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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延期申报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6 18:27

写作《延期申报申请书》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延期申报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正文:
尊敬的审批部门: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越来越紧密。在面临各种突发状况或客观因素影响时,延期申报往往成为必要的选择。为了确保延期申报申请书的顺利通过,以下是一些撰写注意事项:
一、明确延期原因
1. 在申请书中,首先要明确说明申请延期的具体原因。原因应具体、客观,如突发疾病、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避免使用模糊或主观性的描述。
2. 如因工作原因申请延期,应详细阐述工作任务的性质、紧急程度以及延期对工作的影响。
二、充分说明延期必要性
1. 在申请书中,要充分阐述延期申报的必要性,说明延期对个人、团队或项目的积极影响。
2. 如延期申报将对项目或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应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合理制定延期方案
1. 在申请书中,应提出合理的延期方案,包括延期时间、延期期间的工作安排等。
2. 如延期期间需调整工作计划,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列出调整方案,确保工作进度不受影响。
四、遵守相关规定
1. 在撰写申请书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单位制度,确保申请书的合法合规。
2. 如涉及保密内容,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注意语言表达
1. 申请书应语言简练

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网上申请延期申报看这里

目前受疫情影响,部分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无法在申报期内完成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申请延期申报?申税小微梳理了操作说明,赶紧收藏并转发哦~

第一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您可登录上海税务网站(
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并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1.在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界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

2.使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百度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APP或随申办市民云APP点击扫一扫,扫描二维码,输入执照密码,确认登录。

3.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上“确认登录”后,进行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的二次验签页面。

温馨提示:只支持“本人扫码,本人登录”,如果持证人不属当前企业办税人员,登录时会提示:

此时可以选择由企业其他已实名的办税员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税;或者通过其他已实名的办税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办税人员维护模块增加相关人员权限。

第二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具体操作如下:

1.在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或者在首页搜索框内输入“延期申报”关键词,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进入办理页面。

2.填写表单

在申请表选择延期申报的税种信息,选择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并填写申请理由。

填写完毕,点击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3.预览提交

预览填写的信息,需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无误可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并再次确认提交,点击“确定”。页面跳出验签提示,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认证方式,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小程序扫码授权。

扫码持证人应与当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办税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将阻断业务办理。

说明:使用其他方式(税号、CA、IA、二维码)登录电子税务局,亦不影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验签。

4.跟踪进度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您也可以在首页的“事项进度”中,点击“详情”查询详细情况,跟踪业务办理进度。

温馨提醒:

1.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请于申报期最后一天的下午5点前进行申请。例如3月份需要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在3月15日下午5点前进行申请。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随本期申报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例如A公司受疫情影响无法在3月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该公司人员于3月7日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并填写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作出同意延期申报的决定,核准延期申报期限为3月31日。该公司按照规定,于3月14日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5万元预缴了税款,并于3月31日办理纳税人申报与税款结算。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表如何书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每一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无法第一时间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延期申请表如何书写?一般情况下要在申请表中写明申请延期的具体理由,并将个人的信息和事故发生时间填写清楚即可。

一、延期申请范本

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证号:

姓名:

个人社保卡号:

事故发生时间: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事故发生经过:

延期申报原因:

单位(盖章)年月日

审核意见:

年月日

注:此表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报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超过期限怎么办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的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受到工伤损害后能及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以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而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又在法定期限内为常规情形,但其并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对工伤性质的认可,更不排除司法活动对工伤性质的审查。所以以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该类纠纷是完全可行的,在该类解决方式不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查明事实的方式也可以对事故的工伤性质进行认定。

其次,依据原《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内容并对比该条第1、2、4款的规定来看(该相关内容在修订中未更改),很显然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是在用人单位怠于申请工伤认定时赋予受害职工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救济途径,但这里只规定受害职工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未规定应当或必须由受害职工提出申请,由此可见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其次才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该法定义务的情形下受害职工可以行使的权利而不是应当或必须履行的义务,当该两种情形均出现时相对于受害职工而言其所丧失的是工伤认定的机会并承受已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社保机构不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后果,受害职工所承受的这一后果完全是由因用人单位的懈怠而致,这一后果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小普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了工伤认定延期申请表如何书写,在劳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申请工伤赔偿金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工伤不仅会给劳动者的工作带来不便,也会对后续的生活带来诸多麻烦,进行工伤赔偿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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