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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策美文教你学写《幼儿园8月份月计划》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6 13:12

格策美文教你学写《幼儿园8月份月计划》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幼儿园8月份月计划作文注意事项
正文:
在撰写幼儿园8月份月计划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富有实用性:
一、明确目标
1. 首先要明确8月份的教育目标,包括幼儿身心健康、知识技能、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培养。
2. 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
二、内容安排
1. 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幼儿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如穿衣、吃饭、整理玩具等。
2. 学习能力: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安排适合他们的学习内容,如数学、语言、音乐、美术等。
3. 社会交往能力:组织各类活动,让幼儿学会与人沟通、合作,培养团队精神。
4. 情感态度:关注幼儿的情感需求,培养他们乐观、自信、勇敢的品质。
三、活动安排
1. 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如“我爱我的祖国”、“绿色环保”等。
2. 游戏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游戏,如角色扮演、户外运动、手工制作等,让幼儿在游戏中学习。
3. 家园共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定期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
四、注意事项
1. 安全第一:在制定活动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幼儿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2. 个性化关注:关注每个幼儿的个性特点

丰泽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招生计划、收费情况公布

《丰泽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近日正式发布

明确招生原则、对象、计划、办法等

今秋有入学需求的家长

记得关注


一、招生原则

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丰泽区实验幼儿园等20所公办幼儿园共27个园区的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丰泽区博泽领海幼儿园等3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共8个园区的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丰泽区西湖幼儿园等64所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各园招生服务片区内符合“三一致适龄儿童”: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2.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包含因特殊原因在2025年7月1日前落户的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此补录对象的数量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录取。

3.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向落户在公办幼儿园所在社区的适龄儿童补录,若还有剩余学位,再向落户在幼儿园所在街道的适龄儿童补录。以上补录对象的数量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均以落户的时间先后录取。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在公办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市级进行融合,确保各级互联互通,减轻群众办事负担(附件4)。

5.各园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

5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后方可进行收费,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5),招生结果于8月10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入学保障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有关工作。

(二)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等文件执行,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附件6-附件9),公示内容应与实际收费一致,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希望广大家长认真阅读《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0),如果发现幼儿园有违规收费现象,请及时相关部门积极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595-22538728、22508513。

(三)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附件11)。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和服务措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

(四)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学。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6月20日前向幼儿园申请子女入学(附件12)。

(五)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园外,各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残疾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七)做好招生疏导和服务工作。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九)探索“长幼随学”服务举措。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2025年秋季凡因属地招生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幼儿园的情况时,由其监护人6月20日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结合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给予适当调整。

丰泽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工作电话:0595-22508502、0595-22508513,收费咨询电话:0595-22538728。


附件:

1.2025年秋季丰泽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一览表

2.2025年秋季丰泽区公办性质幼儿园计划招生一览表

3.2025年秋季丰泽区民办幼儿园计划招生一览表

4.丰泽区公办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5.丰泽区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6.2025-2026学年度丰泽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7.2025-2026学年度丰泽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8.2025-2026学年度丰泽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9.2025-2026学年度丰泽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10.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11.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

12.台湾籍子女入(转)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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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福州鼓楼区、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最新!福州鼓楼区、仓山区

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一起来看

↓↓↓

福州鼓楼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号),结合鼓楼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基本原则

(一)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相对就近原则。幼儿园优先满足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三)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四)公开透明原则。幼儿园要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简章)、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入园年龄

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方式

1.辖区内市、区属公办园(不含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持有鼓楼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工作要求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参与电脑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参与电脑派位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二)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公告(简章)。幼儿园的招生公告(简章)、招生计划需经主管单位核准,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公告(简章),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2.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简章):6月13日,在“榕教之窗”系统(闽政通APP、e福州APP)上发布市、区属幼儿园招生公告(简章),并在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张贴,同步做好政策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3.网上预约登记:6月20日9:00—6月26日18:00,市、区属幼儿园在“榕教之窗”系统上向家长开放网上预约登记。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流程(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月12日区人民政府网或“鼓楼教育”官微。如有预约操作问题可向报名园所咨询。

