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公积金转正自我鉴定》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6 15:48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公积金转正自我鉴定》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公积金转正自我鉴定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目的": - 确保作文的目的明确,即表达自己对公积金转正的认可和承诺,以及对未来工作的态度。
2. "遵守格式": - 遵循单位或公司规定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等。
3. "正文结构": - "开头":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入职时间、部门等。 - "正文": - "工作表现":回顾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包括完成的项目、取得的成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 "公积金转正的意义":阐述公积金转正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公司贡献等方面的意义。 - "自我评价":客观评价自己的优缺点,特别是与公积金转正相关的优点,如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等。 - "未来规划":表达对未来工作的展望和规划,包括如何利用公积金转正后的权益,如何提升自身能力等。 - "结尾":表达对转正的期待和对公司的感谢。
4. "内容要点": - "真实性":内容要真实反映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避免夸大或虚构。 - "积极性":展现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心。 - "专业性":使用专业术语,体现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和对

多地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业界:从需求侧加大支持力度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继2022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后,湖南、安徽、海南、杭州、成都、济南、昆明、郑州、南宁、石家庄、哈尔滨等多省市在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相应调整所在省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

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各地纷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复合与住房相关的商业按揭贷款利率的下行趋势,可以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与负担,对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支撑作用;同时可以提振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房地产投资恢复,或将缓解与改善地产企业面临的资金链压力。

近十年来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走势。图片:WIND客户端

据悉,住房信贷政策在近日频迎政策利好: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明确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规,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民生证券利率专题报告显示,此次地产放松政策密集出台,旨在提振地产市场情绪,激发个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应观察近期地产销售高频数据亦有所改善,在政策加码下该趋势短期内或有延续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当地楼市回暖具有一定支撑作用,要从供给需求两端多措并举,多方发力,才能对市场有所支撑。

“总的来说,多举措、全方位促进房贷利率持续下行,有利于降低各种房贷付息成本,提升居民购房需求,促进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恢复。”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表示,降低房贷利率是推升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有效方式,对推动商品房销售增速有积极作用。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金融贷款之一,也是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本次公积金下调主要针对首套房,再次体现了信贷政策对刚性需求的支持。四季度,在多项政策的加持下,助力市场信心的改善,市场有望加速修复。

海员证券研报认为,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允许地方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财政部推出改善需求个税退税政策,三条政策覆盖了刚需与改善型需求,放松调控态度较明确。国庆期间,杭州、无锡、南京等多地已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释放刚需购房者需求。后续或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恢复情况,持续调整政策组合,在宽松政策预期和低基数影响下行业增速四季度有望同比转正。

也有行业人士认为,随着政策约束放松的效果逐渐显现,地产销售态势已在逐步好转。政策托底力量的逐渐增强,特别是从需求侧加大支持力度,将有助于改善此前的偏弱预期。

实习期受伤认定工伤?签了实习协议算不算劳动关系?真实案例这样判

司法实践中,在校学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具体事实判断。

“公司说我们签订的是实习协议,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拒绝进行工伤赔付。”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矫某,在校期间经学校联系到某公司实习,在车间拆卸板件时砸伤脚趾,公司以矫某是实习生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在校生参与实习已经成为许多院校毕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提醒,就业实习和在校实习存在本质不同。

实习期受伤,工伤认定结果有别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中,矫某实习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矫某于2019年6月30日毕业,同年7月26日在公司车间砸伤脚趾。

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当地人社部门依照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审查矫某的实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资明细、受伤害事实证据等材料,依法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这是典型的实习期间工伤认定案例,矫某虽在约定的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但是受伤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双方之间的关系名为实习,实际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琰表示,矫某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其管理,双方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样都是实习期间受伤,今年4月份,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中,某职业学院在校大三学生王某所受伤害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2023年12月5日,王某经学校组织到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习。2023年12月30日,王某前往另一公司送文件时摔伤,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医疗花费共计23853元。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却没有得到支持。

该案裁判指出:“学校组织实习本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不具备人身隶属性。双方未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实习单位虽对实习生有部分补贴,但也不属于劳动报酬,故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支持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法院建议,虽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实习生可以依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实习期算不算工龄?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在校生虽然未毕业,但其即将步入社会,出于就业的目的在用人单位处工作,双方就应聘、录用等事宜达成一致,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龚勇超说。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不把实习期列入工龄,一旦发生争议,实习期的劳动权益很难维护。

此前,北京三中院曾发布相关案例,提醒临近毕业的在校生注意维护实习期内合法权益。小张于2016年1月6日起在某公司实习,同年7月1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三年,即至2022年7月1日。2020年5月25日,公司电话通知小张解除劳动合同。

小张主张,双方劳动关系自2016年1月6日开始建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期限应该从该日算起,而公司主张应从2016年7月1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开始起算。双方因此发生分歧,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司当年知晓小张即将毕业的情况,实习期间对其实施劳动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小张实习以就业为目的,毕业以后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20年5月25日。

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一般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实际提供劳动作为认定的两大原则。司法实践中,在校学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具体事实判断。

如何提前规避争议

针对就业实习和在校实习的本质不同,实习学生应该如何签订实习协议?提前规避劳动争议?

对此,赵琰建议就业实习的学生首先需明确毕业时间,也就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其次应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实习协议,拒绝签订“空白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转正条件及薪资标准,合同中需细化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报酬的计算及社保与公积金的缴纳条款;此外,重点关注违约金条款,除专项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外,合同中不得约定违约金。

“在校实习的学生,因其实习的核心是以学习为目的的实践,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单位仍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学校负连带责任,所以应与学校、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明确报酬标准、支付时间及拖欠违约责任,同时应要求单位或学校购买意外险,覆盖职业伤害风险。”赵琰说。

赵琰提醒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留存,保存好协议原件、工作记录、工资转账证明、微信群聊天记录、受伤事故现场照片等。针对就业实习与在校实习的身份不同,首先需要厘清法律关系,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

“对于就业实习的学生,因其接受单位的考勤管理、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在纠纷发生后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对于在校实习的学生,发生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学校存在克扣实习报酬、强制高危实习等情形,也可向教育部门举报。”赵琰说。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黎佳易

热门标签

相关文档

文章说明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