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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5 08:1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虐童事件反思心得体会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作文的主题是关于对虐童事件的反思,强调个人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看法和感悟。
2. "深入调查":在写作之前,应对虐童事件进行深入了解,包括事件的背景、发生原因、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3. "情感真挚":在作文中表达自己的情感时,要真挚感人,避免虚假和做作。
4. "逻辑清晰":文章结构要清晰,观点明确,论述要有条理,避免混乱和冗长。
5.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确保文章的正式性和严肃性。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事项:
### 内容方面:
- "事件概述":简要介绍虐童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等。 - "原因分析":分析虐童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从社会、家庭、个人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 "影响评估":阐述虐童事件对受害者、家庭、社会的影响。 - "反思与建议":结合自身经历或社会现状,反思虐童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 结构方面:
- "开头":简要介绍虐童事件,引起读者的兴趣。 - "主体":分析事件原因、影响,结合自身或社会现象进行反思。 - "结尾":总结全文,
这个世界最悲哀的事情,就是当父母不需要考试。
01
昨天,一段疑似虐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视频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对成年男女的抽耳光、脚踹、撕扯头发等暴力行为,场面十分令人揪心,真的是不把孩子当人了吗?
但视频中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小女孩的举动。
视频中,父母每次下手都非常重,但小姑娘却表现得极其克制甚至是麻木,被打后只是马上站起来,再坐回原来的姿势,不躲不哭不反抗,这说明什么呢?类似这样的家暴已经在她身上发生过无数次,她已经很清楚,哭没有用,而反抗只会被打的更惨,只能表现得顺从和隐忍。
更可恶的是,前一秒还在给儿子夹菜的母亲,下一秒就像对待仇人般对女儿大打出手,看到那一刻我真的很心碎。
貌似是女孩弟弟的小男孩都会学着父母的样子欺负小女孩,一个四口之家,其他三个人都能任意打她,这个家对她来说如同炼狱。
视频网上流出后,大量网友评论转发,声讨这对男女的残忍行径。
知乎上也有许多匿名网友写下自己童年时期遭受父母家暴的帖子,一桩桩真实事件充满了悲惨和痛苦。
而能结束一切的只有快点长大,远离那个家,有点可悲,有点凄凉。
02
前两天,我写了一篇《男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你曾把我踩在脚下,我凭什么原谅你?》,正是讨论了童年时遭受暴力会在孩子心里留下多大的阴影。
当时有人留言说老师和父母打孩子的出发点不是好的吗?不都是为了教育孩子吗?
我再次重申观点,我相信多数教师、父母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每个家长都会像上述那样对待孩子吗?
总有不配为人父母,甚至不配为人的人渣存在。
教育、严厉和施虐是不同的,视频中的打骂已经不存在单纯的教育意义了,更多的是一种发泄怒火,转移情绪,甚至上升到了虐待,手段极为变态。
试想一对正常的父母,会用如此暴力的行为去对待孩子吗?一个7、8岁的小女孩,她有多糟,需要采取如此手段被“教育”?
《罪途》剧照
这个时常遭受父母虐待的女孩,看上去唯唯诺诺、小心翼翼,但来自父母的暴力又会在她的心中激起什么情绪呢?
是痛苦、愤恨?不管是什么,都不会是爱和感恩。
有人曾说:“想到当父母竟然不需要考试,就背脊发凉!”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在指责打骂孩子,其实我们殴打的,是内心深处那个无能无力的自己。是我们的孩子用幼小孱弱的身躯,一次次替我们挨打。
打骂孩子后,我们之所以这么自责痛苦,因为每一次殴打,我们都更深地伤害了自己。
而这个视频只是现实残酷社会的冰山一角。
今年7月,海南万宁,六岁的女孩就因为调皮,被父亲用皮带整整抽了一个小时,父亲抽累了,喊蜷缩在房间角落里的女儿起来洗碗,女儿最后一句话是“爸爸,我起不来了。”于是,这个幼小的生命再也起不来了。
上个月,内蒙古赤峰的高某因为嫌弃7岁孩子玩手机时间太长,打骂完孩子后觉得不解气,就用菜刀把女儿左手腕划伤。而后她怕虐待孩子的事情被知道会对她有影响,于是她一不做二不休,把女儿抱进卧室,将其掐死。
生而为人,不爱也请别伤害!心里住着魔鬼的人,请不要当父母!
