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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19 21:49
写作核心提示:
在撰写关于美发入股合同协议书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明确双方身份
1. 协议书开头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如有代理人参与,需注明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
二、明确入股目的和方式
1. 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入股的目的,如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品牌知名度等。
2. 明确入股方式,如现金入股、实物入股、技术入股等。
三、明确入股比例和出资额
1. 协议书中应明确各股东入股比例,确保各股东权益。
2. 明确各股东出资额,包括现金出资额和实物、技术等非现金出资额。
四、明确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1. 协议书中应明确利润分配比例,确保各股东权益。
2. 明确亏损承担方式,如按入股比例承担、按实际出资额承担等。
五、明确股权变更和退出机制
1. 协议书中应明确股权变更的条件、程序和限制,如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
2. 明确股东退出机制,如股东自愿退出、公司解散等。
六、明确经营管理事项
1. 协议书中应明确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决策程序等。
2. 明确各股东
一、甲乙双方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的经济活动。
二、门店的名称和地址
①.中文全名《*****》
②.门店地址:xxxxx
三、①.门店以公证及合法经营,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
②.甲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服务,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门店的效率、质量、价格方面具有竞争力。
③,门店推出系列产品(发型等)和服务模式,并面向山东省内市场推广《绽放星生》品牌加盟连锁店。
四、①.乙方自愿以30000元入股甲方门店,占全店股份1股。
②.门店经营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只参与分红,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管理。
③.入股时间以资金确认到账第二天为准。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②.甲方应建立详细的财务报表,以便乙方进行核对。
③.甲方负责该店的正常经营管理和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④.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每个月(1—7日)免费剪、烫、染、造型。
⑤.甲方每三月为乙方分红利一次。
⑥.甲方每次分红利收取乙方10%的劳务费。
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①.在经营期内乙方无权干涉经营管理。
②.乙方有义务为该门店做宣传,介绍顾客。
③.乙方有核对账目的权利。
七、利润的分配和税务
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应交的税款。
②.利润结算:实际净业绩(现金单次消费+产品销售+会员卡消耗)去除因经营需要的费用(工资及提成,产品成本,房租,水费,电费,燃料费,洗涤费,财务费,员工培训费,会员费,税金及统筹基金,门店办公费用,广告费,电话费,实际业绩)后的净利润扣除所得税按比例分红。
八、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①,协议签订后,按投资比例分配的金额到甲方指定账户后,即日开始生效,合作期内不可以中途退股。
②.协议有效期限是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到期满之日止期限为 年。
③.期限未满乙方不能退股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股份。
④.期满,乙方有权接续股,甲方不得强行退乙方股份。
⑤.乙方只可以购一股。
九、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方:
法人签字: 签字:
门店地址:
电话:
01
林某与“TH理发店”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工作安排、劳动管理、劳动报酬的发放等因素,使双方实质上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隶属关系。本案中,许某所经营的“TH理发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林某在“TH理发店”工作期间,需要遵守考勤制度,接受相关人员管理和安排,并主要以自身劳动成果从“TH理发店”定期获取报酬,林某所从事的理发师工作亦属于“TH理发店”业务的组成部分,故林某与“TH理发店”存在人身隶属关系,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TH理发店”经营者许某主张其与林某之间是合伙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仅有合伙协议尚不足以证明林某以合伙人身份共同参与“TH理发店”实际经营、管理,结合案涉合伙协议,亦明确约定林某需参与店铺日常工作,每周休息一天,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综上所述,法院认定林某与“TH理发店”之间自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12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02“TH理发店”现已注销,应由谁向林某支付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本案中,“TH理发店”已经注销,许某作为其经营者,应对“TH理发店”注销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许某应向林某支付2020年11月工资4893元。裁判结果一、确认林某与“TH理发店”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止存在劳动关系;二、“TH理发店”经营者许某向林某支付2020年11月工资4893元;三、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如今,部分用人单位企图与劳动者签订合伙协议、承包协议、劳务协议等非劳动合同的协议,规避劳动关系的建立,逃避法律责任。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作为判断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从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工作安排、劳动报酬发放,以及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法官郑重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用工,否则可能承担高额的违法成本。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时务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以便于发生纠纷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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