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百货清仓大处理广告词》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4 08:5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百货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突出主题:明确广告词的主题是百货清仓大处理,让消费者一眼就能抓住重点。
2. 强调优惠力度:突出清仓大处理的优惠力度,如全场5折、限时抢购、买一送一等,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3. 突出商品种类:介绍清仓商品种类丰富,涵盖服饰、家居、电器、美妆等,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4. 强调时间紧迫:设置倒计时或限时抢购,制造紧张气氛,促使消费者尽快行动。
5. 运用修辞手法:运用比喻、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法,使广告词更具吸引力。
6. 保持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短精炼,易于传播,让消费者在短时间内记住核心信息。
7. 融入情感元素:在广告词中加入情感元素,如温馨、关怀等,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
8. 注重品牌形象:在广告词中适当体现品牌特点,提升品牌形象。
9. 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词内容合法合规,不含有误导、虚假宣传等成分。
10. 考虑目标受众:根据目标受众的喜好和特点,调整广告词的风格和内容。
以下是一篇关于百货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词示例:
【倒计时】惊!惊!惊!百货
店铺长期悬挂清仓倒计时等广告语引质疑 工商:涉嫌虚假宣传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华)一些商铺为了吸引消费者进店购物,长期打出清仓大甩卖、最后3天倒计时等促销广告,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不小心就被套路,那么生活中消费者该怎样避免被套路呢?
5月20日,记者在西安长安南路一家名为都市丽舍的化妆品店内看到,店内的天花板以及货架上挂满了清仓大甩卖、最后几天倒计时等广告促销语,商家让利做活动,对于消费者来说本来是件好事,但是面对这样的促销活动,附近的住户却直摇头,因为这些促销标语已经在这家店里贴了很长时间,并不是像标语上写的最后几天。
西安市民吴女士:“就我三年前在这上学,这家店就挂的清仓、倒闭、大甩卖,我三年后毕业了从这过还有这个,就感觉他这清仓,都是骗人的,就是欺骗消费者的。”
西安市民刘先生:“我认为这个有一些欺骗消费者的成分在里面。”
那么情况是否如市民们所说的那样呢?记者找到了这家店铺的负责人,她说,她是去年后半年才接手的这家店铺,现在做促销活动,主要是因为所处的区域面临拆迁。
店铺负责人:“我们现在清仓,主要是因为这块开始拆迁了,所以我才清了这两个月,但是拆迁时间一直没有定下来,我也不能确定,我就只能这样子往后清了。”
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辖区的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这家店铺悬挂的最后几天大甩卖,倒计时等广告,存在广告用语模糊不规范以及诱导消费者的情况,并且责令店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工商分局会展路工商所所长史元:“说三天马上清仓的,只有最后几天,但是一直在这销售的情况的话,就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我们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能认清和辨别这些商家,明明白白消费,有问题打我们的12315 投诉举报。”
“两元店”最后一天大甩卖,何时才到最后一天?
“今天不走是小狗,一块一件全拿走,本店马上就搬走。”在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上,远远可听到这样一段广告语通过扩音喇叭循环播放。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就南宁市建政路一家“两元店”喇叭播报扰民、横幅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投诉。7月24日,记者前往建政路实地探访。
“这家店每天都把音箱放在门口大音量反复播放,真的很刺耳、很烦人。”附近居民反映,这家招牌为“义乌工厂倒闭库存百货商品大处理”的“两元店”营销手段不当,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你看,像我们现在虽然离得这么近,但也被喇叭声吵得要大声讲话才能听清楚。”市民刘先生边带记者到涉事店铺外的马路,边抱怨道。
记者观察发现,在这家“两元店”门口,几张大纸红底黑字写着“1元1件”,一台大号音箱高分贝播放着清仓大甩卖的广告词,门头招牌是一张印有促销文字的篷布,确实有几分像商品甩卖处理即将关张的样子,店里进出的人不多,以老年人为主。
住在附近的张女士说,用喇叭宣传是“两元店”揽客的特色之一,从上午到晚上,她在家里都能够听到喇叭传来的吆喝声,家里老人小孩晚上休息早,把朝向街边的门窗全部关好才不会被打扰。几名在附近乘凉的居民也纷纷表示,“两元店”这种经营方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这附近有学校,孩子们一天到晚听到喇叭的噪音,学习会受影响,这是我们家长最担心的。”华先生向记者 道出自己的担忧。
接到居民投诉后,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多次前来提醒店家将喇叭音量调低。对于噪音扰民问题,店家表示:“现在生意不好做,旁边店铺也在用喇叭宣传,我们也不想影响到其他人,以后会放小声一点。”
“爸爸,这家店是不是骗人的呀?他们每天都说最后一天‘全场2元’,但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陆先生将与儿子的聊天对话复述给记者。“我儿子上小学三年级,上学放学都会路过这里,天天看到、听到这些不讲诚信的虚假宣传,教坏小孩子谁来负责?”陆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两元店”店家播放的营销宣传噱头十足,“件件2元”“最后一天亏本大甩卖”,看似让利买家,平价实惠。记者进入店铺发现,店内商品种类多,锅碗瓢盆筷子牙刷应有尽有,有的直接堆放在地上,大多商品标价为5元到200元不等,标价2元的商品很少,部分商品生产日期模糊不清,甚至无法找到生产厂家等信息。
“我们这里是义乌工厂出来的货,现在搞促销,很划算。”一店员向顾客介绍道。当顾客询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时,店员表示:“商品的质量都是有保证的,出了问题你就拿回来找我。”记者随即问“今天是不是卖货的最后一天”,没有得到店员回应。
就该“两元店”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陆先生此前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后回复,该店将于7月30日起停止营业。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川认为,该商铺的扰民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商铺为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在对外宣传时作出店铺内商品都是2元、最后一天清仓甩卖的承诺,不少消费者会对2元的低价产生兴趣而进店选购,而当消费者在选了诸如电吹风、插座等商品时,需要支付高于2元的价格才能买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张国川表示,“两元店”经营者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张国川律师提醒,“两元店”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觉做到不进行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向“两元店”经营者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维权证据。监管部门要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经营秩序,依托经济户口和精确点式监管,对辖区此类店铺逐一检查,重点核实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及销售“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
如今“两元店”的销售模式还在不断变化“升级”,有质量稍好、针对年轻消费者的10元店,也有充满诱惑、套路满满的1元购网络平台,消费者需擦亮眼睛辨别真伪,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房子跃实习生:黄健 姚国倩编辑:白露萍校对:陆玉鑫
二审: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