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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庭长演讲稿》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5 03:49

3招搞定《庭长演讲稿》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庭长演讲稿的作文,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主题": - 确定演讲稿的主题,这应该是庭长想要传达的核心信息或目标。 - 主题应与法庭工作、法律精神、司法公正等相关。
2. "了解听众": - 考虑听众的背景知识,包括他们对法律和司法系统的了解程度。 - 根据听众的特点调整演讲内容和语言风格。
3. "结构清晰": - 演讲稿应有一个清晰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 - 引言部分要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主体部分要逻辑严密,结论部分要总结要点,留下深刻印象。
4. "内容充实": - 内容应充实,包括法律案例、司法改革、法庭工作体会等。 - 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历史事件或名人名言来增强说服力。
5. "语言规范": - 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 - 注意语法和拼写,确保演讲稿的专业性。
6. "逻辑严谨": - 确保演讲稿的逻辑性,每个观点都有充分的论据支持。 - 避免跳跃性思维,使听众能够跟随你的思路。
7. "情感表达": - 根据需要适当表达情感,以增强演讲的感染力。 -

怎样做好一名书记员 ——平桥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艳萍在书记员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一、书记员的沿革及前景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概括了书记员工作的基本职责及其法律地位。

在200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联合下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之前,人民法院书记员一直沿用先任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的晋升模式。《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使书记员成为人民法院单独序列的人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办法》对书记员的工资待遇等作了相关规定,在以后的改革中将会逐步实现。

第六条 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可按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其他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可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二、书记员的职责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管理办法》对书记员的职责、考核办法等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不再赘述。

三、怎样做好一名书记员

书记员的工作平凡而重要,是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有许多工作需要书记员去做,其工作完成得好坏,对能否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直接影响。要做好一名书记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精良的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能力、过硬的记录技能。具体要做到“三快”、“三准”、“五勤”及“五个意识”。

1、三快:(1)笔录速度快。笔录是书记员工作的灵魂。要在保证记录真实,主要内容无遗漏和字迹清晰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打字和书写的速度。(2)报结案、移送上诉卷宗及归档速度快。一审案件从宣判后,书记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对卷宗整理、扫描、报结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移送上诉卷宗,生效后及时进行归档。(3)转送材料办理手续快。要做到收发文件转递不隔日,起诉书在立案后立即送达,判决书当庭宣判五日内送达,定期宣判的当日送达,执行通知书要在上诉期满或者送交执行同时送交执行机关。

2、三准:(1)笔录记得准。开庭、询问、合议、调解、审委会讨论等各种笔录,要保证前后衔接到位,不漏不差,全面准确地反映诉讼活动,杜绝出现该记没记的现象发生;(2)卷宗材料排列顺序准。要做到顺序不错,材料不颠倒,不缺少,目录填写正确清楚;(3)文件收发转递准。保证登记、转递的文件份数、页数、地点、单位等项不出差错。

3、五勤:(1)口勤。勤与审判员联系,不懂就问;(2)眼勤。对所有经手的案件材料要认真仔细阅读,做到对案件件件有印象,能随问随答,为庭审记录打下基础;(3)笔勤。养成有问题就记录的习惯,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总结,便于以后查找和借鉴;(4)脑勤。要在实际工作中,勤思考、勤琢磨,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改进工作方法;(5)腿勤。在调查、取证、送达时,不怕麻烦,不怕走路,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4、五个意识:(1)要有责任意识。书记员所担负工作具有琐碎、量大的特点,如果责任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纰(pi)漏,不仅影响诉讼的质量和效率,甚至影响诉讼活动的合法运行。因此,书记员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完成经手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使之真实、准确、合法再现诉讼活动全过程,最终经的起时间的检验。(2)要有服务意识。在审判活动中,法官的裁判过程和书记员辅助工作组成一项完整的司法活动。因此,书记员应当主动树立服务意识,从正常审判活动的需要出发,服务于审判、服务于当事人、充分发挥服务作用,配合法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审判活动。(3)要有效率意识。审判工作不仅要有高质量、更要有高效率,“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效率意识。对于每一项工作,能够及时完成的绝不拖延,通过具体工作的及时完成来促进诉讼整体活动的高效完成。全力避免因工作拖拉造成的诉讼迟延。(4)要有保密意识。保守审判秘密是人民法院审判纪律的要求。由于职业的特性,书记员将全程参与案件的审判过程,提前得知合议庭、审委会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到位,随意说出或随意放置案卷材料或案卷材料保管不善、随意交与不应查阅的人查阅、将未经宣判的合议庭、审委会意见提前透露给当事人、代理人或不应当透露的人,都将给审判活动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5)要有廉洁意识。书记员虽然处于审判辅助地位,但由于其与审判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故而也可能利用特殊的关系地位从事违纪违法行为。因此,书记员必须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审判纪律,不因自己的任何不廉行为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法院的形象。