孩子身体上的伤害可以随时间消去,可是对心灵的伤害是无法抹去的,将会是一辈子的阴影。
对于严重虐待孩子的父母,我只想说:必须坚决剥夺监护权,丝毫不能留情,没有商量余地。
现实中存在很多这种被家暴的孩子,他们大多选择了忍受,我对斥责那些父母已经毫无兴趣,最重要的是该如何解决,真正帮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
不管我如何看待,网友们如何义愤填膺,这父母如何处置是更深远的社会难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12岁弑母的孩子安然无恙,而真正该保护的未成年人却被摧残被蹂躏被践踏?
《罪途》剧照
如今深圳宝安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希望政府要管就管到底,千万不要说教一下父母就又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请保护好这个小女孩!
已经有人敢于曝光他们了,媒体也不停的发出讨伐的声音,但舆论过后,谁来抚养孩子,谁来监督父母?如果有关部门介入,只是单纯的批评教育肯定没用,但又该如何保证能长期介入呢?
很多人说,这个小女孩应该被送到社会福利机构,但又该如何保证她去的社会机构就没有虐待只有关爱呢?
等到媒体热度消退后,即使很多人是善良的,可别人有自己的生活,她该如何在社会机构中一个人安全快乐成长?
社会出了问题不怕,最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看到类似现象如何得到解决,而不是一次次曝光,又一次次不了了之。
03
黄莉曾经在《演说家》中自述了自己遭受家暴的经历,希望你不管是否为人父母都认真看看下面这个视频。
童年时的某一晚,黄莉无意中看到父亲家暴母亲,却没想到,自己成了母亲的出气筒,母亲常常趁父亲不在打女儿。
11岁遭受家暴,34岁接受心理治疗,23年之久的时间,并没有让她忘记自己曾经遭受的伤害,甚至人生都因为童年的遭遇蒙上了一层灰。
长期自我怀疑、敏感、怯懦,最终她用演讲质问:“为什么父母可以任意虐待孩子,孩子长大了却要孩子对这样的父母孝顺?”她也呼吁“家暴不是家丑而是犯罪!”
这些孩子小时候没有体会过爱的温情,没有关心,没有爱护,遭受百般虐待,即使这样,她将来对她父母一样有不可解除的赡养义务。
如果惹得她父母不高兴了,去找法院告她要求她履行赡养义务,一定能胜诉。
健忘的媒体和看客网友,一定会像今天骂她父母一样,骂她不孝父母,不配为人。
难道家暴的最后防卫,只能是百草枯?为什么《中国反家暴法》已经颁布,却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家暴没什么大不了?
有暴力发生的地方,就是犯罪现场,哪怕这个地方叫做家庭!
一个人的身体和尊严是神圣不容侵犯的,哪怕对方是父母!
我更气的是,仍然有许多人不相信有这样的父母存在,哪怕是遭受虐待的孩子去举报,也会被说“天下虎毒不食子,肯定是你不懂事,不了解父母的苦心”。
残忍的暴虐,已经不是简单的教育方式不对了,而是把孩子当做了自己的私人物品,当做了垃圾情绪的转移对象,父母并没有真正的把孩子当做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独立个体,教育的方式方法问题,没有红线的话,会一直游离在法治之外。
家庭暴力并不仅限于打骂,也包括对孩子隐私的侵犯、对他们思想的掌控、学业的强制,还有漠不关心的冷暴力。
仔细想想,“孩子的命是我给的,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和“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是不是一样令人心惊恐怖?
真正的教育,都是缓慢有力的,都是润物无声的。
立马见效的暴力,只会在一次次重复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后悔莫及的悲剧。
04
昨天下午,深圳宝安警方通报“父母虐童视频”调查结果:
宝安区西乡街道妇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视频中被打的孩子已经找到,心理咨询师已经陪在孩子身边。
该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看到的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目前来看,孩子对父母依恋的程度还是很高的,“孩子很安全,状态也很好”,后面妇联也会有对孩子进行心理方面的干预。
而视频中,孩子的父亲穿着美团外卖骑手的衣服,美团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而视频从何而来?也有了答案。
发布视频的网友说,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证据是这一家人“乐橙”app上的视频监控。
向该网友爆料的人自称为被打女孩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乐橙。
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
