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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2 16:12

手把手教你写《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格式规范: - 确保申请书格式符合学校或机构的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间距等。 - 使用正式的商务信函格式,包括称呼、正文、结束语和签名。
2. 内容完整: - 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申请减免学费的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疾病、自然灾害等。 - 详细描述自己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以及学费减免对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性。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证明、受灾证明等。
3. 语言表达: -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句子和词汇。 - 表达诚恳、真挚的情感,让读者感受到你的诚意和困难。 - 避免使用口语化、粗俗或不礼貌的词汇。
4. 结构清晰: - 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内容,如开头、主体和结尾。 - 开头部分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学号、专业等。 - 主体部分详细阐述申请减免学费的原因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结尾部分表达对学校或机构的感谢,并请求给予减免学费的批准。
5. 注意细节: - 检查申请书中的错别字、语法错误和标点符号等细节问题。 - 确保申请

学费减免标准涨了4000元!新入伍及退役士兵这样办理

作者|军路团队

前不久,军路推出《最新发布!2022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来了!》文章,内容涉及教育部日前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公告》。

公告披露了最新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费减免政策,其中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此前关于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费减免政策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相比旧政策而言,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费减免的标准,分别提高了4000元。

那么,这笔学费补偿如何申请呢?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办理流程。

第一步:入伍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www.gfbzb.gov.cn/,或点击本文最下方左角“阅读原文”处),进入应征报名系统后,点击对应已报名模块下方的“学费补偿代偿”。

第二步:按要求在线填写、下载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2份。如果是往年入伍,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操作。

第三步: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第四步:入伍时,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加盖公章后,将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复核,最后由学校和教育局各1分备案。

第五步:等候收到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于入伍前未申请的退役士兵办理学费补偿,如果不能直接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则需要向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申请补报名校验码。

PS:通常是12位补报名校验码。在获得补报名校验码后,再登录全国征兵网,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往年报名信息”,根据自己入伍的年份选择补报名年份,点击“开始补报名”,录入应征信息即可。

对于高职扩招、高职单招入学的非大学生入伍的退役士兵,是无法按照上述操作进行补报名的,对于不能在网上申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请学费减免政策,从地方现行的方案可以参照如下办法进行:

1)各大高职院校下发或共享《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的可以直接下载填写打印;没有发放的,可以直接关注“军路”微信公众号,回复“学费补助”下载表格,填写信息后打印2份;

2)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前往所在县人武部征兵办公室,让工作人员核实填写信息并盖章;

3)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前往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填写信息并盖章;

4)将填写好信息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份,报到时递交给报名处或学校辅导员、老师均可。

最高每年6000元!这项学费奖补在线申请已开放

近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

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202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

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哪些人可以申请?

在哪些地区、单位就业符合要求?

服务年限怎么算?

一起来看看吧


01

奖补对象

2021年毕业并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可以继续申请。

02

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

基层单位是指18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不包括金融、烟酒、通讯、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含借用、借调),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纳入奖补范围。在2个及以上单位正常调动者(含借用、借调),需要A、B两个单位或A、B、C等单位同时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条件。省属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且连续三年服务期内,其工作单位(含正常调动、借用、借调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因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原因,由非城关镇调整为城关镇,且调整时间(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准)在学生就业(正常调动、借用、借调)时间之后的,如申请人符合学费奖补其他条件,可以申请享受该资助。

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年度考核表内工作时间必须满三年方可申请)。

03

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若存在学费欠缴等情况的,应将在校期间欠缴学费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04

奖补申请、审核程序

今年学费奖补继续实行网络申请、网络审核。

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申请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就业单位、学历学制、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等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在线申请”系统将于5月19日开放,6月17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1.《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须从“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在线打印,核实申请信息并手写签字后上传在线申请系统。

2.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均须提供完整、清晰的扫描件。若录(聘)用文件附件中所涉人员信息较多时,应将申请人姓名进行突出标注,以便于网络审核。

3.申请人就业单位应在《申请表》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首次就业三年内,申请人如正常调动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均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须为就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人事工作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不允许代签或签章。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若申请人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情况,不得申请。

4.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字迹、印章应清晰可辨,并按系统要求的顺序制成word文档。申请人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但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高校审核

有关高校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毕业时间、学习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专升本或攻读研究生等)、学费交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情况进行审核,系统审核、上报工作在7月2日前完成,并于7月9日前将审核结果纸质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市、区)审核公示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县级审核工作须会商同级人社(国资)等部门进行。确有必要的,还可采用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场核实。审核工作结束后,点击“数据汇总”生成《2025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公示名单》。同时,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应将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模糊处理。还可采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或党政网公示到申请人现工作单位或发函出具证明意见的单位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终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系统审核、公示、上报工作在7月22日前完成。

市(州)终审汇总

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对县(市、区)上报的申请人信息进行终审汇总,系统审核、上报工作在8月6日前完成,并同时将本市(州)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纸质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地各校审核信息,报教育厅、财政厅结算。

05

奖补资金

各地各校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并在收到奖补结算资金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代偿)到位。

优先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没有结清的,奖补资金应优先偿还贷款,如有结余,结余部分则直接发给获奖补学生本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由高校办理。有关高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应及时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代偿,在银行核减贷款余额并出具还款手续后,还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受助学生本人。

按照规定发放奖补资金

各地要按照《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 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做好高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教〔2021〕163号)要求,将基层就业学费奖补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管理,对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的,应直接把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不得以现金发放。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

可以拨打热线电话

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 | 四川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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