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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大学生暑假打工计划》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30 12:27

如何写《大学生暑假打工计划》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大学生暑假打工计划:注意事项与建议
正文:
随着暑假的到来,许多大学生开始规划自己的假期生活。打工成为了一种流行的选择,不仅能赚取生活费,还能提前体验社会,积累工作经验。以下是在制定暑假打工计划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 明确目标与期望 - 在开始寻找工作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是赚钱、积累经验还是拓展人脉。 - 根据个人情况设定合理的期望值,避免过高期望导致失望。
2. 职业规划 - 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相关行业的工作,以便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 考虑未来职业发展方向,选择能够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工作。
3. 安全意识 - 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司或机构,避免涉及非法或危险的工作。 - 了解工作地点的环境和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4. 时间管理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休息。 - 避免长时间加班,以免影响身体健康和学习。
5. 薪资与待遇 - 在签订合同前,详细了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加班费等事项。 - 如有疑问,及时与雇主沟通,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6. 职业道德 - 尊重雇主和同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展现良好的职业素养。 - 避免泄露公司机

志愿与工作:高中毕业生的暑假工选择

随着暑假的到来,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选择在假期期间打假期工,或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充实自己的生活。为了更好地洞察这一现象,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并针对高中生暑假工的选择展开全面报道。

近年来,高中生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兼职或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这背后既有家庭和学校对实践活动的重视,也有学生们自身的兴趣和需求。根据刚发布的《2025年江苏省教育部门关于促进学生社会实践的通知》,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社会阅历,还能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立生活能力。尤其以南京这所中等学校为例,许多学生在假期期间投身社区服务、工厂实习、餐饮店勤工俭学,或是参加志愿者行动,愈来愈多的学生加入了暑假工的行列。

高中生暑期工的原因与动机

采访了十几名高中生,结果显示,他们选择暑假工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收入、积累工作经验、锻炼自我能力等。例如,学生小张同学在接受采访时说:“我选择暑期打工是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同时也能通过实际工作了解社会。”另一名同学小王则表示:“我希望通过实习获得一些职业技能,为将来正式踏入社会打下基础。”

高中生参加暑假工的效果及影响调研还发现,参与暑假工的学生普遍认为这是一次宝贵的经历。他们不仅学会了如何与人沟通合作,还增强了责任感和自信心。小李同学在接受采访时说:“通过暑假工,我学会了计划管理和财务规划,这些都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另有学生小赵表示:“暑假工让我更加明白工作的不易,也让我对未来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

多方观点

学生家长的观点

对于家长们而言,大多数家长支持孩子的选择,但对于安全问题颇为担忧。张女士(学生小张母亲)表示:“虽然担心孩子的安全,但我们认为孩子应该得到这样的锻炼机会。”

教育工作者的声音

教育工作者也持积极态度,认为学生的暑期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张教师在接受采访时说:“暑期工能让孩子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和自己,这对他们未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企业雇主的看法

一些企业雇主对暑期工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先生(某知名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出:“暑期工虽然经验较少,但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学习能力强,能迅速融入团队。”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安全问题

暑期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如:在一家工厂工作的高中生小张同学曾经遭遇过工作中的意外事故,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这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关注。

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部分学生因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质量难以满足要求。此外,一些企业利用暑假工作为廉价劳动力,存在不合法用工现象。

劳动权益保障不足

有些企业并未按规定支付合理工资,一些高中生在劳动权益上存在被侵犯的风险。近期,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就集中清理了一批非法用工的企业,旨在保护暑假工的合法权益。

未来展望

加强政策引导与监管

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关于暑期工的规定,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为高中生提供更多的劳动保障和法律保护。同时,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暑期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

学校和企业需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高中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举办职业培训,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暑期工岗位要求。

拓宽实践渠道

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推动更多适合高中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拓宽他们的实践渠道。例如,可以联合高校、社区等机构,为高中生提供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多样化的实践机会。

总之,高中生暑假工不仅是个人成长历程中的重要阶段,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引导和规范管理,可以让更多高中生受益于这一实践,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成长与收获。

学生暑期打工该注意些啥 听听律师怎么说

福建日报见习记者 余跃

即将到来的暑期是高中毕业生和高校学生打工的高峰期。准大学生与在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兼职或实习,应该注意些什么?14日,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易艺虹、袁一、张本钟律师以案说法,作出提醒。

高考生暑期打工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

案例一:2015年高考结束后,已满16周岁的小张(化名)到快餐店打暑假工,主要负责前台点餐工作,时薪7元,每月出勤时间和应结算工资以考勤为准计发。

2015年7月29日,小张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后,小张申请认定工伤。

在调查过程中,关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当地人社局以此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小张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快餐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确认小张与快餐店存在劳动关系。

易艺虹律师认为,本案中小张虽为“学生”身份,但并非“在校生”。

“高中生毕业后,虽不意味着学生时代的结束,但在未进入大学之前,高中毕业生不是任何学校的注册学生,法律意义上不受任何学校的管理或约束。”易艺虹解释。

据调查,该快餐店于2005年注册成立,小张就业时已年满16周岁,双方均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小张从事的工作系快餐店业务组成部分,工作期间受快餐店的管理和约束,并由快餐店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建立的关系应依法确定为劳动关系。

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一般不为劳动关系

案例二:小方(化名)系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时间为2021年7月。2020年7月,小方利用大三暑假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并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兼职合同。

该合同约定兼职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兼职期间,该科技公司安排小方从事门店销售工作,小方应遵守该公司规章制度。该公司支付小方兼职期间报酬。同时还约定因双方在本协议期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小方不享受该公司福利待遇。

2020年7月15日,小方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伤,之后未再到该公司工作。小方被告知申请工伤理赔需先确认为劳动关系,故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该公司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依法审理,最终判决驳回小方的诉讼请求。

袁一律师分析,小方虽成年,但其系在籍高校学生,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小方与该公司之间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但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小方所遭受的伤害,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进行维权。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案例三:2021年2月1日,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林(化名)通过某公司面试,进入该公司从事新媒体运营工作。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林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小林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1468元。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暑期打工或者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不视为就业。

“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在校大学生不能认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张本钟律师说,“但在本案中,小林并非是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而是在即将大学毕业的大四下学期、以就业为目的参加全职工作,具备了法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张本钟律师表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相关规定,确定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护。

本案中,小林提供的是该公司安排的满勤正常劳动,而非短期的、不定期的或者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非全日制工作,并接受了该公司的劳动管理,可以依法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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