4.家长现场报名、核验材料:6月28日—6月29日,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5.派位招生:7月3日前,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负责人做好符合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审核,并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6.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鼓楼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家长可向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7.缺额补招:每所参与派位的幼儿园在公布拟参加新生体检幼儿名单(含电脑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后,同步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招生进度。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并实时在“榕教之窗”系统上更新剩余学位。

8.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健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鼓楼教育”官微、“榕教之窗”系统公开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幼儿园公告(简章)应包含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五)招生纪律

幼儿园要完善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机制,研判招生入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稳定有序。

其他事项

(一)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本文件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2025年秋季鼓楼辖区幼儿园信息表

福州仓山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定《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适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逐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构建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接纳适龄儿童,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遵循适龄优先原则。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儿童。

3.把握相对就近原则。各幼儿园应结合本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及园所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班级数和人数,明确招生服务辖区,全面统筹生源配置,满足儿童入园需求。

4.落实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其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5.严格公开透明原则。各幼儿园应在“榕教之窗”平台、社区宣传栏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报名程序、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材料清单、招生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1.仓山区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招生改革试点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办园、部分省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下同)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提供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70%比例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3.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三、招生办法

1.电脑随机派位

(1)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报名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计划招生数30%比例学位电脑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必须落在相应幼儿园划定的招生服务辖区内。

(2)为保证教育公平性,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招生改革试点园报名;双胞胎或多胞胎儿童共用一个报名编号,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自主招生

(1)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2)各幼儿园全面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在2025年秋季学期入园时同在幼儿园学段,幼孩报名时可申请与其兄(姐)同园就读,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须在网上预约登记时提交佐证材料。

(3)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集体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原则上应优先招收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学位余额也可招收本区外户籍儿童。

四、报名流程

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

1.网上预约登记

(具体操作步骤及图示请查看“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方式一:

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访问榕教之窗(网址


https://rjzc.fzedu.pub/home)>>榕教招生>>“幼儿园招生”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二:

手机端下载进入“e福州”APP>>首页>>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专区>>榕教之窗>>招生入学>>点击进入“幼儿园招生”页面,进行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三:

手机端下载进入“闽政通”APP,在首页“搜索服务”输入“幼儿园”查找到“幼儿园报名”,点击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2.现场报名

家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段,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核验,递交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6月12日,区教育局在仓山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2.6月13日前,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园需同步在园外公示栏或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

3.6月20日至6月26日,家长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填写儿童信息并预约登记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材料的时间段。

4.6月28日至6月29日,家长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各相关幼儿园负责接收并审核。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的,一律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5.7月1日至7月2日,招生改革试点园对通过网上预约和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进行校验。

6.7月3日,招生改革试点园通过LED显示屏、园外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符合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

7.7月4日,2025年秋季五城区公办园和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统一使用“榕教之窗”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位家长代表参加现场派位活动。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仓山区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招生,并公布拟录取适龄儿童名单(含电脑随机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

8.7月5日,各幼儿园需即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开放学位查询功能。如有空余学位,各幼儿园可继续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招生服务,随时进行补招,直到招满为止。

(二)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完善招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招生应急处置机制,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科学组织实施,遵守招生纪律,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有序、规范进行。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科学制定本园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公告,严格控制班生额。研判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并将招生计划、招生公告、招生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招生期间,各幼儿园要动态监测辖区内学位变化情况,引导家长理性研判,合理选择,避免扎堆报名,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及社会安定稳定。

4.各幼儿园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后,需告知家长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拟录取幼儿入园前,需根据幼儿园的提示,到卫健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招生结束后,须将2025年秋季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备案。

(三)信息公开

1.仓山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2-3),包含幼儿园招生服务辖区、园所性质、招生方式、招生计划、园所等级、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2025年秋季仓山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仓山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1-83320037,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3.各幼儿园需按照招生流程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拟参加体检适龄儿童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六、监督管理

(一)招生工作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各园应加强培训学习,熟练操作流程,严把招生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二)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要增强法治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疏堵结合,让群众提升获得感。

(三)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收费文件执行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公示制,不得超范围违规收费,严禁幼儿园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行为,不得进行失实宣传,应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避免虚假信息影响公平招生和录取结果。

(五)各幼儿园要积极营造招生宣传氛围,整合各类资源,合法合规地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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