但在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下来以后没多久,就无法登陆视频系统了,应该是他们修改了密码。
视频得以曝光,总能让女孩少挨点打,这个社会总体还是很美好的,有许多热心群众愿意伸出援手去帮助那些遭遇黑暗的人,但对孩子来说,无论怎样,都是一辈子无法愈合的精神创伤。
话剧《洞》排练照
这个麻木、绝望的女孩,她不吵不闹,没有依靠,默默忍受的样子,实在让我心痛,真的希望她能得到切实的保护。
因为,我们的孩子,比想象中更容易原谅我们。
为人父母,不管我们之前对孩子做错过什么,忽视过什么,怠慢过什么,只要此刻能努力改正,有效行动,就会赢得赎罪机会和向好明天。
所以,请放下拳头,俯下身子,张开双臂,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说一句:“从今天起,我愿好好爱你。”
希望每个孩子被温柔以待,希望每个老师、每对父母在孩子的童年是一束光,而不是噩梦。
转载:办案人
关注理由
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近日,安徽“砀山虐童案”有了新进展,砀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生母刘瑶(化名)对女童的监护人资格,由生父武某承担监护职责。近年来,虐童案时有发生,是什么让家庭不再是温馨的港湾?父母又何以成为虐童的主角?是时候冷静思考悲剧的渊源了。
虎毒不食子,这句话说的是虎,但未必适用于人。
惨烈的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们——未必每个人都可以享有为人父母的权利。
好在,6岁的小武已经逃离魔掌。那场至今让人无法释怀的“砀山虐童案”有了新进展,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对女童生父武某申请撤销生母刘瑶(化名)监护人资格一案作出判决:撤销刘瑶对女童的监护人资格,由武某承担监护职责。
被电线抽打身体、开水烫手、在伤口上撒盐,就是这名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女人联合男友的“作品”。之所以这样称呼,因为已不配“母亲”二字。
曾经有人这样高呼,父母双亡,孩子自然国家抚养,但一旦监护人“丧心病狂”或“似人非人”,我们该怎么办?由谁提请剥夺其督导权?由谁提请剥夺其监护权?由谁甄别拍板:父母不良,道义出场?
是时候冷静思考悲剧的渊源了。
父母为何能下这样的毒手
社会底层青年,是媒体给予刘瑶的标签。
当社会在义愤填膺,用悠悠之口愤责这个女人的时候,却很少有人在关注刘瑶也常常受到男朋友的暴力。23岁的时候,她生下小武时,已经注定成为一个单身母亲。她的家境不好,在KTV靠陪唱来糊口。
这位单身妈妈已经沦为社会的边缘人。让我们来看看她的生活:
刘瑶在砀山本地一家KTV以陪唱为业,这里一个小时陪唱收费是100元,她能拿到85元。除了陪唱,她要陪客人喝酒。一般晚上七八点钟上班,凌晨下班。
刘瑶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算是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其他的陪唱女孩,有的工作几个月就会换一个地方。
与小武的亲生父亲相识,彻底改变了刘瑶的人生。
2008年,在KTV工作的刘瑶认识了武浩(化名)。一年之后,刘瑶在徐州为武浩生下了小武。可是,小武的出生更像是一场人生的意外,因为父亲武浩之前就有家室,一出生小武就被打上了私生女的标签。
虽然刘瑶几次要求武浩离婚与她结婚,但是武浩一直没有同意。之后,刘瑶带着孩子离开了武浩。刘瑶又认识了一个山东的男人,并且为这个男人又生下一个女儿。在小武的印象中,她一直称呼这个男人为爸爸。但是她模糊地知道,徐州也有一个爸爸。
可是,好景不长,刘瑶与这个男人还是分手了。她的小女儿跟着父亲一起生活,而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2014年,小武随着母亲刘瑶来到砀山生活。今年3月,刘瑶认识砀山人汪某,两人一直租房同居。可是,汪某并没有固定职业。
砀山县政府对该案的通报称:“9月份以来,刘瑶和汪某以小武不好好上学为由,对其多次殴打,致其后背、臀部及手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女童小武伤情为轻伤一级。”
这样的虐打,为什么?难道是孩子的原因?
答案是绝非如此。在老师们眼里,小武一直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平时并不调皮,寄宿在学校的时候还会自己洗衣服。她的成绩也不错,第一次月考就得了双百,在一年级四个班中,能算是前十名。
但即使如此,班主任也认为,刘瑶教育孩子的方式比较暴躁。有一次,一位老师说小武上课不专心。在学校里,刘瑶抄起扫把,在操场上就打孩子,动静非常大。
妈妈上班之后,小武还要面对来自叔叔的暴力威胁。
但是,这个6岁的孩子从来没想过要把这个事情告诉妈妈。因为妈妈也打她,妈妈也不关心叔叔是否打她。
社会正义之手何时伸入家庭
对,控制。但谁来执行呢?
作为将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人,父母理所应当为他们的天使构筑第一道安全的屏障。当这样的屏障被人为破坏,社会正义的手可以伸入家庭吗?
