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推荐《高等教育自学自我鉴定》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01 12:16

推荐《高等教育自学自我鉴定》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高等教育自学自我鉴定作文是检验自学者在学习过程中自我认知、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手段。在撰写此类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确定写作目的:明确写作目的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自己在自学过程中的表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学习提供借鉴。
2. 结构完整:一篇完整的自我鉴定作文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标题、引言、正文、结尾。
- 标题:简洁明了,概括全文内容,如“高等教育自学自我鉴定”。 - 引言: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专业、自学经历等,为正文铺垫。 - 正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a. 自学态度:阐述自己在自学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如勤奋刻苦、自律性强等。 b. 学习方法:总结自己在自学过程中采用的学习方法,如查阅资料、参加网络课程、请教他人等。 c. 学习成果:展示自己在自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如通过考试、获得证书、发表论文等。 d. 存在问题:分析自己在自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时间管理不当、学习方法不当等。 e.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如调整学习计划、寻求帮助等。 - 结尾:总结全文,表达自己在自学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3. 语言表达:作文应语言流畅、条理清晰,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

山西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公告

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实行网上申请和审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毕业网上申请安排

毕业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现场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时间:5月23日8时至5月29日18时。

提交毕业材料地点:考生网上申请所选择的县(市、区)自考部门。

二、毕业申请条件

1.修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并加盖公章;

5.新旧计划顶替课程、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毕业申请流程

1.请考生认真阅读《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流程导图》(附件1)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附件2),知晓毕业办理程序,熟悉系统操作,确保毕业申请顺利完成。

2.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快捷入口”下的“毕业申请”进行申报。

3.本次网上毕业申请将首次上线新、旧两种计划模式及相应的申报流程。为进一步方便考生选择适合的计划模式(新、旧计划)及预判是否符合相应的毕业条件,顺利完成毕业申请流程。本次毕业网上申请期间,我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开启“毕业合格条件查询”功能。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在“查询中心”处点击“毕业合格条件查询”进行系统初步判断。本程序依据考生历次合格课程库,仅协助考生对所选专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进行系统判断,特殊课程的顶替或添加等操作须在毕业申请流程中完成。

4.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授权验证其前置学历。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实名认证登录“学信网APP”,再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查询中心右下角“学信网学历验证”获取二维码。用“学信网APP”右上角“扫一扫”图标扫描页面的二维码,按流程完成本人学历验证授权。

5.确认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准考证照片等)准确无误。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在毕业申请期间尽早到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修改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网上毕业申请。

6.按系统提示如实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申请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使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背景,电子图像文件格式为png、jpg、jpeg,文件小于2M,然后提交申请。

7.系统审核或县区预审通过后,须完成网上缴费(标准:40元/每生,晋价费字140号)。预审结束后,毕业审定工作组集体会审,因考生自身原因审核不通过的,审核费用不予退还。

8.缴费完成后,网上填写并打印两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有关信息,无误后须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9.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鉴定考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盖公章。

10.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各县(市、区)自考部门,毕业申请成功。上传旧计划课程合格证及其他材料扫描件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与《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交回各县(市、区)自考部门。

11.如无法完成提交,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区)自考部门完善毕业申请手续。

12.考生可到平台上选择的县区自考部门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一)现场提交资料

请考生务必于5月23日至5月29日到县(市、区)自考部门交回《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要求的其他材料,逾期未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办理本次毕业。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添加并上传旧计划的合格课程(实践考核成绩)的考生须携带:除第1点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已上传的相关资料(合格证、实践考核卡等)的原件。

3.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户籍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

4.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信息不一致,无法完成线上申请的考生须携带: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上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提示:以上第3、4类情况的考生请在网上申请期间尽早到县区自考部门提交资料,否则将无法完成毕业申请。待县区自考部门核验相关材料后再登录平台继续完成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持第1、2点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有关要求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毕业生登记表》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完成,否则后果自负。

3.毕业生登记表的“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400字左右;“自我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输入或填写。

4.毕业生登记表的“单位评语”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加盖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评语”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党委签署并盖章。“单位评语”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5.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严禁对表格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内容涂改无效。

7.《毕业登记表》须使用激光打印机、白色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核,一经签字确认后(提交县区)将不得修改。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公安管理(本)专业,且前置学历毕业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按系统要求录入“04729 大学语文”成绩及考试时间,并上传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并交回县(区)自考部门。

2.凡专业计划及系统要求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扫描件务必保证填选信息准确、图像清晰,因信息填报有误或图像模糊等情况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后果自负。

3.遵守自学考试毕业办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擅自更改、伪造材料,虚报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毕业网上申请流程中须完成学信网前置学历验证授权环节(仅限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附件2)。考生本人知晓并允许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基于学历审核目的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核查本人前置学历信息。

5.毕业申请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关注审核进度。系统审核通过或县区预审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填报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县区审定不通过的考生可查看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机会仅限一次。

6.逾期申请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的将不能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办理。

7.网上毕业申请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各县(市、区)自考部门。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首页“自考咨询”栏目查看联系方式及地址。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山东2025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须知

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于5月19日开始。为更好服务考生,帮助考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02

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底部考试导航栏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栏中“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操作手册》。

03

申报流程

毕业申报包括网上申请及缴费、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5月19日—5月23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毕业申报并缴费。考生将在毕业申报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审核反馈信息。考生应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由考生本人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我鉴定等内容。

根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

5月26日—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课程免考及替换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04

其他说明

考生在专科及以上各类高校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可办理该课程的对顶。在“毕业成绩预审”页面,点击该课程对应的“对顶”按钮,出现“提交证书/材料”界面,“证书/材料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原毕业高等学校的成绩单(盖章)”,填写考试时间,点击“上传证书/材料照片”,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该课程的对顶。

考生在网上毕业申报时如遇到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及时与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联系电话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热门标签

相关文档

文章说明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