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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7 19:49
写作核心提示:
坑塘承包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坑塘承包事宜达成的协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签订坑塘承包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合同主体
1. 确保合同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均为合法的承包人和发包人。
2. 查验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确保合同主体真实、合法。
二、合同内容
1. 明确坑塘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对坑塘的基本情况有清晰的认识。
2. 约定承包期限,包括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确保双方对承包期限有明确约定。
3. 明确承包费用,包括承包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4. 约定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按时缴纳承包金、合理利用坑塘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
5. 约定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按时支付承包金、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协助承包人解决生产中的困难等。
6. 约定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赔偿标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7.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
三、合同签订程序
1. 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
土地纠纷矛盾大、化解难,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但若能抽丝剥茧查清案件事实,用心用情做好释法说理,土地纠纷仍可能调解化解。近日,郓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得到了村委会和村民的一致认可。
2013年,杨庄集镇某村村委会与村民刘某某就郓巨河河道附近土地签订《土地坑塘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租期10年。合同到期后,刘某某未向村委会返还土地坑塘,村委会主张合同已经到期,要求刘某某返还土地坑塘并支付合同逾期租金,刘某某则主张村子向坑塘排放污水造成损失,要求村委会进行赔偿。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来到案涉地块进行调查、测量。经现场勘验,案涉土地共有坑塘三处,看护房一间,河口土地上种植有桃树200棵、小麦约4.2亩。因合同签订于2013年,现任村委会成员并不了解当时签约情形,法官又去往前任村支书家了解案件详情。
在调查过程中,法官意识到本案涉及土地纠纷、河道管理、乡村治理等多方面问题,随即向院领导汇报寻求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法院协调村委会、镇政府进行座谈,前往涉案土地共同进行实地勘探,针对双方矛盾焦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认为组织双方调解系本案办理的最优解。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双方的意愿和请求,认真梳理争执焦点,从春天到夏天,从针锋相对到心平气和,法官用耐心和决心逐步弥合了双方的分歧。终于,村委会与刘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主动履行了财产给付义务,至此,这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郓城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图文 | 王昌超
编辑 | 李 赫
原标题:《三强三优 | 用心用情化解土地纠纷》
来源:聊城新闻网
12月23日,在茌平区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群众正在咨询相关业务。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燕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燕 通讯员 于洋
这是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今年1—11月,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383次,预防矛盾纠纷2796件,调解矛盾纠纷6012件,调解成功6000件,调解成功率达99.8%,较去年增长1.8%。
12月10日,2020年全省调解工作和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经验交流视频会召开,我市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得益于市司法局开辟出的“快车道”。
筑巢 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站)
12月23日上午11时,东昌府区司法局道口铺司法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站走进来一位无助的人——田庙村村民王登龙。“因宅基地确权问题,我跟侄女产生了矛盾,能帮忙调解一下吗?”进门后,王登龙道明来意。
“别着急,坐下慢慢说。”道口铺司法所所长王延青一边招呼王登龙,一边拿出矛盾纠纷调解记录。道口铺司法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站成立于今年6月底,仅半年便已接待像王登龙这样慕名而来的群众50余人。
今年6月22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各功能区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并制定了到2020年底前实现市、县(市区)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建尽建、全面覆盖的建设目标。聊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我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1个市级、8个县(市区)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24个乡镇(街道)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站,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覆盖。
引凤 选聘546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11月12日下午3时,东昌府区张炉集镇马坊村村民马保贤手捧一面印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敲开了东昌府区司法局一楼3126室——专职人民调解员丰保玉办公室的门。
马保贤要将这面饱含感激之情的锦旗,赠送给对其施以援手的丰保玉。事情与一笔巨额欠款有关。2017年,欠款人赵磊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马保贤借款138480元,并立下字据,约定2019年8月15日还清。
欠款到期后,赵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今年10月9日,多次索要欠款未果而心力交瘁的马保贤,辗转来到东昌府区司法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专职人民调解员丰保玉的帮助下要回了所有欠款。
人民调解员被称作矛盾纠纷的“融化剂”、为群众服务的“贴心人”,他们是构筑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中坚力量。今年,我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478人。
“以前,人民调解员多由村‘两委’、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兼任,他们都有本职工作,在调解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专职人民调解员就不一样了,他们能随时、随地调解矛盾纠纷。”东昌府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路国栋说。
花开 成立69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3月3日上午10时,茌平区胡屯镇大刘西村党支部书记刘甲山拿着一份到期的坑塘承包合同,气呼呼地来到胡屯司法所忠义人民调解工作室,“窦所长,这个事您能帮忙调解吗?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
刘甲山口中的“这个事”,是指村民刘兰力在与大刘西村村委会签订的坑塘承包合同到期后,既不续租,也不移交坑塘,并恶意阻拦其他村民承包。去年年底,合同到期后,刘甲山曾数次找刘兰力沟通,均以失败告终。
无奈之下,刘甲山来到忠义人民调解室,寻求胡屯司法所所长窦宪生的帮助。在窦宪生和调解室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协调下,刘兰力很快便将承包到期的坑塘归还给了大刘西村村委会。
胡屯司法所忠义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6月,是我市建立的第一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借鉴这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成功经验,自2017年起,我市开始着力探索建立更多的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截至目前,我市共建立了69个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个人或团队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可以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化解时效长、化解不彻底、履约难等一系列难题迎刃而解。”茌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合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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