张素莲:刑事审判就好比一座山峰,坚守初心才能不懈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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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正义利剑

她是敬法慎权的裁判者

稳妥审结

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

重大案件


探制度前沿

她是刑法要义的探索者

探索特赦审理程序

开辟北京法院技侦证据

进入庭审先河


守法治初心

她是公正司法的追梦者

为法律完善建言献策

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填补

研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白


她就是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庭长

张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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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利剑

稳妥审结一批重大案件

在别人看来,刑事审判接触的是社会的阴暗面,单调乏味,又脏又累。但张素莲认为,“刑事审判就好比一座山峰,只有勇于攀登,砥砺前行,才能领略刑事审判的实践价值。生死予夺事,法槌千钧重,心中有敬畏,笔下是非明。”

多年来,张素莲审理、把关刑事一二审案件1200余件。审理的大多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我们需要考量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涉及国家安全、首都稳定,牵一发而动全身。”张素莲如是说。

2018年至今,张素莲牵头院扫黑办,统筹协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担纲审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张素莲带领团队审结的周某某等15人涉黑案,涉及15个罪名、52起犯罪事实,卷宗材料600余本,视频光盘100余张……案件重大、卷宗繁多,但张素莲主动担当在前,带领团队加班加点,统筹安排庭前会、开庭,圆满完成审理任务,最终形成400多页、近30万字判决。同时,为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张素莲统筹安排律师完成电子阅卷,积极协调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部分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指定律师提供辩护,实现15名被告人刑事辩护全覆盖。判决后,涉案被告人均认罪服判不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勇创新

探索刑事审判新举措

“刑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法官要有‘与时俱进,勇往直前’的意识,勤思考,勇创新。”张素莲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带领团队先行先试,始终走在司法改革创新的最前沿。

在审监庭主持特赦专项审判工作中,特赦程序无先例可循,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张素莲带领专办团队学习、吃透特赦规定和精神,将问题预判在前,制定审理方案,圆满完成特赦工作。在少年综合庭承办的抢劫杀人案中被害人女儿因经济困难面临辍学,她首次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捐助制度,为最大限度弥补受害未成年人权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她还探索命案中的亲情会见、探望无人抚养的被告人子女……一项项举措的背后是张素莲殚精竭虑的奔走操劳,更彰示着刑事司法中的柔情与关怀。张素莲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没有谁是天生的罪犯,创新未成年人审判举措,多播撒爱的种子,凝聚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来帮扶未成年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张素莲还带领团队积极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开辟北京法院技侦证据进入庭审质证的先河;率先探索重罪案件认罪认罚试点,举办法检参加的全国性研讨会;首次在法庭使用“VR”虚拟成像技术,由鉴定专家当庭解读说明,牵头探索职务犯减刑公开审理新机制,经验做法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会上推介……她和团队的每一项创新都是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每一次探索都助力刑事庭审实质化向纵深推进。

守初心

为深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张素莲格外注重积累第一手司法素材,她充分发挥审判经验、理论优势,为刑事法律修改完善建言献策,为深化法治建设贡献了诸多智慧。她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评估会,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起草论证会,对刑法、刑诉法修改及数十个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之余,张素莲笔耕不辍,撰写专著、合著、学术调研文章约100万字,并于2010年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她先后出版了《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侧重从刑事审判的角度》《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等学术专著2部、合著3部,填补了国内专题研究法官自由裁量权等领域的空白。在《涉少刑事审判引入量刑建议制的论证与构想》一文中,她首次提出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引入量刑建议制,荣获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论坛”一等奖……文字承载的是张素莲对刑事审判的执著与热爱,笔下流转的是她数十年如一日勤学深思的结晶。

张素莲先后获评“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近日,她又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从法20余年,她始终坚守初心,心之所向,践履以往。正如她所言:“有人问我,是什么力量促使我在追逐法治的进程中不知疲惫地向前,答案很简单,法律是我坚定的信仰,公平正义是我永恒的追求。作为庭长,不仅要审理好大要案,更要掌好舵,把好方向,切实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特别鸣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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