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关于大甩卖的广告词》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09 08:1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大甩卖的广告词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大甩卖的广告词的主题,即突出甩卖的优惠力度和吸引顾客的亮点。
2. 突出优惠:在广告词中,要突出甩卖的优惠力度,如“全场五折”、“买一送一”、“优惠不停歇”等,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3.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使顾客一目了然,便于记忆。
4. 创意新颖:在保证简洁明了的基础上,可以运用一些创意手法,如对仗、押韵、夸张等,使广告词更具吸引力。
5. 强调商品质量:在广告词中,要强调甩卖商品的质量,如“品质保证”、“正品行货”等,以消除顾客的疑虑。
6. 限时促销:明确甩卖的促销时间,如“限时三天”、“抢购从速”等,制造紧迫感,促使顾客尽快行动。
7. 营造氛围:运用一些生动的词汇和形象的比喻,营造一种热闹、喜庆的氛围,如“狂欢购物节”、“抢购盛宴”等。
8. 联系实际:将广告词与顾客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如“满足您的家居需求”、“为您的节日添彩”等,提高广告词的实用性。
9. 注意语言风格:
“大嘎好,我系……”最近被这几句广告语疯狂洗脑
“大嘎好,我系咕天落,我系渣渣辉,我系陈小春,我是孙红雷,给大渣推荐一款曹好碗的游戏,探碗懒月,你木有碗过的全新版本,挤需体验三番中,你就会和我一样,爱向介款游戏......”相信大家看视频等广告时都会被这几句蹩脚的普通话广告所洗脑。不得不说,古天乐、张家辉的普通话该好好练一下了。但是尽管说的不标准还是把传奇的游戏——贪玩蓝月给带火了。
传奇——应该算是中国网游史上,第一个一统网游市场的游戏,是所有75后的青春。虽然游戏比较简单,装备比较粗糙,广告有点秀逗,整体成本很低,但是因为值得回忆,这个游戏还是收获了75后等一大批土豪玩家。
虽然游戏的受众仅仅为75后这一小部分人群,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贪玩蓝月的广告却赢得了80后、90后等广大受众。那么它的广告到底有怎样的吸引力呢?
首先来看一下古天乐的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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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绿,什么鬼??不得不说,这游戏的审美还真的特立独行。在看看广告语:一来就是古天乐绿啦,古天乐绿啦。。。其实小钻界在想听到这样的广告语,古天乐唯一没有绿的脸会不会也全绿掉。
张家辉的代言:
张家辉念自己的名字带有的粤语口音的谐音很像“渣渣灰”而作为一大笑点。
陈小春版:
其实“山鸡哥”陈小春早在2015年就和贪玩签了代言,那句:是兄弟就来砍我吧!有没有香港电影中古惑仔的味道。
孙红雷版:
其实将四个人打的广告对比一下,感觉孙红雷的算是最正常的一个了,没有大甩卖一般的广告语,没有奇葩的造型,没有港式的口音……而且孙红雷一身西装也是颜值爆表,拿起道具cos游戏人物时也是演技爆表。
不得不说,有以上大咖代言,再加上网络视频中铺天盖地的广告,更重要的是猎奇、猎异、猎趣的受众太多,一传十十传百,这样的广告和游戏自然会火起来。不过能够火多久呢?
听最近消息说:,文化部近期指导多地文化执法部门针对网游及宣传推广中含有禁止内容等违规经营活动进行了查处,最终查处20起违法违规案件,并公布包括《贪玩蓝月》、《命运冠位指定》、《碧蓝航线》在内的6起典型案件。
可见广告打得太响,也会惹火上身啊。不过相信贪玩蓝月等这些被禁止的游戏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了吧。
“两元店”最后一天大甩卖,何时才到最后一天?
“今天不走是小狗,一块一件全拿走,本店马上就搬走。”在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上,远远可听到这样一段广告语通过扩音喇叭循环播放。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就南宁市建政路一家“两元店”喇叭播报扰民、横幅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投诉。7月24日,记者前往建政路实地探访。
“这家店每天都把音箱放在门口大音量反复播放,真的很刺耳、很烦人。”附近居民反映,这家招牌为“义乌工厂倒闭库存百货商品大处理”的“两元店”营销手段不当,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你看,像我们现在虽然离得这么近,但也被喇叭声吵得要大声讲话才能听清楚。”市民刘先生边带记者到涉事店铺外的马路,边抱怨道。
记者观察发现,在这家“两元店”门口,几张大纸红底黑字写着“1元1件”,一台大号音箱高分贝播放着清仓大甩卖的广告词,门头招牌是一张印有促销文字的篷布,确实有几分像商品甩卖处理即将关张的样子,店里进出的人不多,以老年人为主。
住在附近的张女士说,用喇叭宣传是“两元店”揽客的特色之一,从上午到晚上,她在家里都能够听到喇叭传来的吆喝声,家里老人小孩晚上休息早,把朝向街边的门窗全部关好才不会被打扰。几名在附近乘凉的居民也纷纷表示,“两元店”这种经营方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这附近有学校,孩子们一天到晚听到喇叭的噪音,学习会受影响,这是我们家长最担心的。”华先生向记者 道出自己的担忧。
接到居民投诉后,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多次前来提醒店家将喇叭音量调低。对于噪音扰民问题,店家表示:“现在生意不好做,旁边店铺也在用喇叭宣传,我们也不想影响到其他人,以后会放小声一点。”
“爸爸,这家店是不是骗人的呀?他们每天都说最后一天‘全场2元’,但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陆先生将与儿子的聊天对话复述给记者。“我儿子上小学三年级,上学放学都会路过这里,天天看到、听到这些不讲诚信的虚假宣传,教坏小孩子谁来负责?”陆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两元店”店家播放的营销宣传噱头十足,“件件2元”“最后一天亏本大甩卖”,看似让利买家,平价实惠。记者进入店铺发现,店内商品种类多,锅碗瓢盆筷子牙刷应有尽有,有的直接堆放在地上,大多商品标价为5元到200元不等,标价2元的商品很少,部分商品生产日期模糊不清,甚至无法找到生产厂家等信息。
“我们这里是义乌工厂出来的货,现在搞促销,很划算。”一店员向顾客介绍道。当顾客询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时,店员表示:“商品的质量都是有保证的,出了问题你就拿回来找我。”记者随即问“今天是不是卖货的最后一天”,没有得到店员回应。
就该“两元店”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陆先生此前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后回复,该店将于7月30日起停止营业。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川认为,该商铺的扰民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商铺为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在对外宣传时作出店铺内商品都是2元、最后一天清仓甩卖的承诺,不少消费者会对2元的低价产生兴趣而进店选购,而当消费者在选了诸如电吹风、插座等商品时,需要支付高于2元的价格才能买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张国川表示,“两元店”经营者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张国川律师提醒,“两元店”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觉做到不进行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向“两元店”经营者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维权证据。监管部门要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经营秩序,依托经济户口和精确点式监管,对辖区此类店铺逐一检查,重点核实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及销售“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
如今“两元店”的销售模式还在不断变化“升级”,有质量稍好、针对年轻消费者的10元店,也有充满诱惑、套路满满的1元购网络平台,消费者需擦亮眼睛辨别真伪,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房子跃实习生:黄健 姚国倩编辑:白露萍校对:陆玉鑫
二审: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