这样的困惑在十几年前,就已出现。
在2003年发生的一起吸毒家庭幼童被饿死案中,除了相关人员的渎职,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幼童母亲对女儿一贯的不当监护,民政部门曾因母亲尚在拒绝收养,而邻居们的辩解是,听到娃娃的哭声早已习惯了,以至于在孩子慢慢饿死的过程中未能及时捕捉到信号。
十年后的同一天,2013年6月21日,在江苏南京,同样是一个吸毒家庭的两个孩子,也就是乐燕的孩子被发现活活饿死在家中。
22岁的妻子乐燕是一名吸毒人员,因为身处哺乳期免予刑罚。
从2012年2月至5月,3岁的李梦雪、1岁的李梦红就长期被母亲乐燕独自关在5楼的家中。乐燕一出去就是四五天,邻居们时常听到两个孩子因为饥饿发出的哭声与敲门声。
与十年前的案件相似的是,邻居们也曾多次试图施救,但这种靠善心支撑的私力救济同样难以为继。
邻居施春香此后曾替乐燕代管过一周左右的钥匙,为的就是防止乐燕不在家,两个孩子饿着。
不能说两起震惊全国的儿童饿死案发生相距的十年没有一点进步。事实上,乐燕所在的社区在3月初李梦雪“出逃”事件发生后,就对这个家庭展开了救助,每个月困难补助800元,用于孩子的吃饭。辖区民警王平元每周给乐燕100元至400元不等,通过控制钱的方式试图控制乐燕,以掌握两个孩子的情况。从3月初至6月8日,王平元一共给了乐燕12次共计2300元救助款。
到底谁该为这起悲剧负责?乐燕作为母亲,法定监护人,自然是这起悲剧的第一责任人,案发后,她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当家庭监护出现问题时,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如何及时有效介入,已成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亟需研究的重点内容。
这些行为既是对人伦的挑战,也是对立法的考验。
“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有“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并可以任意处置”的家长思维,也将一些本是善意的父母推向了虐童甚至杀戮的深渊:
杭州一男子因3岁儿子不肯认字,失手打死孩子;
西安一男子因孩子在家偷钱,将自己9岁的儿子打死。
而在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南京的郑东。
这个男人因为打死了自己的女儿,2014年站在了被告人席上,原因则是女儿晚归。
站在法庭上的郑东,是这样被媒体形容的:顶着仿佛一夜之间长出来的花白胡子。他鲜少抬起眼睛,只有在不得不抬头时,流露了一种“经历了巨大痛苦”“如同重度抑郁症患者”的深深的悲伤。
突然,支撑他的力气仿佛被一瞬间抽走,这个父亲重重地跪在所有人面前,请求法官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相较于上述那些暴虐的父母,这个父亲明显得到了社会的某种同情甚至是情感上的宽容。
这在参与庭审的黄琼花的改变中便可窥到。作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黄琼花曾经认为郑东是一个“失去血性的魔鬼”。但在庭审现场,黄琼花说自己看到的是一个闯下大祸的失败的父亲。堆积在他身上的内疚,远远重过任何法官的量刑。
郑东为了照顾女儿专门辞去工作,每日接送。为了不让女儿早恋,他想尽办法,甚至请对方吃饭。在法庭上,他说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黔驴技穷了。”他不断重复,“我想打醒她。”
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家庭暴力日趋激增。中国封建礼教中“父为子纲”的父权观念根深蒂固导致“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成为理所当然,滥用父母监护权的行为被民众熟视无睹。
对于这样的父母,家庭已不再是温馨的港湾而只是封闭的、由父母营造出的“安全所”。
在心理学家看来,除了法律的制裁,目前最缺乏的是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让他们学习怎样去解决孩子教育上的问题。
但不可否认,他们已触犯法律。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也对家庭暴力说不。
然而,法律法规乃板上钉钉,为什么虐童行为还要频发呢?很难为这些施暴的父母画一幅精准的画像。他们有的来自城市、有的来自乡村;有的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的目不识丁;有的家长在事后“后悔打重了”孩子,有的家长说“偶尔打不算虐待”,有的家长认为“只是轻微教训一下孩子”,甚至有的家长在遗弃或杀害孩子后认为“是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
说穿了,在家长眼里,打孩子是家事,不犯法律,别人管不着。而相关监管部门出于同情,也不追究虐童家长的责任。即使追究责任,顶多给予道德谴责,很少追究虐童家长的法律责任,怂恿了家长的虐童行为。
殊不知,孩子虽是其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花朵和未来,保护好他们的人身安全,让他们健康成长,既是其父母的责任,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理应齐抓共管。比如,对经常殴打孩子的父母,当地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门、未成年人保护部门都应该加强监管,上门警告,一旦发现虐童行为触法,应追究虐童家长的法律责任。
对于郑东,最终得到的是12年有期徒刑。
□ 本报记者 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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