经正式上线,请考生根据实际身份(推免生或毕业生)选择相应的招生简章入口。

感兴趣的同学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入学课程要求和报名流程,并请于2019年3月1日至4月10日之间登录试点班招生网站(
http://mdadmission.pumc.edu.cn),在线注册并填写报名申请表。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截止日期是2019年4月10日,在此日期之前2名推荐人(医学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应将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发送到指定email邮箱。

北京协和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2020年招收推免生

招生简章

一、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办学理念、特点及成就

北京协和医学院成立于1917年,建校之初即确立了“在中国创办世界一流医学院”的目标。百年以来,学校一直是中国医学教育改革的先锋,从建校起即在中国首先开办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为近现代中国医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学科奠基人和学术骨干。学校始终秉承“高进、优教、严出”的精英教育模式,致力于培养未来的医学科学家、临床医学家、医政管理家和医学教育家。

二、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简介

医学教育的教育学属性是专业教育,需要招收“成熟的受教育者”,即接受过广博的通识教育,职业取向成熟的受教育者。为响应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医学教育与多学科融合,建设世界一流医学院,我校于2018年开始启动了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招收学科基础宽厚、热爱医学、个性心理特征适合学医、具备成为卓越医生潜质的优秀本科生,以培养多学科背景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试点班”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课程组织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扎实的临床技能和优秀的职业素养,并具备多种发展潜能,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医学领军人才。

(二)课程组织及教学方法

学制为4年。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以下内容: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含神经病学、传染病学等)、外科学(含外科学总论、麻醉学等)、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与头颈外科学、皮肤性病学、口腔科学、中医学、全科医学等。采用多学科整合的课程结构,并实行早期接触临床、“一对一”导师制和全程科研训练,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教育教学方法上引入国际上通行的以案例为中心的教学、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小组讨论、翻转课堂教学、模拟教学等。在临床教学中实行学生融入病房医疗团队、在实践中学习的教学模式,强化临床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临床课程及见、实习均在北京协和医院进行。

试点班在培养过程中采用分流机制,将在第一年学习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可以正式进入医学博士(M.D.)培养计划;不合格者可选择转入科学博士(Ph.D.)、科学硕士(M.S.)培养计划或退学。

(三)学位授予

试点班学生的毕业学位授予条件与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相同,学生毕业时符合条件者授予医学博士(M.D.)学位,并提供攻读医学/理学(M.D./Ph.D.)双博士学位的机会。

四、招生对象

接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达到推荐免试条件且获得推荐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本科毕业)。招生对象为:在非医学部/院/系学习、有志于医学、已完成本科三年学习,按照试点班入学课程要求在毕业前修完相应学分。学生经考试录取后,通过研究生推免的方式,在本科毕业后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开始医学专业的学习。

五、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30名,招生方式实行“推荐免试+复试”考核机制。

六、报名及复试录取程序

(一)报考人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报考人请于2019年3月1日至4月10日之间登录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改革试点班招生网站(
http://mdadmission.pumc.edu.cn),点击“推免生”入口,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以及证件照电子版;

② 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③ 英语CET6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④ 2名医学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推荐人的联系方式,并由推荐人将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发送到指定email邮箱;

⑤ 其他能佐证具有学习医学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工作经历、课外活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或者出版物等;

(二)注意事项

报名申请表及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是2019年4月10日。所有报考材料不接收纸质版。

(三)学校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通过初筛者将通知复试时间。申请者亦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初筛结果。

(四)复试

1、报考者参加复试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② 申请表原件;

③ 本科成绩单原件;

④ 英语CET6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多站式迷你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医学预科相关的基础知识、英语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并有专家面试环节。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4月下旬,与2019年本科毕业生招录(2019年入学)同步进行。

(五)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六)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我校将于2019年5月公布拟录取结果,体检合格者将签发拟录取通知书。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必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学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学生在收到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被正式录取的同学将于2020年9月份到我校报到注册。

七、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申请者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者通过试点班招生考试后为拟录取状态,如果无法获得推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资格,或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收费及其它

试点班学费同推免直博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我校将为试点班学生提供不低于学费额度的基本奖学金和各种其他类型的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以及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九、联系我们

北京协和医学院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试点班的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9号

E-mail:mdadmission@pum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15810893013,010-65249442,010-69155964,010-65105809

试点班招生网址:
http://mdadmission.pumc.edu.cn

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2019年招收本科毕业生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毕业于2018-2019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或Time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排行榜中排名前50名的大学,在非医学部/院/系学习,有志于医学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但必须按照试点班入学课程要求修完相应学分。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60(满分4.0)或排名在年级前30%,需要学校开具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

招生计划30名,招生方式实行“申请-审核”+复试考核机制。

六、报考程序

(一)报考人履行网上报名手续。报考人请于2019年3月1日至4月10日之间登录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改革试点班招生网站(
http://mdadmission.pumc.edu.cn),点击“本科毕业生”入口,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及证件照电子版;

② 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如成绩单上不能体现GPA绩点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排名在年级前30%的证明信扫描件;已毕业者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 英语CET6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在英语国家的大学就读者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⑤ 其他能佐证具有学习医学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工作经历、课外活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或者出版物等。

(三)报考材料初审

1、学校教务处统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者,提交专家组初审。

2、学校成立试点班招生初审专家组。专家组由学校相关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报考材料,就报考者的培养潜力、发展潜能进行评估,初步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3、经初审专家组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名单,于4月15日在试点班招生网站公布。

