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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政府申请书》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4 08:27

如何写《政府申请书》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撰写政府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正文:
政府申请书是个人或组织向政府部门提出请求、申请或报告的重要文件。一份优秀的政府申请书不仅能够提高申请的成功率,还能展现申请者的专业素养和诚意。以下是在撰写政府申请书时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明确申请目的
在撰写政府申请书之前,首先要明确申请的目的。明确的目的有助于使申请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政府部门能够快速了解申请者的需求。
二、遵守格式规范
政府申请书应遵循一定的格式规范,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具体格式如下:
1. 标题:一般采用“关于+申请事项+的申请书”的格式。 2. 称呼:写明申请对象的名称或职务,如“尊敬的XX领导”。 3. 正文:正文部分包括申请背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申请要求等。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4. 结尾:表达感谢和期待回复,如“敬请领导审批,期待佳音”。 5. 落款:包括申请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三、突出重点内容
在撰写政府申请书时,要突出重点内容,避免冗长和无关紧要的描述。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申请背景:简要介绍申请事项的背景,使政府部门了解申请的必要性。 2. 申请事项:明确写出申请的具体内容,如资金、项目

被强拆后,如何让政府赔钱?国家赔偿全流程指南(附申请书模板)

导语:

"强拆视频拍到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政府答应赔钱但一直拖延,如何破局?"

本文用真实胜诉案例,拆解国家赔偿的3个关键步骤,文末可直接领取《国家赔偿申请书》标准模板!

第一步:拿到"违法认定"——赔偿的黄金钥匙

什么算铁证?

- 强拆现场视频(需包含:时间水印、执法人员面部/工号、拆除机械车牌)

- 未盖章的《补偿决定书》(证明程序违法)

- 拆迁队与政府工作人员的转账记录(证明强拆主体)

★ 胜诉关键:

2023年浙江某案中,村民用无人机拍摄的强拆全过程,成为法院认定违法的决定性证据,最终获赔市场价2.3倍赔偿。

▶ 两条维权路径对比

| 方式 | 耗时 | 成功率 | 额外作用 |

| 行政复议 | 2个月 | 约65% | 可同时要求撤销违建认定 |

| 行政诉讼 | 6-12月 | 约78% | 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

❗ 紧急提醒: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务必在60日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权利。

第二步:提交赔偿申请——细节决定赔多少

▶ 申请书必备5要素

1. 房屋损失(附建房审批手续+近3年水电费单据)

2. 室内物品(提供5年内购物发票,无发票需专业评估)

3. 过渡安置费(按同地段租金标准×过渡期)

4. 经营损失(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纳税证明)

5. 利息(从强拆日起算)

▶ 赔偿义务机关应对套路

- 拖延战术:超过2个月不答复?直接起诉!

- 压价话术:"先签协议才能赔"?违法!

- 威胁手段:"闹大了钱更少"?录音后举报!

第三步:拿不到钱怎么办?3种终极大招

1. 赔偿调解会

- 提前准备:

✓ 损失对比表(政府评估价 vs 市场价)

✓ 类案判决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

- 话术模板:

"根据(2023)最高法行赔终XX号判决,同类情况应按1.8倍补偿..."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流程:

判决生效→2个月内政府不付款→向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 效果:

可冻结机关账户、列入失信名单(某区政府因拒赔被冻结3000万)

3. 监察委举报

针对:

- 伪造评估报告

- 暴力拆迁致伤

- 挪用补偿款

文书模板(节选)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XXX 身份证号:XXX

事实与理由:

202X年X月X日,XX街道办在未出示《强制执行决定书》情况下...

赔偿清单:

1. 房屋损失:8560元/㎡×120㎡=102.72万元

2. 过渡费:5000元/月×36个月=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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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13市民状告市政府案昨开庭:称申请书寄给市长无回应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

8月21日上午,一起行政诉讼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3名柳州市民将柳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超过法定期限未答复,市民将政府告上法院

13名原告诉称,他们于今年2月28日向被告柳州市人民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政府公开被征用土地的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征地批文等相关信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上查询记录显示,这份邮件的收件人为吴炜,单位写的是柳州市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3月1日妥投,也就是说速递公司已经按规定手续投递到位。4月12日,原告以被告超过法定期限未答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起诉至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本文图均为 广西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 图

原告代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之规定,被告超过法定期限未答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柳州市政府: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被告柳州市人民政府则辩称,原告的邮件并没有实际送达,所以他们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被告代理律师:原告邮寄至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的信件,不是直接向相关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无法接收该邮件。由于被告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不承担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责任。原告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内容,均不属于被告柳州市人民政府应予以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21日的庭审,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南宁市司法局组织38个市直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及法规科科长共42人到场观摩。

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志斌:希望通过庭审,看看别人的案件,考虑到自己本身的工作有什么不足,进一步改进以后的工作。

(原题为:《柳州13市民状告市政府,称申请书寄给市长无回应,案件今天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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