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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雨露计划拨款时间》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3 08:27

怎么写《雨露计划拨款时间》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雨露计划拨款时间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明确作文的主题是关于雨露计划拨款时间,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2. 了解背景:在写作前,要对雨露计划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其目的、实施过程、涉及范围等,以便在作文中准确描述。
3. 分析拨款时间的重要性:阐述雨露计划拨款时间对实施效果的影响,以及为何关注拨款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4. 结构清晰:作文应具备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雨露计划及拨款时间,正文部分详细阐述拨款时间的重要性,结尾部分总结全文。
5. 逻辑严谨:在论述过程中,要保持逻辑严谨,避免出现前后矛盾或观点混乱的情况。
6. 事实依据:在描述拨款时间时,要引用相关数据、案例或政策文件作为依据,增强说服力。
7. 语言表达: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生动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同时,要遵循作文的文体要求,如议论文、说明文等。
8. 角度多元:从不同角度分析拨款时间,如政府、企业、受益者等,展现作文的全面性。
9. 举例说明:通过具体事例,如某地区雨露计划拨款时间过晚导致项目进展受阻,来论证拨款时间的重要性。
10. 结论明确:在结尾部分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过渡期雨露计划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现将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南宁市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1.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其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按20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县农业农村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劳动力可参加县农业农村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县农业农村局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补助等,误工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证书的学员。


3.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县农业农村局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查询网址: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gxrcosta.com;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同一人同一年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生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列入奖励范围。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


2014、2015年退出户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三、申请时间及补助流程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申请时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提交材料,申请补助具体流程请咨询所在地农业农村局。


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申请详情请咨询所在地农业农村局。


四、学生要提供真实信息


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要主动与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注意事项


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县财政部门或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户。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谨防受骗。


未尽事宜,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0771-5517215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0771-5258756

马山县农业农村局:0771-6818769

隆安县农业农村局:0771-6511336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0771-8246630

横州市农业农村局:0771-7082469

青秀区农业农村局:0771-5806451

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0771-2213697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0771-3307051

江南区农业农村局:0771-4820256

邕宁区农业农村局:0771-4727533

良庆区农业农村局:0771-4928141

武鸣区农业农村局:0771-60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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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

法律顾问单位: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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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3000元,9月起申请!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支持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扶持对象


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原则上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为准。

(二)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退学、休学学生家庭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


符合享受“雨露计划”的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其家庭每学期均可申请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当年秋季学期补助 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



申报时间


春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3月至5月,6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核实,6月底前补助到位;

秋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 9月至11月,12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核实,12月底前补助到位。

当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按规定程序报审报批、随增随补。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持户口簿、户主和学生身份证、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并填写《什邡市“雨露计划”申请表》,按照“家庭申报、村级初核公示、乡镇初审、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市乡村振兴局审批、“一卡通”直补到户”等程序报审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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