③ 本科成绩单原件,以及学校开具的排名在年级前30%的证明信原件(如果报名时已在线提交扫描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已毕业者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④ 英语CET6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在英语国家的大学就读者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2、复试方式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4月下旬。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我校将于2019年5月公布拟录取结果,体检合格者将签发拟录取通知书。经学生确认、并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同学将于2019年9月份到我校报到注册。

(一)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申请者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申请者通过试点班招生考试后为拟录取状态,如果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遴选“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遴选“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现就开展“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推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积极实施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前提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学习规律、教育规律和信息技术应用规律,探索信息技术、智能技术支撑下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需要的教与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变革教与学方式,提高区域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验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教育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构建更加适宜学生发展、更加关注个性差异的学习环境,将优秀教育传统和先进技术相结合,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推动个性化学习。

(二)聚焦课堂改革。注重提高学生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注重创设符合学生认知、激发学习兴趣、支持知识建构过程、促进思维发展的课堂,丰富教学内容,突破课堂边界,拓展教学时空,努力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

(三)加强实践研究。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判断信息化应用的主要标准,积极建立能够调动教师信息化教学、数字资源建设等方面积极性的机制,主动关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师生反馈,关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变化。鼓励后发区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质量,为消除“数字鸿沟”提供可能的实现路径和可操作的模式方法。注重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学生用眼卫生的研究和大数据应用。

(四)注重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以促进教学改革、变革教与学模式为指引,将信息化应用与教学改革深度融合,整体谋划,坚持行政主导,教研、电教、装备等多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健全教学应用、资源供给、建设运维、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防止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应用“两张皮”,更要防止信息化应用与教学改革“两张皮”,保证信息化应用目标与教学改革目标的一致性,保证日常教学与实验工作的一致性。

三、实验内容

实验区工作应在上好信息技术课基础上,在不同学科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和创新能力、信息社会责任等信息素养。要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利用信息技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内生动力,促进个性化、自主性学习,充分体现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变革作用。不追求“大而全”,要在“精准有效可持续”上下功夫,注重教与学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可以选择但不限于下面某个或几个方面的内容,但都要包含教与学两个环节。

(一)面向学科教学和跨学科教学的信息化融合应用,探索学生跨学科思维与创新能力提升。关键词包括:“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研究性学习”“项目学习”“做中学”“玩中学”“主题课程”“专题课程”“综合课程”“多学科融合”“跨学科学习”“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等。

(二)面向学校课堂教学方式变革,推动课堂教学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注重思维达成度、学习参与度、合作学习有效性、课堂开放性、技术应用有效性等。关键词包括:“翻转课堂”“深度学习”“个性化学习”“自适应学习”“电子书包”“平板教学”“数字阅读”等。

(三)面向区域信息化融合创新机制探索,推动区域课堂教学协同创新发展。关键词包括:“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学习平台”“网络学习空间”等。

(四)面向“互联网+”的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助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跨校、跨区县的教师学习培训和专业研修。关键词包括:“网络研修”“跨校教研与跨区教研”“混合式研修”“研究共同体”“名师工作室”等。

(五)面向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的成长路径,推动大数据在精准教学和评价方面的应用。注重教与学过程中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并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通过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等采集学习过程中的生成性行为数据,开展教学分析与过程性评价,提升课堂教学和育人的有效性。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号作为“教育身份证”,实现教学数据联通,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因材施教。关键词包括:“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画像”“精确测评”“成长档案”“生涯指导”“教育大数据”等。

四、实验区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育行政部门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尤其是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或完善的实施方案。区域内学校有强烈的改革意愿和推进课堂变革的可行方案。

(二)教育行政部门对开展教与学模式实验工作有明确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牵头部门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教学相关的业务部门协同推进,思路清晰,措施和特色鲜明,有基本的条件保障、经费保障和队伍保障,注重实验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探索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能够充分认识和理解信息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因地制宜地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发展天然有机地整合,依托信息化更好地推进基础教育重大改革,解决部分热点难点问题,总体推进,融合发展。有明确的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规划或计划,有良好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可持续的投入计划。

(四)教育行政部门重视防控学生近视。有较好的实施方案和防控措施,能科学规范地使用电子产品。

五、实验区工作的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教育部制定实验区工作方案和政策,确定实验区,对实验区工作进行指导调研和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实验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实验区申报,对实验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推进本地区实验区工作。

(二)申报与推荐。各地的申报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坚持自愿申报,严禁指定摊派。原则上以县区教育局为单位申报,具备较强统筹能力的地市也可以申报。已承担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地区不再参与此项实验区工作。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的总体要求,制订实验方案,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实验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教学改革实际需求出发,立足通过信息化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进度安排、配套政策、经费保障、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内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汇总,审核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确定推荐名单。每省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实验区申请表(见附件)报我部,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zhangquan@moe.edu.cn。

(三)确定与实施。教育部成立专家组,组织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充分考虑申报单位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和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信息化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实验区,明确各实验区实验重点。

通过审核后确定的实验区要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实验重点,细化实验内容、实验目标等,形成实验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备案。

实验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完善实验区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实验区工作顺利推进。

实验区依自愿原则,参与教育部组织或委托开展的“基础教育教学大数据分析应用”和“信息化教学对学生视力的影响”等研究项目(另行部署)。

(四)评估验收。实验周期一般为3年,有特殊需要的依申请可以延长1—2年。我部将视情况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实验区进行抽查指导和中期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对实验区进行动态调整。

完成实验工作的单位向我部申请验收,我部组织或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验收。

(五)示范推广。各实验区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引领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科学发展,为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树立示范典型。评估验收合格的实验区在申报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典型案例时不占用本省名额。

六、其他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发送到jzc@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张权, 010-66096398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装备与信息化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申请表.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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