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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4 11:57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近视的广告词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目标受众:明确广告词的目标受众,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等,以便针对他们的需求和特点进行创作。
2. 突出产品特点:在广告词中要突出近视矫正产品的独特卖点,如技术先进、效果显著、使用方便等。
3. 强调效果:用具体数据或案例来展示产品对近视矫正的效果,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
4. 语言风格:根据目标受众的年龄、性别、文化背景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语言风格,使广告词更具亲和力。
5.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使消费者易于理解和记忆。
6. 情感共鸣:在广告词中融入情感元素,引起消费者的共鸣,如关注近视对生活的影响、关爱家人等。
7. 依法合规:确保广告词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产品功效或误导消费者。
8. 营销策略:结合产品定位和营销策略,设计具有吸引力的广告词,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9. 创意独特:在众多广告中脱颖而出,创意独特的广告词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关注。
10. 调动感官:运用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官元素,使广告词更具感染力。
以下是一篇关于近视广告词的示例:
“告别近视,重拾
4月3日,国家卫健委联合药监局、网信办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
《通知》强调,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儿童青少年时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还明确,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
为关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视觉健康服务,针对百姓关注的眼健康问题,围绕“关注普遍眼健康,共筑‘睛’彩大健康”主题,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眼科医院)临床研究中心和防治科医务人员携手合作,编撰出90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的爱眼“三字经”。让儿童、青年人、老年人等人群可以通过通俗易懂的“三字经”口诀,更好了解眼健康科普知识,为居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用眼保驾护航。
近视防控要从0岁抓起,0至6岁是儿童眼球结构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6岁前的视觉发育状况将会影响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孩子近视防控要做到关口前移,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在快节奏的工作下,在办公室长期面对电脑的青年人,比较容易出现眼睛干涩等状况。对于长期困扰青年人眼健康的多种问题,这24句“青年人爱眼三字经”,介绍了工作生活中实用的护眼小贴士,时刻呵护“闪亮明眸”,帮助青年人兼顾工作、护眼两不误。
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眼底疾病等眼病在老年人身上较常见,爱眼“三字经”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帮助老年人群养成早关注、早检查、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好习惯,传递“护眼宝典”,拥抱健康生活。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眼科医院)紧紧围绕《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积极发挥“上海市科普文化基地”作用,创新开拓“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手段,通过图文、视频、海报、漫画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传播方式,向大众传播通俗易懂的眼健康科普。
此次“爱眼三字经”的创作尝试,旨在更好地推动医务人员主动科普的积极性,为深化推进普及全民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坚持预防为主和眼健康服务关口前移做出积极探索。
记者:王文瑛
图片:王文瑛、图虫创意
编辑:徐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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