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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旅行社旅游合同范本》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7 21:49

精心挑选《旅行社旅游合同范本》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在撰写旅行社旅游合同范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
1. "合同标题明确": - 合同标题应清晰表明是旅行社旅游合同,便于识别和归档。
2. "合同双方信息完整": - 明确列出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同样,游客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也应详细列出。
3. "合同内容详尽": - "旅游行程安排":详细列出旅游路线、景点、住宿、餐饮、交通等安排。 - "费用明细":明确列出旅游费用包含的项目和不含的项目,以及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 - "支付方式":约定支付费用的比例、时间以及退款政策。 -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责任。
4. "权利与义务明确": - 明确旅行社和游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变更、取消、保险、安全等。
5. "合同期限": - 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6. "争议解决方式": - 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7. "合同附件": - 合同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行程表、费用清单、景点介绍、住宿标准

旅行社旅游合同模板范文(简单版)

此旅行社旅游合同模板范文(简单版)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文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责任,与本文作者无关。

旅行社旅游合同模板范文(简单版)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行程。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范旅游合同,让旅游服务更有保障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面对不断升级的旅游消费需求,如何更好通过司法服务保障文旅市场健康发展,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一项重要课题。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北京法院涉文化领域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文旅支持,以加强旅游行业乱象治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首善之区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11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召开通报会,对旅游合同中的风险进行提示,给出相关建议,并通报典型案例。

东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进主持通报会


据东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韩毅兵介绍,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随着旅游方式的不断更新,新时期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虚假宣传渠道多、监管难度大,是当前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之一。伴随网络社群文化发展,旅游服务提供商对旅游宣传方式从线下宣讲、电话推销逐步转向线下推广与线上引流并举的模式,宣传方式呈现多样化。”相较于传统宣传方式,部分推广宣传以自媒体博主自身体验招募旅者,类似社交平台中“经验贴、组队贴”等,宣传目的较为隐蔽,消费者不易察觉、难辨真伪,易成为监管的盲区。宣传用语纷繁多样缺乏规范,“擦边”描述可能导致错误认识产生。同时,消费者除签署旅游服务合同外,接收信息的来源包括旅游宣传材料、行程确认单、成团通知书、销售人员口述等,部分信息记载存在模糊或不一致的情况。

“合同履行主体多,会导致权责厘清难。”韩毅兵介绍,基于拼团、转团、地接等方式,游客实际接触到的主体包括组团者、代理者、履行辅助者。签订合同后,旅行社可能擅自通过委托合同或合作协议等形式将游客转团,实际履行合同的主体并非原旅行社,游客的辨别能力有限,无法审查实际带团主体是否有相应资质、服务标准是否符合原合同约定,一旦发生事故,游客面临着追责对象厘清难的问题。“此外,合同主体变更导致法律关系复杂化,不同情况下要求过错主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也有不同,从而增大游客维权难度。实践中,我们还发现旅行社内部监管不到位,部分员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私下收取旅游费,存在工作人员实施合同诈骗的风险。”韩毅兵补充道。

合同性质待辨明,增加消费者维权难度,也是旅游纠纷中常见的情况。“部分旅行社提供合同性质不明的旅游服务合同,以规避相关法律责任。”韩毅兵举例,个别旅行社设计以兜售“旅游权益”为内容的合同,出现纠纷后会辩解并非旅游服务合同,不属于旅游法调整范围,系普通的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法律关系。另一方面,个别旅行社通过格式条款限制、侵害消费者权益。如采用“一刀切”条款禁止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或约定游客中途退团的情况下,不予退还服务费用,以此逃避自身义务,加重游客负担。


如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东城法院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旅游行业协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指引,优化合同签订及备案机制,定期开展互联网违规信息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正负向评分机制,采用“定期盲评+公示”方式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完善线上“云解纷”平台,方便异地办理,整合旅游相关诉求,平衡旅游提供者与消费者利益,建立梯次退费规则,定制更为多样、全面的保险产品,引导消费者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

东城法院也提示,消费者要提升法律意识,在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选择正规旅行社进行交易,注意查询商家合法资质和诚信记录,不轻信网络宣传和口头承诺;规范签订书面合同,注重核查合同中旅游项目的组织主体资质、旅游车辆运营资质、项目资费标准、合同免责事项等重点内容;消费者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拒绝私下交易,应转账到旅行社指定的对公账户,缴费后要向旅行社索要发票或收据,同时要求旅行社加盖公章。


东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成竹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某退还旅游费用案件中,消费者刘某虽未将旅游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但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系按照旅行社内部工作人员的指引扫码进行支付,旅行社内部管理问题不能成为拒绝退费理由,判决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某研学游案件中,消费者陶某因个人原因,在参加部分活动后,因个人原因要解除合同并退款,最终,法院认为鉴于该合同的人身属性较强,不适宜强制履行,判决解除合同,但陶某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某涉专列旅游合同案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专列运营线路暂停,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团费,法院审理认为,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某旅行社应退还剩余未发生的旅行费用,不应额外扣除其他未明确约定的支出。某出售长期旅游权益的案件中,消费者购买度假会员权益并支付全部费用,但某度假服务公司未提供旅游度假住宿服务,亦未提供赠送礼券等旅游服务,被法院判决退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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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东城法院

摄影:贾小艺

编辑:杨晨晖 刘宇航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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