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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2 22:5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成立艺术团的申请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 明确申请目的: 在申请书中,首先要明确表达成立艺术团的初衷和目的。阐述艺术团成立的背景、意义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让评审团了解成立艺术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 确定艺术团性质: 在申请书中,要明确艺术团的性质,如:业余艺术团、专业艺术团、学生艺术团等。不同性质的艺术团在组织结构、活动内容、经费来源等方面有所区别,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3. 制定艺术团章程: 在申请书中,要制定艺术团的章程,包括艺术团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资格、活动内容、经费管理、奖惩制度等。章程应体现艺术团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4. 人员构成及分工: 在申请书中,要详细列出艺术团的人员构成,包括团长、副团长、各部部长及成员名单。同时,明确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确保艺术团运行有序。
5. 活动计划: 在申请书中,要制定艺术团的活动计划,包括定期举办的演出、比赛、培训等活动。活动计划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吸引力,以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
6. 经费预算: 在申请书中,要详细列出艺术团的经费预算,包括人员工资、活动场地租赁、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费用。确保经费预算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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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3号),同济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符合国家规定的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民乐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我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9人。具体招生类别及项目见下表。
类别 | 招生项目 | 计划数 |
民乐 | 二胡(含高胡、中胡) | 0-3 |
扬琴 | 0-1 | |
柳琴 | 0-1 | |
中阮 | 0-1 | |
琵琶 | 0-1 | |
笙 | 0-1 | |
打击乐 | 0-1 |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上传材料包括:
⑴《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⑵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⑶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获得的最高艺术等级证明;
⑷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艺术特长展示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1G,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材料⑴、⑵、⑶必须在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报名上传至报名平台;材料⑷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上传至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文件资料命名方式为“民乐招生项目+报名号+姓名+曲名.mp4”(具体上传视频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和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请勿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及上传材料,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取得我校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3倍),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2.专业测试
测试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专业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同济大学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5),专业测试乐器自备(考场只提供部分大型打击乐器:大鼓、五音排鼓)。其他疫情防控需要的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达线及以上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考生在《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3)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签约专业),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签约者成为入选资格考生,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规定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原则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江苏省、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所在批次报考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填报专业必须与签约专业一致。
入选资格考生达到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投档进入我校后,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进行录取,各招生项目的录取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录取专业为签约专业。
五、其他
1.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发布后,选拔程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5.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6.学校将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021-6598264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
相关附件和详细要求
可关注“同济招生”微信公众号
或点击【阅读原文】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 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收交响管乐团员10人,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铜管类:4人
招生项目: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2.木管类:4人
招生项目:单簧管、萨克斯、巴松、双簧管、长笛
3.打击乐类:2人
招生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1.各项目计划数依据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调整。
2.未列出的项目2021年不招生。
二 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 学校考核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使用线上提交表演视频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表演视频等报名材料,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对报名材料及表演视频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按招生计划数2倍比例择优确定合格人选。
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须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
四 报考方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0日
(二)报名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报名材料:
①《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
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
④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3.表演视频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视频材料。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手机需要横屏录制,需不间断同期录制声音和图像,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
五 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规则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另行公布。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和高考成绩录取。
4.对于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入学后,学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jubao@bnu.edu.cn。
4.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对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58804234(校团委)
010-58807962(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bnuystcs@bn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nu.edu.cn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家长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团委青年美育中心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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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办公室
责任编辑:姜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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